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两句自动驾驶商业化的现实困境,真不是光靠堆技术就能落地的。
现在卡在最前面的就是法规和责任的模糊地带,现行法律全是按“驾驶员全责”的逻辑搭的,到了L3及以上级别,驾驶权往系统一转移,直接卡壳。哪怕现在明确了L3系统激活没发接管请求时车企全担责,可系统刚弹出接管提示那几秒的“空窗期”,怎么算驾驶员有没有及时响应,至今还是司法灰色地带,之前特斯拉的天价赔偿案就是最典型的教训。
更头疼的还有场景和成本的双重挤压,各地高速的建设标准、车路协同的通信协议全不统一,等于每进一个省就要重新适配一遍,硬生生堆高了跨区域运营成本。再碰上暴雨浓雾天,激光雷达和摄像头直接半瞎,算法应对路口多车抢行、突然窜出行人的场景也没法做到零失误,单车加激光雷达的成本至今降不到民用普及的区间,离真正规模化跑通还差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