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喜:帐篷里挂《论语》,他把自己活成了“汉粉”
忽必烈是拖雷的第四个儿子,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拉弓射箭、喝酒吃肉,是标准的草原汉子。可他跟别的蒙古王子不一样——他特别喜欢跟汉人聊天。他的幕府里养了一大堆汉人谋士,刘秉忠、姚枢、郝经,这些人天天给他讲“仁义礼智信”,讲“得民心者得天下”。
有一回,帐外刮着白毛风,冷得马都打哆嗦。忽必烈裹着厚皮袄,坐在帐里,面前摊开一张《论语》,指着上面一句话问谋士:“先生,‘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这话啥意思?”谋士刚解释完,他一拍大腿,马奶酒都洒了:“嘿!这比光靠弯刀砍人管用多了!我要让天下人都念我忽必烈的‘德’!”他眼睛亮得跟火把似的,满脸都是野心和兴奋。那一刻他明白了,光靠马背上的威风,坐不稳这天下。他得让汉人服气,让天下人认可他是“共主”,而不是一个只会抢地盘的蛮子。

二、怒:亲弟弟骂他“忘了本”,他气得摔了金碗忽必烈的汗位,不是顺顺当当接过来的。他有个弟弟叫阿里不哥,守在漠北老家,按蒙古“幼子守灶”的老规矩,觉得自己才是正牌继承人。忽必烈却在中原经营多年,不想回去。兄弟俩矛盾越积越深,终于翻了脸。阿里不哥当着各部落首领的面,指着南方破口大骂:“忽必烈那小子学了汉人的臭毛病,早不把我们蒙古规矩放眼里了!”
消息传到忽必烈耳朵里,他正跟汉人谋士商量下一步。听完信使禀报,他手里的金酒碗“哐当”一声砸在地上,酒洒了一地。他霍然站起,眼睛冒火:“他懂什么!我学汉法,是为了让蒙古人的江山坐得更稳!”他当即点齐兵马,亲征漠北。兄弟俩打了好几年,最后阿里不哥粮尽投降。忽必烈拴住弟弟那晚,喝得大醉,对左右说:“我不是非要自己当,是怕他胡来,把祖宗基业败光了。”话虽硬,语气里却透着说不出的酸楚。

三、哀:打了一辈子仗,最爱的人走时他却在千里之外忽必烈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是他的皇后察必。察必是蒙古姑娘,性格豪爽,敢跟忽必烈顶嘴,也敢在他暴怒时拉他袖子。忽必烈晚年得了痛风,走路一瘸一拐,脾气越来越暴躁,谁劝都不听,只有察必能按住他。有一回忽必烈非要吃烤全羊,察必一把夺过盘子:“你腿都这样了还吃?想疼死不成?”忽必烈瞪了半天眼,最后噗嗤笑了:“行行行,听你的。”
可公元1281年,察必病重时,忽必烈正在千里之外指挥灭宋之战。等他快马加鞭赶回大都,察必已经闭上了眼。他冲进寝宫,扑到床前,抱着已经冰凉的她,浑身发抖,老泪纵横。他哭着说:“你走了,我这脾气,以后还有谁敢拦我啊……”那段时间,他整个人像丢了魂,每天去察必生前住的宫殿坐着,对着空床发呆。侍从端上来的饭,他吃两口就放下,嘴里念叨:“她最爱吃的羊肉羹,你们谁会做?”一代枭雄,哭得像个孩子。

四、乐:建大都,他把北京城变成了“世界第一城”
忽必烈最得意的手笔,就是建大都。他看中了燕京这块宝地,大手一挥:“给我建一座天下最大的城!”他请刘秉忠规划,按中原王朝的规矩,又结合草原的豪迈。大都的街道宽得能跑马,排水系统铺得整整齐齐,宫殿巍峨得让马可·波罗看傻了眼。这哥们后来回欧洲,逢人就吹:“那城里的宫殿,比咱们教堂还宏伟十倍!墙是金的,屋顶是琉璃的!”
大都建成那天,忽必烈登上宫殿最高处,俯瞰全城。风吹动他花白的胡子,他眯着眼,笑得合不拢嘴。他转头对太子真金说:“你看,这才叫城!以前咱住帐篷,现在住进了万间宫殿。以后四方来朝,看谁还敢说咱们是蛮夷?”他大宴群臣三天三夜,连波斯商人、阿拉伯学者都请进宫喝酒看戏。那几天,大都灯火通明,彻夜不熄。
公元1294年,忽必烈在大都病逝,终年七十九岁。他留下的,是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帝国,是横跨欧亚的驿站系统,是第一次把北京变成全国政治中心。有人说他是屠夫,有人说他是明君。但他首先是一个不甘守旧的人。他从草原走来,却不困于草原;他用刀剑取天下,却用智慧治天下。他让一个马背上的民族,学会了坐在龙椅上统治农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