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光谈书法创新:个性不等于风格
张旭光对书法创新有基本判断:创新是合乎规律的发展,不是刻意求异。
在这个前提下,个性与风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
个性是作者在书写中自然流露的性情特征。风格是在个性基础上经过提炼和稳定后形成的可辨识书写体系。
张旭光进一步提出,只有独特的线条与唯一的结构相适应,才能形成真正的个人风格。
这样的一个表述包含两重要求:线条要有独特性,不是对某家某帖的简单复制;结构要与线条相适应,在字形安排上配合独特用笔方式。
二者缺一,便无法构成成熟的个人风格。
这样的一个区分对书法创作有实际指导意义。许多学习者误把个人书写习惯等同于风格。
实际上那只是未经训练的个性流露,尚不具备审美价值。真正风格需要在深入传统基础上,通过对线条和结构反复锤炼逐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