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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范县,一个男的三十多了,经人介绍认识个女的。女的离过婚,带着俩孩子。男

河南濮阳,范县,一个男的三十多了,经人介绍认识个女的。女的离过婚,带着俩孩子。男的家里条件一般,但为了娶媳妇,前前后后花了三十多万。 钱花了,婚礼也办了,没领证。女的带着孩子住进来,前后十五天,人没了。 男的现在到处找人,说我不图别的,就想把彩礼要回来。给女方孩子交的学费,当初承诺照顾她们娘仨,他都做到了。他就是想动一笔彩礼钱,拿来补贴家用,结果人直接失联。 女方母亲不干了。老太太对着镜头说,俩人刚拌几句嘴,男方家里张嘴就问“彩礼能退多少钱”,这根本就不是过日子的人。在她看来,刚结婚就算计彩礼,这婚结得有什么意思? 这话听起来都有理。 男的觉得,我钱花了几十万,你家孩子学费我掏的,住的房子我家的,我动用自己的钱都不行?女的觉得,刚进门就算账,往后日子还怎么过? 问题就出在这儿。两个月相亲认识,十五天同居,三十多万扔进去,最后剩下一句“你不想过”和一句“你算计我”。 这事要往深了看,其实不是这俩人有多坏,是这种婚姻模式本身就烂了根。 先说男的这边。三十多万,在河南农村什么概念?一个普通农户,种地加打工,攒十年未必能攒出来。这钱怎么来的?借的。借完谁还?爹妈还。儿子结了婚,老子背了债。这是当下农村最常见的“一人结婚,全家举债”。 男的为什么急着要动用彩礼钱补贴家用?因为他家底已经被掏空了。婚礼办完,家里可能连买种子的钱都没了。他以为媳妇娶进门,钱就是自家的,拿一点出来周转,天经地义。 但他忘了一件事。这笔钱在女方眼里,不叫“共同财产”,叫“保障”。 女的离异带俩娃,二婚进别人家门,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处境。三十万彩礼在她手里,不是钱,是底气。是她万一被扫地出门时,能带着孩子活下去的命。男的刚结婚就伸手要这笔钱,在她看来,跟要她的命没区别。 这就是死结。 男的觉得,人都是我的了,钱当然也是我的。女的觉得,钱在我手里,人才是我的。俩人睡一张床,算的却是两本账。 再看这十五天。女的带俩孩子住进来,这哪是新婚?这是直接进入柴米油盐。俩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叫爸爸叫不出口,男的看孩子也别扭。加上钱的矛盾,一点小事就能炸。 拌几句嘴,正常。不正常的是,拌完嘴男方家第一反应是问“彩礼退多少”。这说明什么?说明从一开始,这家人的神经就绷在钱上,不是在过日子。女的感受不到温度,只有被算计的寒意。 女的走了。带钱走的。 现在这事闹到网上,双方各执一词。但法院判这类案子,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没领证,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要退。 濮阳当地法院刚判过一个类似的。俩人办了婚礼没领证,同居两个月散伙,彩礼十四万,法院判退七万。理由很直接:共同生活时间短,没领证,但女方确实买了嫁妆、付出过成本,不能全额退。 按这个标准,吴先生这三十多万,能退回来一半都算好的。 但钱能算清,账算不清。 那三十万是怎么来的?是男方父母把棺材本掏出来,又借了一圈凑的。是女方拿命换的,她离过一次婚,带着俩孩子,这三十万是她第三次投胎的敲门砖。这钱上面,沾着两家人一辈子的血汗。 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不是奔着爱情去的,是奔着“解决单身”去的。男的年纪大了,家里催,娶个离异的也行。女的有孩子要养,得找个人托底。俩人见几面,条件谈拢,彩礼到位,直接进洞房。 这不是结婚,是搭伙。是拿三十万买一个“有老婆”的身份,是拿自己和孩子当筹码,换一张长期饭票。 这种模式,能不出事吗? 濮阳当地政府其实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这几年一直在搞移风易俗,提倡彩礼不超六万,甚至跟银行搞“新风贷”,只要婚事简办,就给低息贷款支持创业。目的是什么?就是不让彩礼成为买卖婚姻的筹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六万不够?那就加改口费、加离娘钱、加各种名目。总之,少一分都不行。 为什么不行?因为农村男多女少,女的稀缺。数据显示,适婚男女比例大概129比100,男的比女的多出来将近三千万。女的往城里走,留在村里的男的,想娶媳妇,只能拿钱砸。谁出价高,谁带走。 这是一场拍卖会。女方是拍品,男方是竞拍者。成交价三十万,买回去用十五天,坏了,不给退。 男的冤吗?冤。女的有苦衷吗?有。但这事怪谁?怪不到具体的人头上。怪只怪,婚姻变成了一场买卖。买卖就得有契约,契约就有漏洞,有人钻漏洞,就有人血本无归。 吴先生现在只想把彩礼要回来。但要回来之后呢?他还能再凑三十万娶下一个吗?下一个能住够一个月吗? 女的带着钱走了。她还能找到下一个愿意出三十万接盘的吗?找到了,能过多久? 都是输家。只有这十五天是真的。 来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