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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宇晴倒在了釜山电影节的10万美金面前。 谁能想到,凶手竟是她的联合制片人李芳和

赖宇晴倒在了釜山电影节的10万美金面前。 谁能想到,凶手竟是她的联合制片人李芳和印度导演贾特拉。 这根本不是什么艺术分歧,就是赤裸裸的谋财害命。 为了那35%的署名收益,他们竟能对朝夕相处的伙伴下此毒手。 李芳那句“如果她倒下,项目就是我们的”的语音,简直是魔鬼的低语。 赖宇晴想把他们的署名权从35%砍到10%,这本是天经地义的维权,却成了她的催命符。 如今,新加坡电影基金冻结了收益,印中两国的电影协会也相继发声。 但这迟到的正义,换得回一个鲜活的生命吗? 当金钱和署名权凌驾于生命之上时,电影的光还能照亮人性的黑暗吗? 我们这些搞创作的,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