1911 年, 潮州 知府陈兆棠被五花大绑押上刑场时,嘴里突然被塞进一把干粪,他挣扎着吐出秽物,朝 革命军 怒吼:" 死就死,哪能拿钱帮助你们谋反?” 最后却又留下意味深长的 12 个字。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广东各地响应,潮州官员多逃散。陈兆棠收拢官兵,加固防御,巡逻维持秩序。起义军集结枪械,攻占衙署,焚烧建筑。防御崩溃,起义军搜捕,陈兆棠被抓,反绑双手,用绳固定木杆。押解至审讯点,头目列罪状,包括处决三百多人,强役民众,镇压异见。他听指控后,回击不出钱资助。士兵恼怒,抓干粪塞其口,粪块卡喉引起干呕,污物沾面眼肿。围观者喧哗,忆其杀戮喊民害。士兵用竹竿抬臂,扛向刑场。途中民众投物,石头击肩出血。绳索勒臂淤青,粪味残留喉干。 刑场设衙前空地,照壁挂标语处决民贼陈兆棠谢天下。士兵五花绑身,从肩至踝固定竹梯,竖起示众。人群议论其到任杀三百犯人,手段残忍,迫百姓修路筑墙无偿劳作。另指捕杀无辜株连家属。士兵查绳无松,他臂麻痹粪臭未散。枪手排队瞄胸腹,他面抽紧口念。刑场戒备,起义军控秩序。示众后头目令执行,空气紧张。他身僵衣湿。 陈兆棠的嗜杀源于晚清治安压力,但执行中滥用权力,导致冤杀。崇庆州三年杀三百匪,惠州同样数字,地方史料显示绑匪行贿官兵,诬陷他人酿冤案。他不顾实情,直接处决,民愤积累。革命浪潮中,这种官僚作风成靶子。清末就地正法政策虽为清乡,但陈兆棠扩大化应用,加剧矛盾。历史记载其清廉与杀伐并存,反映时代官僚困境。 枪声响,十三子弹击身,胸腹中弹血涌。躯体痉挛头垂。临终说十二字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尸绑竹梯悬挂示众,民众观看无人哀悼。起义军清现场,尸运走埋处不明。1911年11月22日死潮州,年五十二。其严法平匪却生民愤,导致下场。潮州光复后,地方转新阶段,他的行为成历史警示。 陈兆棠的嗜杀在广东有法依,1885年两广总督奏请恢复就地正法,此后伴清乡政策。他执行时不辨真伪,杀伐过多。清史稿虽未详其事,但地方志如崇庆县志记其追捕擒匪多。惠州任职,类似手段致三百人死,冤杀案见诸记载。革命党人攻潮州时,其抵抗源于忠清,却忽略民意转变。 枪决后,尸示众数小时,起义军宣扬其罪行。历史评价其双面,一清廉一残暴。晚清官僚多如此,忠君却失民心。潮汕光复标志革命推进,他的死反映王朝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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