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扒裤事件的警方通报总算来了!
高阳扒裤事件的警方通报总算来了,这下大家才弄明白,被打的女子全程没有做出任何反抗举动。通报写得清清楚楚:8月29日中午,52岁的霍某某和53岁的张某某,在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对37岁的刘某实施殴打、撕扯衣服。
民警接警后到场处置送医,8月30日两人就被依法刑拘了。可通报出来之前,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另一套说法——什么原配打小三、刘某是主播勾引别人丈夫、骗了上百万打赏。这些传言传得跟真事儿似的,不少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骂刘某,觉得她被打是活该。
可通报一出,整个逻辑全变了——刘某全程没还手,不是心里有鬼不敢动,而是两个体格壮实的中年女子合力把她死死压在地上,根本没给她还手的余地。
这事儿最扎心的地方在于,一个受害者在遭受暴力之后,还要承受网络暴力的二次伤害。刘某被按倒在地当众扒掉裤子的时候,周围不是没有人——恰恰相反,密密麻麻围了一圈人。
可这些人里有多少人上前拉架?报道里写得很清楚,不少人第一反应是掏出手机拍视频。上百台手机镜头齐刷刷对准一个被按在地上扒裤子的女人,把她最狼狈难堪的瞬间完整记录下来。这一幕比暴力本身更让人寒心。
暴力发生在两个人之间,可围观者的冷漠和围观者的拍摄,是把这场羞辱从当街放大到了全网。事发之后,未打码的原始视频在本地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疯狂流转,甚至有人几块钱往外卖。
一个被当众扒掉裤子的女人,她的屈辱被明码标价,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商品。高阳县政府紧急下架视频、处置传播人员,可伤害已经造成了。
律师也说了,拍摄传播未打码视频属于散布他人隐私,涉嫌违法。但法律能管住传播的人,管不住已经扩散出去的影像,更管不住受害者心里那层永远揭不掉的羞辱感。
回到刘某“为什么不还手”这个问题上。通报出来之前,网上很多人拿这个说事——不还手就是心虚,不敢还手就是理亏。这套逻辑仔细想想特别荒谬。一个37岁的女人,被两个50多岁的女人合力按住,身体完全动弹不得,只能紧紧抱住随身挎包护住头部。
这种情况下她拿什么还手?不是不想,是不能。可偏偏就有那么多人,用“为什么不反抗”来倒推“你肯定有问题”。
这种思维方式本质上是在给施暴者找理由,是在把受害者的无力反抗解读为理亏心虚。通报把事实摆出来了——刘某从头到尾就是被压制的那一方,她没有任何过错可言。可谣言跑得比真相快得多,通报出来之前那几天,刘某已经被网暴得不成样子了。
刘某后来自己站出来还原了事情经过。她是个本地网络主播,霍某某的丈夫只是直播间普通粉丝,有过少量正常打赏,双方从来没有私下约会,百万打赏更是凭空捏造。
而且早在冲突发生之前,双方就因为粉丝打赏产生误会去过派出所调解,刘某主动拿出两万块钱补偿,双方签了和解协议,书面约定此事就此了结。
调解之后刘某拉黑了男方全部联系方式,刻意回避不再产生任何交集。
8月29日当天,刘某是带孩子去妇幼保健院看病,中午顺路经过商场门口偶然遇上霍某某二人。霍某某找不到丈夫宣泄情绪,把全部猜忌和怨气都发泄到了刘某身上。
整个事情捋下来,刘某从头到尾都是那个被冤枉的人。可谣言不需要证据,只需要情绪——一个“小三”的标签贴上去,就能让无数人理直气壮地对一个陌生人施加语言暴力。
警方通报来得不算晚,8月29日事发,8月30日两人就被刑拘了,9月2日通报发布。可通报能还原事实,却弥补不了谣言造成的伤害。那些在网上骂过刘某的人,有几个会回头道歉?那些传播视频的人,有几个意识到自己也在施暴?暴力不止发生在正信楼门口那一幕,当一个人的屈辱被拍成视频在全网流转、被明码标价出售的时候,暴力就已经从两个人的冲突变成了一场全民参与的围观盛宴。
刘某被两个人按在地上扒掉裤子的时候没人帮她挡住镜头,事后却有无数人在屏幕前对她的遭遇指指点点。这种冷漠和残忍,比当街扒裤本身更让人不寒而栗。
警方通报把事情说清楚了,可真正该反思的,是那些举起手机的人、那些传播视频的人、那些未经核实就开口骂人的人。暴力有法律管,冷漠谁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