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陈云在北京收到四川省仪陇县委的一封信。信上说,他们在整理地下党档案时,发现了一个叫席懋昭的人,曾在1935年护送陈云去上海,1949年牺牲于重庆渣滓洞监狱。
主要信源:(四川省情网——【红色记忆】黄伟 ‖ 席懋昭:护送陈云出川的地下党员)
席懋昭这个名字,大多数人第一次听到,是因为陈云的一份证明材料。
1983年,四川仪陇县在整理地下党档案时翻出一份自述。
里面提到作者曾护送一位中央领导出川。
写信去北京核实,陈云回了信,又写了证明,又对着照片确认,最后说就是他。
1984年,席懋昭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距离他牺牲,已经过去了35年。
席懋昭1912年生在四川仪陇,1933年入党。
入党之后在成都和川北做地下工作。
后来通过哥哥的关系,到天全县灵关殿小学当校长,妻子贺伯琼也在那所学校教书。
两口子用教员身份打掩护,接待过往同志。
1935年6月,中央红军到了天全一带,席懋昭带着游击队接应红军,打开粮仓,做向导。
没过几天,组织上找他谈话,说有位领导要离开四川去上海,让他护送。
他没问是谁,接了任务就走。
同行的还有一个人叫陈梁。
三人碰头后,给陈云准备了两套身份。
对外说是小学教员,遇上查账的场合就说陈云是药材商人,化名廖家骏。
出发走山路,出灵关不久就碰上一个从天全方向追上来的中年男人,浑身泥水。
这人是天全县的教育局长,红军攻天全时把他抓了,又故意放了他,让他当活掩护。
席懋昭主动上前搭话,介绍说陈云是做生意的。
局长信了,后面过民团关卡,他打个招呼就直接放行,夜里还在他家里歇了一脚。
从荥经过雅安到成都,陈云用化名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说丢了牙质印章,原印作废。
这则启事是和周恩来事先定好的暗号,意思是人已安全到成都。
之后不停留,换车去重庆。
席懋昭一直送到朝天门码头,买好去上海的船票,看陈云上船,才算完成任务。
陈云走后,席懋昭想返回灵关追赶红军。
但敌人已经知道他开仓接应的事,发了通缉令。
他走到阆中一带被抓,妻子贺伯琼也被关进去。
敌人审他,他用“被土匪裹挟”的说法应付,一个字不提护送的事。
关了几个月,经人营救出狱。
1937年他到延安,进中央党校学习,在那里再次见到陈云。
陈云问他回四川以后的经历,临走送了他一双棉鞋和一罐罐头。
1938年党校结业,组织派他回四川。
他先后又被抓了两次,每次都是关了放、放了再抓。
1948年3月,他在雅安一带活动时被叛徒出卖,特务把他抓走,转押重庆渣滓洞。
1949年,国民党在溃退前对渣滓洞和白公馆的关押人员进行大规模屠杀。
席懋昭遇难,年仅37岁。
重庆11月30日解放,离他死只有三天。
新中国成立后,他的烈士身份迟迟没有被认定。
他当过国民党的乡长,哥哥在川军当营长,妻子曾被关押又释放,这些记录让审查的人不敢轻易签字。
如果不是1983年仪陇县翻出他的自述,如果不是那份自述恰好提到护送陈云出川。
如果不是陈云还活着、还记得、还愿意写证明,席懋昭很可能永远不会被追认。
这就引出了一个不太舒服的事实。
一个人的历史贡献能不能被承认,有时候不取决于他做了什么。
而取决于有没有人替他证明。
席懋昭幸运的地方在于,他护送的那个人后来成了国家领导人。
如果陈云记不清名字了呢?如果陈云觉得没必要写呢?
任何一个“如果”成立,席懋昭的故事就讲不出来。
地下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的记录天然残缺。
保密是第一位的,留名是第二位的。
席懋昭在延安见到陈云时没有提任何要求,四次被捕受审始终没有拿“我护送过中央领导”来换命。
他不计较身后名,但不计较不代表不应该被记住。
那些连自述都没有留下的、连化名都已失传的人,谁来替他们证明?
陈云晚年还惦记着“四川的席家兄弟”,临终前嘱咐子女不要忘了他们。
但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在当事人还活着的时候就把该做的事情做完。
而不是等到四五十年后,靠一封书信来抢救式地追认。
席懋昭的故事讲完了,那些还没被讲完的故事,才是更需要被看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