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兰州黑老大马冰冰在当地有多嚣张?举例说明:当地另一伙恶名昭彰的李氏兄弟被警方包围时,李家的马仔曾放出狠话威胁警方:“别把我们逼急了,不然我们让‘马家军’下山,把兰州城砸个稀巴烂!”
如果一伙人的名字,已经能被另一伙犯罪分子拿来威胁警方,这种“名气”就不是普通街头混混能有的了。
上世纪90年代的兰州,马冰冰和所谓“马家军”之所以让不少人谈之色变,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有多么神秘,而是因为这个团伙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把暴力当成解决问题的常规手段。谁让他们觉得丢了面子,谁就可能遭到报复。一次口角,一笔账单,一场娱乐场所里的冲突,都有可能被他们推向见血甚至丧命的结果。
更荒唐的是,这种暴力时间一长,竟被一些人包装成了所谓“江湖威风”。
据相关案件资料记载,当年兰州另一伙恶名在外的李氏兄弟被警方包围时,手下曾放狠话,声称如果逼急了,就要让“马家军”出面,把兰州城闹翻。这个细节之所以值得一提,不在于狠话本身,而在于它说明,当时某些犯罪分子已经把马冰冰团伙当成一种可以用来壮胆、吓人的力量。
可这种“威风”到底从哪里来的?
答案其实并不复杂,是一条条人命堆出来的。
公开案件资料显示,马冰冰年轻时并非一开始就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他早年学习表现不错,也当过学生干部,后来在商场从事过保卫工作。真正的变化出现在他不断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之后。所谓义气、拳脚、替人出头,最开始可能只是逞强,时间一长,却成了组织内部的一套规矩。
1992年,一起发生在娱乐场所的冲突成为重要节点。
当年6月,马冰冰等人在金昌路一家卡拉OK厅消费,结账时与店方发生矛盾。有关案件材料记载,经理李力平在躲避过程中从楼上坠下,随后又遭到进一步暴力伤害,最终死亡。
这件事真正可怕的地方,并不只是冲突出了人命,而是严重后果没有让团伙收手。对一个正常人而言,闹出命案意味着恐惧、逃避甚至彻底收敛。可对黑恶团伙来说,如果暴力之后没有立即被彻底打掉,成员反而可能把这种结果误解为“谁也奈何不了我”。
第二年,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1993年6月,陇西路一家娱乐中心发生冲突。按照现有案件资料,事情从场内纠纷开始,随后多人卷入追打。邹新华最终因严重刀伤死亡。此时的马冰冰团伙,已经不是三五个人临时打架,而是出现了明显的群体性、组织性特征。遇到事情,成员迅速聚集,刀具随身带着,头目一动,其他人跟着动手。
这才是黑恶团伙真正危险的地方。
它会把个人冲突放大成集体报复,又把集体报复变成所谓忠诚测试。谁不敢下手,谁可能被认为“不讲义气”;谁下手狠,反而容易在内部获得位置。一旦这种价值颠倒形成,暴力就不再需要多大的理由。
1995年春节期间发生的七里河歌舞厅案件,把这种失控推得更远。
根据相关案件资料,当时团伙成员付志荣与他人发生冲突,随后通知马冰冰。马冰冰纠集20多人携带刀具、链条等赶到现场。等他们到达时,原来的冲突对象早已经离开。
按正常人的逻辑,事情到这里也该结束了。
可这个团伙没有停手。
他们把怒气转向歌舞厅工作人员,以所谓“没有帮忙”为理由实施暴力,最终导致经理杨少勇死亡。资料还记载,为掩盖犯罪,相关人员后来对尸体进行捆绑并投入黄河。
从这里再回头看“马家军”三个字,就很难再有什么江湖传奇可讲。
他们所谓的强势,实际上建立在最没有底线的一件事上,也就是把无辜者当成泄愤对象。真正的强者不会靠几十个人围住一个人,也不会因为一次小冲突就对无关人员下狠手。只有对规则毫无敬畏,又长期沉浸在团伙互相吹捧中的人,才会把这种行为错当成能耐。
公开资料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该团伙牵涉多起严重刑事案件,造成多人死伤。进入2000年代以后,公安机关对相关旧案重新梳理,案件调查逐渐深入,马冰冰团伙的成员和活动轨迹被一点点查清。
2001年前后,相关案件进入集中侦办阶段。随后警方展开跨地区追捕,多名涉案人员陆续落网。马冰冰本人也在逃亡一段时间后被抓获。
2004年8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作出判决,马冰冰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此后案件经过法定程序。公开资料普遍记载,2006年9月,马冰冰被依法执行死刑。
从1992年前后的命案,到2004年一审判决,再到2006年执行死刑,这条时间线并不复杂。
复杂的是,为什么一个犯罪团伙能够在多年间积累起那么大的恶名。
不是因为他们真的能够“砸烂兰州”,而是那个阶段的黑恶势力已经狂妄到把自己的非法影响力当成了某种资本。
最终结果却很清楚。
所谓“马家军”没有成为任何江湖传奇,只留下了一串刑事案件、一批受害家庭和一份死刑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