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嫁给一个53岁的美国老头儿。 然后,国籍也改了。 就这两条,多少人等着骂她数典忘祖,骂她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但她老师,也就是她后来的丈夫,当年是这么追她的。 老头儿发邮件说:我想来想去,我俩之间只有一个不同,我痴迷唐朝,你喜欢南朝。不知道在同一张床上,能不能睡下两个隔着几百年时空的人? 这嗑儿怎么唠?换一般人估计都懵了。 但她是谁啊,13岁就进北大的田晓菲。 她回:床的意义,就在于无论睡着的人有多么不同,它都能收容,能将遥远的距离,化为无隙的相依。 看到这儿我就明白了。 这哪是嫁给一个美国人,这分明是嫁给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嫁给了一个比很多中国人还懂中国风骨的“知己”。 年龄差25岁算什么? 在动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25年,算个浪花吗? 很多人揪着她不回国效力。 她自己说,“我的根永远在中国”。你觉得她在辩解,我倒觉得她说了句大实话。 她的根,是中文,是唐诗宋词,是那些刻在骨子里的文化基因。这玩意儿,走哪儿都丢不了,改个国籍就能抹掉?太天真了。 说白了,她和她丈夫,两个顶尖的头脑,正在用世界最顶尖的平台(哈佛),把中国最牛的文化瑰宝,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全世界听。 这不算“效力”? 我觉得,这比关起门来自己欣赏,格局大多了。 她4岁时,她妈怕她看书伤眼睛,她说:“不看书,要眼睛干嘛用?” 你看,她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 对有些人来说,世界不是地图,而是一整个书房。她的“国”,就是那个书房。 人家13岁时就给自己写好了判词:“不系之舟是我”。 一艘不拴绳子的船,你还非要问它,为什么不回到那个你以为的港湾? 它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