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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无赖!云南,56岁的女子带着2岁多和3岁多的两个孙子上山挖红薯,她想多挖一些,

真无赖!云南,56岁的女子带着2岁多和3岁多的两个孙子上山挖红薯,她想多挖一些,就让两个孙子先回家。万没想到,两个幼童回家途中掉进一水田中,被人发现救出时,2岁多的小孙子已无生命体征。女子全家悲痛欲绝,事后将水田承包主告上法庭,索要49万赔偿,法院判决出乎预料! 2024年11月2日,河南农村发生了一件让人心里堵得慌的事,56岁的吴大妈带着俩还在穿开裆裤年纪的孙子去地里干活,结果因为一时大意,把小孙子的命给弄丢了。 这事最后还闹上了法庭,家属张口就要水田承包户赔49万,可最后法院判下来的结果,让不少人都没想到,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 那天天气不错,吴大妈领着3岁的大孙子和才2岁多的小孙子出门,说是去山上挖红薯,你说这俩孩子,路都走不利索,正是离不开大人的时候,哪知道啥叫危险?到了地里,吴大妈干活干得起劲,眼瞅着红薯越挖越多,心里一贪,就想多干会儿。 她看着家也不远,平时路也熟,脑子一热,竟然让这俩还没断奶的娃娃自己先回家,她光顾着地里的收成,完全忘了这俩孩子根本就没有自保能力,这一松手,就是把孩子往鬼门关推。 俩孩子顺着那条看似熟悉的小道往回走,走着走着就不知道咋回事,偏离了正道,直接栽进了路边的一块水田里。 到了下午四点多,有个路过的村民眼尖,发现水里不对劲,好像有人,赶紧下水去捞,这一下去不要紧,捞上来俩孩子,3岁的老大算是命大捡回一条命,可那个2岁多的小孙子,捞上来的时候身子都凉了,没了呼吸。 村民说,那水其实不深,刚没过大人的膝盖,顶多一尺多,对成年人没啥,可对于两岁的娃娃来说,那就是灭顶之灾。 噩耗传到吴大妈耳朵里,老太太当时就瘫地上了,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肠子都悔青了。 好好的大活人带出去,回来就成了冰凉的小尸体,这一家子瞬间感觉天都塌了,可人死不能复生,悲痛劲儿过了之后,这一家子人就把火撒到了承包这块水田的老张身上。 他们觉得,要不是老张没在水田边上立个牌子、围个栏杆,孩子能掉进去吗?于是,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了,狮子大开口要赔各项损失共计49万元。 家属这边的理由听着也挺硬:老张你是这地的主人,你把这块本来荒废的地用挖机清理过,弄成了个能蓄水的坑,那你就不管了?你这属于管理疏忽,必须得赔钱。 可老张也是一肚子委屈,他说这地就是普通的农田,之前荒废了长满草,还堆着垃圾,他也就是开着挖机进去清理清理,平整平整土地,根本没想挖鱼塘,也没改变土地用途。 农村的地本来就是敞开的,谁家种地还得给田围上一圈栅栏?他又不是开公园收门票的,哪有义务给路人搞安全防护?老张觉得,孩子出事,归根结底是监护人没看好,这锅不能让他背。 一审法院把事理得挺清楚:这水田是老张合法承包的,种地的地方不是商场、游乐园那种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老张作为承包人,没有义务对所有不特定公众的安全负责。 他清理田地是正常的农业生产,没制造啥额外的隐患,再说了,2岁多的孩子,那是得眼珠子不错盯着的年纪,吴大妈心大让孩子自己走,这是严重的监护失职,这才是导致悲剧的根本原因。 再加上事发后没报警也没尸检,具体死因都难说,最后,一审法院直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请求,老张一分钱不用赔。 家属那边不服气,觉得再怎么着老张也得担点责任吧?于是提起上诉,把赔偿金额降到了9.9万,只想让老张担个10%的责任。 这官司一直打到2026年3月11日,二审宣判了: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的态度也很坚决,农田就是农田,承包人没义务搞警示,监护人自己看护不到位,不能赖别人。 这判决一出,很多人都觉得判得对,理是越辩越明的,孩子没了确实让人同情,但这不能成为让无辜者买单的理由,农村到处是坑塘沟渠,根本没法全封起来,要把所有水坑都围上,那地也没法种了。 这件事给所有带孩子的大人敲响了警钟:一两岁的孩子,那一秒钟都离不开大人的视线,千万别存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家门口没事,路熟就能让孩子自己走。 那句随口的“你先回家”,可能就是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句话,法律讲人情,但更讲道理和责任,自己没尽到的监护责任,谁也替不了你。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浪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