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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大谱!”山东青岛,一男子到一退休副省长女儿家中当管家,3年间,蚂蚁搬家式的从

“离大谱!”山东青岛,一男子到一退休副省长女儿家中当管家,3年间,蚂蚁搬家式的从退休副省长女儿家中以及退休副省长家中偷走茅台等名酒进行售卖,获利高达240万余元。

退休副省长的女婿报警,男子被抓后,反手举报退休副省长父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等。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0年半。

男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只算侵占,不是盗窃,同时表示自己拿的酒都是退休副省长受贿而来,自己举报退休副省长父女贪腐属于立功等等,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了!

今年8月下旬,青岛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的亲属表示将继续申诉。

李某1985年生,威海人,农村家庭出身,做过多年的厨师。2021年通过应聘到陈某、何某夫妇家中当管家,月薪五千块,负责司机、厨师、保姆、接送孩子、照顾陈某父亲陈某明起居,并入职陈某的青岛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他手里攥着雇主家全部钥匙和门禁卡,也攥着打开金库的通行证。

从2021年4月到2023年10月,两年半时间,李某至少盗窃15次。茅台、五粮液、国窖、红酒、阿胶膏、茶叶、一块卡地亚手表,统统搬走。累计非法获利243.5万余元,钱几乎全被挥霍。他趁着雇主不注意,每次拿一点,从衣橱角落到后备箱,真正做到了“蚂蚁搬家”。

2023年10月16日晚,他再次潜入陈某明济南家中作案,被警方当场抓获。后备箱里搜出的茅台、五粮液经鉴定价值14670元。

这点零头,跟243万比起来连个零头都算不上。但就是这次现行,结束了李某的管家生涯。

庭审中李某的辩护逻辑很清晰。他说自己被雇主授权管理酒水,行为属于侵占罪而非盗窃罪。侵占罪在刑法里处罚轻得多,量刑跟盗窃243万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这个辩解站不住脚。陈某确实让李某把饭桌上剩下的两瓶茅台拿回去过,但那是“给”,不是“管”。给一次是赠与,给一把钥匙是信任,不是授权。

李某对满屋子的名酒没有独立的占有权,他只有占有辅助人的身份。上位者对财物拥有刑法上的占有,下位者只是辅助。李某偷酒,破坏的是雇主对财物的占有关系,建立的是自己的非法占有。这跟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严丝合缝。

《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针对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李某侵占的是雇主家里的酒,不是公司财物。他虽然是陈某投资管理公司的挂名员工,但偷的酒跟公司资产没有半点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他“利用持有钥匙、门禁卡等条件”实施盗窃,用的是“条件”,不是“职务”。法院看得清楚,钥匙是工作的条件,不是处分财物的职权。

侵占罪的底色是合法持有后的非法侵吞,李某对那批茅台从来没有合法的独立持有。他的行为从头到尾都是秘密窃取。243万的数额,在盗窃罪里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判十年半,落在区间内。

李某被抓后反手举报雇主家中酒水来源不明,可能存在腐败。陈某明二十多年前曾任山东省副省长。一审法院把线索转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审中李某的辩护人提出这应认定为立功,青岛中院的回应很干脆:线索尚未查证属实,依法不构成立功。

法律逻辑没问题。《刑法》第68条规定,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必须“查证属实”才能立功。纪委监委还没出结论,法院没法认定。

可这个时间差才是整件事最扎心的地方。李某举报的是他家那批酒的真实来源,这批酒到底从哪来,纪检监察机关查了吗,查到什么程度了,公众无从知晓。澎湃新闻2025年12月致电陈某明等人,未获正面回应。

一个退休副省长家里藏了足够让管家偷两年半都偷不完的茅台,这个体量本身就在说话。

李某的十年半已经定了。他偷了243万,挥霍一空,认罪认罚,判了。但那些茅台的原始主人如果确实存在问题,案子还没完。

管家因为偷酒进去了,酒的主人如果清清白白,出来说句话就是了。如果不清白,那就不是立功不立功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