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臀事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无意磕碰和主动触碰,需要监控证据交由法院甄别。如果只是奔跑当中意外身体接触,没有主观恶意,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高额精神赔偿、强制公开视频道歉等较重诉求。《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规定,不得随意曝光未成年人样貌、贴上负面标签。当事人在网络发布内容,如果给幼童贴上“骚扰者”标签、散播孩子影像资料,有可能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与名誉权,反过来构成侵权。舆论的核心矛盾:一边是女性身体边界应当被尊重,维权具备正当性;另一边,保护未成年人,也不等于纵容监护缺位、也不能用极端方式追责。法律的导向是,既要维护当事人人格权益,同时理性看待低龄儿童的认知局限,督促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目前当事女子已经启动起诉程序,全部事实与最终结果,等待司法机关裁定。 摸臀事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