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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男子“自助”加油时,操作不当导致汽油洒在裤子上。男子也没当回事,一脚油

上海闵行,男子“自助”加油时,操作不当导致汽油洒在裤子上。男子也没当回事,一脚油门就离开了。结果开出去4.3公里,下体突然着火了,导致大面积特重度烧伤、终身伤残,夫妻感情也受到了影响。事后男子把加油站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30万余元,法院这么判的!

先说说事情的经过:

上海的陈先生去加油站加油,中途工作人员走开了,油枪跳了枪,他见没人来处理,就自己上手操作。加完油交还油枪时,汽油溅到了裤腿上。工作人员看见了,既没拦着,也没帮忙处理,更没提醒危险。陈先生也没当回事,一脚油门就走了。

开出去大概4.3公里,裤腿上的汽油被静电引燃,火苗顺着下肢蹿起来。医院诊断烧伤面积达32%,属特重度烧伤,住院188天,落下终身伤残。

事后陈先生把加油站告上法庭,法院终审判加油站承担80%责任,赔偿24.5万余元。

说实话,第一反应可能觉得:油是他自己溅的,怎么加油站赔这么多?但仔细想想法院的判决罗辑,是有道理的。

根据《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客户根本不应该操作非自助加油机。工作人员眼睁睁看着陈先生自己拿油枪,不制止、不提醒,这就是失职。更关建的是,汽油溅到裤腿上之后,工作人员仍然没有任何处置动作。加油站是危险品经营企业,员工对汽油的危险性应该比普通人敏感得多。连一句“赶紧处理一下再走”都没说,这确实说不过去。

这个判决其实传递了一个信号:加油站不能光卖油,安全管理的责任得扛起来。你把安全提示贴墙上没用,关键时刻人得站出来。

话说回来,陈先生自己也有很大问题。汽油沾到衣服上了还继续开车,一点警惕心都没有,法院也判了他承担20%的责任。说句不好听的,命是自己的,不能指望别人时刻替你操心。

这个案子给两边都提了个醒:加油站员工看到顾客违规操作,该拦就拦,该提醒就提醒;咱们普通人去加油,碰到汽油溅到身上这种事,别嫌麻烦,第一时间处理干净再走。安全这事,真不能心存侥幸。

油溅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