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4岁男童触臀,就要走诉讼程序?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今天刷手机,看到一件稀罕事。
说是在长沙某餐厅,一个四岁男童在跑动过程中,因为路窄,不大平衡时,手触碰到一个女子的臀部。
为此,男童的父母给其道歉,好像还赔付了对方医疗费,但是女子仍不依不饶,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或者全家录视频道歉。据说女子自称备受伤害,还要走法律程序。
这个事件,真的叫人觉得可笑。
小男孩手碰到了女子臀部,女子稍有不适、稍有不悦,也是可以理解的,女人嘛,那部位敏感嘛,有点儿金贵嘛。
不过,这芝麻大的事,你喝斥男孩一声,怨怪其父母一番,人家认错了,也就罢了,怎么能无休止索求呢?
人家已经给你道了歉,还赔付了医疗费,你还能怎样?
起诉小男孩或者其父母?罪名是啥呢?性骚扰?男孩还太小,没有骚扰你的意愿和能力呀。寻衅滋事?4岁男童碰了你一下,咋说法律部门也不支持是寻衅滋事吧?
女子呀女子,凡事适可而止,得饶人处且饶人,这芝麻点的事,你已经把它弄成了西瓜,难不成还想搞成个特大个儿的大冬瓜?
你的那个啥,怕是也木有恁金贵吧?哈哈哈哈哈!
(图片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