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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花4年保费买50万防癌险,确诊癌症后保险公司只赔1万,还搬出隐藏条款说首

北京男子花4年保费买50万防癌险,确诊癌症后保险公司只赔1万,还搬出隐藏条款说首次确诊只赔保费,50万要第二次确诊才给,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2020年,吴先生在线上买了一份重疾防癌险,每年交3200块,合同里写的基本保额是50万元,他连续交了4年,一次没断。


本想着万一哪天出事,这份保单能扛一下。结果怕什么来什么,4年后他被确诊癌症。


他拿着保单去理赔,以为能按合同拿到50万。保险公司一查,只给了一万多块。


吴先生懵了,问为什么,保险公司把合同里一条隐藏条款翻出来,说首次确诊癌症只赔已交保费,50万保额要等第二次确诊才能触发。


吴先生听完火冒三丈,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听说癌症还能等第二次,双方谈不拢,他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了。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不必绕弯子。保险公司这种玩法,法院没惯着,吴先生这头才算把气顺了。


但这事传出来之后,网友全炸了:首诊不赔,二诊才赔,意思是得熬过第一次癌症,再得一次别的癌症,才能拿到那50万,这哪是保险,这是赌命,而且是赌你得两次大病。


我认为保险公司这手,玩得又阴又黑。线上投保,条款藏在几十页的电子合同里,普通人根本没耐心看,也没能力看懂,销售页面大字写着“保额50万”,其他全用小字和链接塞进去。


买的时候谁能想到,这50万不是确诊就给,是要第二次确诊才给,这种设计,就是明知道买的人会看漏,故意把最重要的东西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吴先生一年交3200块,交4年下来一万多块,得了癌症,保险公司说赔你一万多,等于把你交的保费原样退给你,合着这几年白保障了,真出事的时候,保险公司一分钱没多出。


这叫什么重疾险,叫“保费暂存处”,到时候人家还占了个“已赔付”的名头,你连说理的地方都难找。


这里头最气人的是条款的“反人性”,癌症二次确诊是什么概念,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得一次就脱层皮。


治好了,身体也大不如前,能不能等到第二次先不说,光心理压力就能压垮人,你让人家拿这50万,等于告诉人家:先活着,再得一次,钱马上到账,这不是盼人好吗,这是把理赔门槛设到了几乎不可能的地方。


我觉得法院这回判得好,这种明显加重投保人责任、排除保险公司主要义务的格式条款,就该按无效处理。


保险不是文字游戏,你收钱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赔钱的时候搬出“二次确诊”这种阴间设定,这叫欺诈式兜底,合同可以专业,但不能把专业变成坑人的工具。


现在线上保险越卖越方便,动动手指就买了,方便是方便,可里头的坑也越来越多。很多重疾险、防癌险、百万医疗险,宣传和实际完全是两套。


有人买了几年,真出险了,才发现这个不赔、那个要等、这个要二诊,普通人哪懂这些,保险公司赌的就是你不看合同,赌的就是你出事后没精力打官司。


吴先生厉害就厉害在没吃哑巴亏。很多人遇到这种事,气归气,最后还是拿着那一万多走了,他较真了,把条款撕开,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结果告赢了。


这给所有买过保险的人提了个气:别以为保险公司说的就是最终答案,合同条款如果显失公平,法律不认。


最后想说的是,保险这两个字,本该是让人安心的,可有些产品设计出来,就是让人添堵的,买的时候是保你,赔的时候是防你。


吴先生这案子,告得对,告得好,让那些喜欢在条款里挖坑的人看清楚,法律不是摆设,投保人也不是案板上的肉。


你想用“二次确诊”卡人,法院就敢判你条款无效,保险行业要是不把良心摆正,以后谁还敢掏钱买平安。


信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吴某某诉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北京日报《男子购买防癌险后理赔遭拒 法院判保险公司按保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