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狗血了!北京一保安24小时值班,期间把女友叫到了保安室,可两人发生完关系后,男子突然猝死,最终判了工伤!
一间小屋,一条人命,一纸判决,网上立刻炸了,值班时把女友带进保安室,随后猝死,这也算工伤吗?
时间回到2014年10月6日,地点在北京顺义,一家停产的毛织厂,厂子没生产了,可大门还得有人看,张老三被要求24小时守着,不能离岗,饭都由保安队送进来。
保安室就六平米,放得下一张床一张旧桌,夏天闷人,冬天透风,他白天黑夜都待在这里,上班睡觉都在这里,工作和生活已经拧在一起。
那天中午,他把女友喊到屋里,两人见面后不久,他突然抽搐倒地,等救护车到,人没了。警方勘查没有打斗痕迹,没有外人闯入,法医确认是心源性猝死。
事情摆在那儿,可该怎么算成了坎,家属去人社局申报工伤,直接被驳回,说他在处理私人事,不是履行职责。公司也表态,上班带外人违反纪律,不谈工伤赔偿。
钱是个现实问题,一旦认定工伤,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加起来,可能要60万往上。更让公司紧张的,是怕开口子,今天认了一个,明天同类岗位一大片跟着来,扛得住吗?
家属不服,这口气咽不下去,张老三的儿子张小石说,岗位规定就是24小时不许离开,吃饭睡觉都在这六平米里,你现在硬把工作和生活切开,讲得通吗?
申请被拒,他一路复议,再起诉,把人社局告上法庭,案子拖了几年,争的其实只有一个边界,什么叫在岗,什么叫工作时间。
有个关键法规早就摆在那,2010年12月20日《工伤保险条例》修订,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写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这条就是为了给在工作状态下因病倒下的人兜底。
再看现场事实,中午发生,属于工作时间;人在保安室,没有离开岗位;死因是突发心脏疾病,不是醉酒自残那类排除情形。三条全对齐,判不判,答案就出来了。
公司还纠结违纪问题,法官回应很直白,违反纪律归纪律,公司可以处分甚至辞退,但不能拿违纪去抵消工伤待遇。一审撤销了不予认定的决定,责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认定,二审维持了判决。
这话刺耳吗?有人盯着细节,说谈恋爱也能认工伤,尺度是不是太大。可更扎心的,是那些默默值守的人,夜班保安、门卫、看楼的老人,一天24小时待在一个角落,身体垮了算谁的?
类似的拉扯前面也有过。2020年2月22日,广东一名保安王永在值班时突然晕倒,抢救无效去世。他在同一家公司干了十一年,每天上十二小时,两班倒,公司辩称夜班能休息,不算连续劳动,人社部门起初也没认工伤。
后来家属起诉,2020年12月30日法院判了,撤销不予认定,重新认定工伤。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案子走向同一个答案?说到底,是制度在细化。2014年9月1日起,最高法的一份司法解释把上下班途中顺路买菜、接送孩子的交通事故,也纳入了工伤的认定范围。通勤路不再是直线,生活的弯路,也被看见了。
再往后,平台经济起来了,骑手、网约车司机风险更高。2022年7月1日,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启动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由平台缴费,劳动者不用掏钱,出事有人兜底。
有网友问,值班带人进岗就是不对,凭什么让公司买单,问题在于,工伤认定看的是状态,不是道德评判。人在工作时间,人处在岗位,死因又是突发疾病,符合规定就应当认定。
也有人担心,会不会变成无限放大,企业扛不住,这确实是现实桎梏,成本和保障总要平衡,可要不要承担最低限度的风险共担,这个答案一直没变。
保安这个岗位看着简单,背后是长时间静坐、昼夜颠倒、缺乏运动,心血管风险不低。单位一纸规定让人不许离岗,等于把健康押上去,出了事还要甩锅生活细节,这说得过去吗?
再问一句,多少保安室、传达室是这样的六平米小屋,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窟,窗外安静,屋里一盏灯,一个人盯着手机打发时间,人不是机器,总要有喘口气的空间。
这起案子也提醒人社部门,遇到类似岗位,别只盯着是否在执行某个动作,要看岗位属性,看现实状态,全天候值守本身,就是一种工作负荷。
对企业来说,规章要立,风险也要管,该培训培训,该体检体检,该轮休轮休,把人当人看,不会吃亏。
网上争论热闹,可裁判标准并不复杂,法律给出了三把尺子,时间,地点,原因,三条齐了,就不是扯皮能改的,情绪可以有,底线不能没。
最刺眼的还是那间屋子,门口的牌子可能换了好几任,屋里的床和桌子还在,下一次铃声响起,又是一个人守着夜色。你问他怕不怕,他可能只会说,还得上班。
信源:中国法院网——男子值班与女友发生关系猝死!法院:算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