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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7000“会”小眼妹,遭拒后要求退钱,网友:想得美,既要又要

7000块花出去,两个姑娘,一个没成。广州陈先生左思右想,钱花的太冤了,而且其中一个眼睛还很小,不符合自己标准。于是他一

7000块花出去,两个姑娘,一个没成。广州陈先生左思右想,钱花的太冤了,而且其中一个眼睛还很小,不符合自己标准。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婚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钱,但是被驳回了。

消息一出,评论区直接炸成烟花。有人说他“挑三拣四活该单着”,有人替他喊冤“7000块买个教训”,还有一句戳中无数人的心:“你自己长啥样,心里没点数吗?”

事发经过:

广州的陈先生,花了7000块,跟一家婚介公司签了服务合同。婚介公司给他安排了两个姑娘见面,结果一个都没成。按理说,相亲不成很正常,谁还没相过几回?可陈先生不这么想。

他的理由是:其中一位相亲对象,眼睛太小了,不符合他心目中的标准。他觉得婚介公司没按“质”提供服务,应该退钱。

这话一说出来,法官都沉默了。合同上写的是“介绍对象”,没写“介绍大眼睛对象”。法官的原话是:“陈某要求的‘明眸善睐’标准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而且也并不具体明确,所以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院最后判定:婚介公司履行了义务,陈先生的诉求,驳回。

网友热议:眼睛小,到底能不能当理由?

有人说:相亲本来就是双向选择,你看不上人家眼睛小,人家还看不上你秃顶呢,凭什么要求退钱?

也有人说:7000块不是小数目,婚介公司介绍的对象明显不符合预期,消费者有意见很正常。

但问题是——什么叫“符合预期”?

你付了钱,婚介公司给你介绍了人,见了面,你觉得不合适。这本来就是相亲的正常流程。如果每次见完不满意都能退款,那婚介公司干脆改行做慈善算了。

更何况,长相这东西,本来就是主观的。你觉得眼睛小,别人可能觉得有特色;你觉得不够漂亮,别人可能觉得气质好。用一张脸来定义一次服务的成败,这事儿本身就站不住脚。

有网友评论得特别损:“照这逻辑,我相个亲嫌对方工资低,是不是也能让婚介退钱?嫌对方个子矮,是不是也能起诉?”

陈先生觉得自己亏了:7000块花出去,两个姑娘见了面,一个没成,钱还拿不回来。可换个角度想:婚介公司提供了服务,安排了见面,剩下的能不能成,本来就不是他们能控制的。

这就好比你花钱请人帮你找工作,人家帮你投了简历、安排了面试,你自己面试没过,能怪猎头吗?

有网友说:“既要人家介绍,又要包你满意,还要不满意就退钱——你想得美。”

也有人替陈先生说话:“7000块也是钱啊,介绍的对象不满意,发发牢骚怎么了?”更多人则是另一种态度:“这男的活该单着,挑三拣四还斤斤计较,哪个姑娘愿意跟这种人?”

这两种声音背后,其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婚恋观。

一种是把相亲当成消费——我花了钱,就应该得到我想要的,不满意就得给我退。

另一种是把相亲当成社交——人家给你介绍了,见了面,不合适就拉倒,这是人情世故,不是商品交易。

相亲市场上,每个人都想挑到最好的,可每个人都忘了,自己也在被挑。你今天嫌人家眼睛小,明天人家嫌你头发少;你今天觉得自己亏了7000块,明天可能发现自己亏掉的,是一个愿意坐下来跟你吃饭的人。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