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一个副厅级官员李传良,涉案金额竟达到31亿元 当31亿元的涉案金额与“副厅级官员”的身份叠加,李传良案的曝光让公众陷入深深的震撼。这位曾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的公职人员,本应是守护公共财产的“守门人”,却沦为鲸吞国家财富的“硕鼠”,其贪腐规模之巨、手段之隐蔽,刷新了人们对职务犯罪的认知底线。 李传良的堕落轨迹充满讽刺。他曾被当地干部群众誉为“防止贪污腐败的一道铜墙”,不仅高调倡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还曾实名举报时任市委书记的违规行为,俨然一副反腐先锋的姿态。然而,这层光鲜的外衣下,隐藏的是极度的贪婪。从2003年出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开始,他利用财会专业背景和职务便利,构建起一张覆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腐败网络,涉案金额细分到角分,精准记录着其蚕食公共利益的每一笔罪证。 31亿元的涉案金额背后,是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侵吞骗取公共财物近29.3亿元,受贿4892万元,挪用公款1.1亿元,通过违规注册公司、承揽工程获利7325万元。这些数字对应的是1021处被查封的房产、27宗土地、38辆豪车、18家公司股权,以及超14亿元被冻结的资金。更令人发指的是,他竟指使下属用五个拉杆箱装载415万元现金,跨越数千里转运至深圳,再兑换成港币转移至香港,将国家财产当成个人“提款机”。 作为手握财政资金管理、国资监管、项目审批大权的官员,李传良的腐败行为极具破坏性。他通过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为无资质企业充当“保护伞”获取利益,将公共资源异化为个人“商业版图”的垫脚石,严重损害了地方经济秩序和政府公信力。2018年11月,自知罪行败露的李传良逃匿境外,妄图逃避法律制裁,但正义从未缺席。2025年9月,牡丹江中院依法裁定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彰显了我国“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李传良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警示:权力失去监督就会滋生腐败,无论职务高低、伪装多深,只要触碰纪法红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31亿元的涉案金额,既是对权力监督体系的拷问,也推动着制度笼子的不断收紧。此案再次证明,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唯有坚持零容忍态度,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全程监管,才能让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共同财富。外逃不是避风港,等待李传良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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