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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新发布]云南制定14条措施为开放型园区发展添动力

1月21日,云南发展壮大园区经济“1+3”行动体系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会上,云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开放型园区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026—2028年,全省开放型园区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进出口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分别增长5%左右的发展目标。围绕发展目标,省商务厅制定了四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为开放型园区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

“十四五”以来,省商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取得三个方面的工作进展——开放型园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分别制定了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的系列政策措施;开放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实施产贸强基和外资稳进提质行动,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合作,推动开放型园区外贸外资量质齐升;园区布局进一步优化,支持红河州、西双版纳州依托口岸新设2个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1个开放型园区分布在边境口岸,4个分布在中老铁路沿线,覆盖11个州(市),包括7个沿边州(市),实现“口岸+通道+产业+园区”联动发展。

目前,云南省共有五大类22个开放型园区,含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8个边境经济合作区、2个综合保税区、1个边境贸易区。下一步,云南省商务厅将分类抓开放型园区建设、创新抓开放水平提升、对标考核指标抓综合实力提升。

——推动经开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外资外贸增长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边合区围绕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延伸完善沿边特色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综合保税区围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业态,提升“保税+”功能。持续推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实现封关运行。

——推动开放型园区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形成一批具有带动性和引领性的经验成果,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

——对照国家和云南省对园区的考核评价体系,逐一指导开放型园区制定争先进位的工作方案,通过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提升外贸服务保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开放型园区考核争先进位目标。

云南网记者高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