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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杨家父母去世后留下60平米房产,二儿媳说房子归她,可杨家大哥气愤地说:“我

北京,杨家父母去世后留下60平米房产,二儿媳说房子归她,可杨家大哥气愤地说:“我弟弟去世了,凭啥让外人占着房子!”二儿媳拿出了遗嘱,没想到调解员说,这遗嘱问题太多了! 杨家父母有二儿一女,2011年拆迁时分了7套房,两个儿子每人3套,父母1套。 后来杨家父亲和二儿子相继去世,杨家母亲就一直和二儿媳一起生活。 到了父母的房子需要补房款的时候,二儿媳去找大哥和小姑子,可他们都说没钱,二儿媳就自己凑了23万把房子买了,并且在入住通知上加了自己儿子的名字。 后来杨家母亲去世了,二儿媳就把老人留下的房子租了出去,房租自己拿着,这让杨家大哥极为不满,觉得弟弟去世了,弟媳妇作为一个外人凭啥独占房子,这房子应该也有他和妹妹的份儿。 双方为了解决矛盾,求助了调解员。 在调解现场,二儿媳拿出了一份代书遗嘱,说婆婆心疼她,生前就想把房子给她,所以早在2016年就立了遗嘱。 可是调解员和在场的律师看过遗嘱后,却发现有很多问题。 第一、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是不能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二儿媳却找了自己的一个朋友和儿子的两位朋友当见证人。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口述,可这份遗嘱中出现了很多专业术语,明显不是一个没有文化的老太太能说出来的。 第三、立遗嘱人必须要亲笔签名,可老太太不会写字,只在上面按了一个手印。 第四、遗嘱是2016年10月26写的,谁知落款的日期却错写成了2017年10月26,这是一个明显的瑕疵。 调解员和律师告诉二儿媳,这份遗嘱因为问题很多,很难被认定有效,虽说还有一份视频遗嘱,但老太太全程只说了“我同意”几个字,再加上是别人用相机录的,现在连原件都找不着了,认定的困难也很大。 最后,调解团队给出了这样的意见,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这套房子孙子作为共有人分走一半,剩下的一半由大哥、二儿媳、妹妹、以及代位继承的孙子平分,等于二儿媳母子能得到这套房子75%的份额。 杨家大哥和妹妹对这个方案认可,但二儿媳有些难以接受,表示再考虑几天。 也许二儿媳确实满腹委屈,买房时掏钱了,婆婆也认可给她了,却在遗嘱上出了问题。 如果当初知道房子还没有房产证,不能进行遗嘱公证时,找一位懂得法律的专业人士咨询一下,也许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这一点真是让人遗憾,最后还是希望二儿媳能最大限度落实自己的利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