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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起诉你交物业费,法官问你为啥不交?就说这三句,底气要足! 明明小区电梯常年故

物业起诉你交物业费,法官问你为啥不交?就说这三句,底气要足!
明明小区电梯常年故障,广告、车位的收益从来没有公示,可一纸传票直接寄到家里,物业把你告上法庭,要求补齐物业费,还要承担违约金。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委屈,可到了法庭上,一股脑吐槽卫生差、保安不管事,最后却败诉。为什么?难道老百姓受了委屈,连申辩的门路都没有吗?

很多业主踩的最大坑,就是把法庭当成诉苦的地方。法官每天要处理大量物业纠纷,他不是来听你吐槽物业态度差、楼道偶尔脏的。情绪化的抱怨,在法律上基本不算有效抗辩理由。

《民法典》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写得很清楚,如果物业已经提供基础服务,仅仅是服务存在小瑕疵,不能直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不少业主就是不懂这个道理,开庭之后大倒苦水,说一堆生活里的糟心事,拿不出对应的证据,最后法院判决全额补交物业费,诉讼费、违约金一并承担,得不偿失。

但这不等于,只要物业起诉,业主就只能被动认栽。法庭上,法官一定会问:原告物业起诉你拖欠物业费,你答辩理由是什么?

这个时候,不用大喊大叫,保持冷静,稳稳说出三句话,把举证的压力转移到物业身上。这三句话不是教你耍赖不交钱,而是依据法律,要求物业拿出它本该主动出示的材料,核验它到底有没有合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一句,法官,我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请求原告当庭出示经过备案、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
很多小区业主从来没有见过完整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是开发商直接安排,合同到期之后,也没有经过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还继续留在小区收费。

这份合同,是物业有权收取物业费最基础的依据。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里面要写清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如果物业拿不出这份备案合同,或者合同早就到期,没有合法续约手续,那么物业主张收取物业费的基础就站不住脚。

第二句,请原告当庭出示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岗工作人员对应的资质材料,核验物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不少小区的物业,存在外包转包的情况,实际在小区干活的团队,并不是合同上签约的物业公司。还有一些安保、电梯维保人员没有对应的上岗资质。业主有法定的知情权,有权核验物业服务主体是否合法。如果物业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擅自把物业服务整体转包出去,本身就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句,请原告提交近两年来,小区共用设施的维保记录、消防检测报告,还有电梯、小区广告、车位租金等全部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台账。

这是绝大多数物业纠纷里的重头戏。小区电梯、消防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有定期维护、检测的义务。电梯多久检修一次,消防器材有没有按时排查,这些记录不能只凭物业口头说正常。

而小区电梯广告、地下车位出租、外墙广告的收入,都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法律明确要求物业定期公示收支情况,不能捂着账本不公开。

讲到这里,很多人会产生一个误解,是不是只要当庭说出这三句话,就一定能赢,直接不用交物业费?这里必须把话说透,避免大家产生错误期待。这三句话,是帮你把举证责任交给物业,倒逼对方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完全履约,不等于自动免除缴费义务。

还有几种情况,就算你不说这三句话,法律本身就支持你拒绝交费。房子还没有完成交付,钥匙没交到你手上,这个阶段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物业找你要钱,你可以直接拒绝。

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私自涨价、新增收费项目,超出合同约定的那部分费用,法律不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物业合同到期,业主大会已经决定换掉物业,物业拒不撤离,继续索要撤离之后时间段的物业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同时,有几种理由,千万不要拿到法庭上当抗辩,说了基本没用。很多人以为,房子空置不住,就不用交物业费。法律明确规定,物业维护的是小区公共区域,你住不住,公共设施都需要维护,空置不能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家里墙面渗水、房屋质量问题,这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不是物业的责任,不能拿来对抗物业费。邻居扰民、小区停车位紧张,这些也不属于物业可以完全免责或者业主直接拒交的法定理由。这些理由,属于生活里的难题,但不属于法庭上能用来拒缴物业费的有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