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四川,一男子在酒会上认识了一名女生,两人接触后就成了朋友,一次看电影前,男子找个理由把对方叫到自己的出租屋,还拿出3000块当“心意”,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双方发生关系后,男子又偷偷把钱拿了回来,女子想要,对方不但不给,还拿出电棍威胁,结果把自己送了进去 起初,两人的相识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男子小秦认识了小许,同样单身。两人聊得还行,一个月后约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都是小秦买单 吃完饭,小秦顺口提议先去他出租屋坐会儿,说电影还早,小许也没多想就去了。到了屋里,小秦表白,小许没答应也没拒绝,说先看表现再决定 小秦见小许看中了一套汉服,说舍不得买,就从柜子里拿出3000块现金递给她。小许笑着收下,放进挎包里 小秦心里一动,看着小许笑得开心,就发生了关系。可没多久,小许去上厕所,小秦又后悔刚才给的钱,偷偷从她包里拿回了3000块,还编了个理由说是给爸用,等下个月工资再补 小许发现钱不见,质问,小秦起初不承认,后来承认了,还拿出电棍威胁她别闹。小许有些害怕,表示钱不要了,就先走了 事情没完,小许报警。民警来了,小秦也傻眼了,只好交代。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笔钱虽然最初是小秦给的,但小许已经收进自己的包里,属于她的财物。小秦趁小许上厕所偷偷拿走,发现被质疑还威胁对方,这已经构成抢劫。但考虑他是初犯,又配合调查,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还没收电棍 有网友说:好事变坏事,本来都答应做女朋友了,你还想占便宜,还是格局小 小秦可能觉得:钱是我给的,拿回来怎么了?但他忽略了法律的基本逻辑——赠与一旦完成,财物所有权就转移了。那种“给了还能拿回来”的想法,这种想法本就很危险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正常沟通失效时,小秦选择了用电棍威胁。这不仅让事情性质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也暴露了他在处理冲突时的极端思维 人与人相处,贵在真诚和尊重。无论是追求感情还是日常交往,试图用金钱“买”关系,或用暴力维持控制,最终都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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