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安徽马鞍山,一癌症晚期男子化疗后去饺子馆吃饭,非说餐馆少了一个饺子,餐馆说补几个或者免单,他不干,把饺子馆砸了个稀烂。他妻子说他刚化疗完心情不好,餐馆老板同情他,就没要赔偿。 先把这事说清楚。一癌症男刚化疗完,在饺子店因为一个饺子,直接掀桌子砸东西。店家一开始也没办法,给他补饺子、免单他都不要,就是情绪上头控制不住。 站在男的这边,癌症晚期加化疗,那罪受的不是一般人能扛的。化疗后身体难受,情绪也容易暴躁,一个饺子就成了发泄的由头。但再难受,砸店也不对,不能因为自己难就破坏别人的店。 再看店家,小本生意,被砸了损失肯定不小。换平时肯定得让人赔钱,但知道男的得癌症了,就没要赔偿。这老板人确实不错,但也得说,不是所有这种事都得这么办,商家的损失也得有人管。 警察来了后,男的道了歉。老板最后决定不追究,这事在网上吵开了。有人夸老板大方,有人说男的做得不对,同情归同情,不能坏了规矩。 这事就是情绪和道理、同情和规矩的冲突。男的做事违法,老板善良是好心。癌症病人情绪不好需要关注,但不能因为这个就由着性子来。 老板的选择挺暖人心,但也得明白,该维权的时候得维权,同情不能乱来。要是你碰到这种事,你会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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