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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不只是诗王,更是千年清廉标杆,为官离任后只带走两块石头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白居易的《琵琶行》,是无数人课本里的经典记忆。这位被誉为“诗王”的唐代诗人,以通俗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白居易的《琵琶行》,是无数人课本里的经典记忆。这位被誉为“诗王”的唐代诗人,以通俗易懂的诗句、悲悯苍生的情怀,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多数人对白居易的认知,往往停留在“诗人”的标签上,却鲜少知晓他还是一位政绩卓著、清廉如水的官员。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官僚家庭——祖父白锽曾任巩县县令,父亲白季庚官至徐州别驾,算得上“书香官宦门第”。按常理,他本应拥有安稳优渥的童年,却因安史之乱后的藩镇割据混战,被迫踏上颠沛流离之路。

白居易两岁时,河南地区爆发藩镇叛乱,父亲白季庚带着全家辗转避祸,先后迁居徐州、越州(今浙江绍兴)等地。在长达十余年的漂泊中,白居易亲眼目睹了战乱给百姓带来的苦难:“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这首《望月有感》正是他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他跟着家人挤在破旧的民房里,吃着粗茶淡饭,时常与逃难的劳苦百姓为伴,听他们讲述失去家园、亲人离散的悲痛。

这段特殊的经历,在白居易心中埋下了“悲悯苍生”的种子。他后来在《策林》中写道:“圣人之致理也,在乎酌人言、察人情,而行为政焉。”意思是,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倾听百姓心声、体察民情。这种“民本思想”,成为他日后为官的核心准则。尽管出身官僚家庭,他却从未沾染“官二代”的骄奢之气,反而养成了节俭自律、正直敢言的性格。

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的白居易考中进士,从此踏上仕途。从校书郎到左拾遗,从江州司马到杭州刺史,无论官职大小,他始终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信念,尤其是在杭州刺史任上,留下了三件广为流传的清廉轶事。

长庆二年(822年),白居易调任杭州刺史。刚到任,他没有先忙着处理公文,而是带着随从下乡考察民情。杭州地处江南水乡,本应水源充沛,可他发现许多百姓却面临“饮水难”的问题——原来,当地有六口千年古井(包括著名的钱塘门石井),因年久失修,井壁坍塌、水质浑浊,早已废弃不用,百姓只能靠浑浊的河水度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白居易当即决定:修复古井。他亲自勘察每一口井的位置和损坏情况,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抽调工匠,拨付专款。不到三个月,六口古井全部修复一新,清澈甘甜的井水重新流入百姓家中。百姓们欢呼雀跃,纷纷称这井为“白公井”。

解决了饮水问题,白居易又将目光投向了西湖。当时的西湖因疏于治理,湖面淤塞严重,灌溉功能大大减弱,周边农田常常干旱。白居易亲自带领官员和百姓测量西湖水域,制定疏浚计划。他组织民工清除湖底淤泥,修筑堤坝(后来被称为“白堤”,非今西湖白堤,今白堤为苏轼所筑,白居易所筑堤坝后世称为“白公堤”),并在堤坝上修建水闸,控制湖水流量,既解决了灌溉问题,又防止了洪涝灾害。

更难得的是,白居易将治理西湖的经验写成了《钱塘湖石记》,刻在湖边的石碑上。文中详细记载了西湖的水文情况、水闸的启闭方法、灌溉的分配原则,甚至规定了“先民用,后官用”的用水顺序。这篇《钱塘湖石记》成为中国古代水利史上的重要文献,为后世治理西湖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直到北宋苏轼任杭州知州时,仍以此为蓝本进行西湖疏浚。

长庆四年(824年),白居易任满即将离开杭州。整理公务时,他想起自己在任期间,偶尔会遇到“公务紧急却暂无朝廷拨款”的情况,处理起来十分不便。于是,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决定:自掏腰包,从自己的俸禄中拿出五十万钱,存入杭州州库,设立“公务基金”。

他对继任者和州库官员说:“此钱非为私用,专为公务应急。若遇紧急公事需用钱,可暂从库中挪用,但务必登记清楚用途,待朝廷批款到后,需如数返还,不得拖欠、克扣。”为了确保基金不被滥用,他还亲自制定了《杭州州库公务钱使用条例》,明确规定了挪用、返还、记账的具体流程。

令人惊叹的是,白居易留下的这笔基金,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历任杭州刺史竟无一人贪占。据《咸淳临安志》记载,每当有官员挪用基金后,都会按时足额返还,并详细记录在案。这笔“白公基金”就这样在杭州州库中流转,默默支持着当地的公务运转,直到唐朝末年黄巢起义爆发。战乱中,记录基金使用情况的文书被烧毁,这笔钱才不知所踪,后人推测大概率是被起义军征用充作军饷,但即便如此,也从未有史料记载这笔钱被官员中饱私囊。

在杭州任职三年,白居易对这座城市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离任时,他想带点“念想”留作纪念,却又不愿破费购买贵重特产——他的俸禄本就多用于公务和救济百姓,家中并无多少积蓄。思来想去,他决定去天竺山(今杭州天竺山)捡两块形状奇特的石头,因为这石头“无主、无价,却能寄托对西湖山水的思念”。

回到洛阳后,白居易时常把玩这两块石头,每当看到它们,就会想起在杭州与百姓同劳作、共治水的日子。可某天,他突然愣住了:“我若带走两块石头,下任刺史带走两块,来来往往的官员都带走几块,用不了几十年,天竺山的秀美岂非要被破坏殆尽?”

这个念头让白居易羞愧不已,他觉得自己“虽无贪财之念,却有损公之举”,愧对杭州的父老乡亲。当晚,他辗转难眠,提笔写下一首《忏悔诗》:“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诗中字字句句充满自责,将两块普通石头比作“千金”,认为自己的行为损害了“清廉”之名。

或许在常人看来,“带走两块石头”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白居易却从中看到了“防微杜渐”的重要性——正如他在诗中暗示的:若为官者对“小事”放松要求,久而久之就会酿成“大错”。这种严于律己的自省精神,正是他清廉品质的最佳写照。

白居易的诗歌与他的为官理念,始终一脉相承。他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主张诗歌要反映现实、关注民生,这与他“为官惠民”的实践高度契合。在杭州期间,他写下了大量描绘西湖风光、反映百姓生活的诗作,如《钱塘湖春行》中“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的生机盎然,《观刈麦》中“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的百姓辛劳,字里行间都是对杭州山水的热爱和对民生的关切。

他的“民本思想”不仅体现在杭州,在其他任上也同样如此。任左拾遗时,他直言敢谏,多次上书批评朝政弊端,为百姓发声;任江州司马时,他深入民间,写下《卖炭翁》揭露“宫市”对百姓的剥削;任苏州刺史时,他治理苏州水患,重修苏州城郭,深受百姓爱戴。《旧唐书》评价他:“在杭州、苏州,皆有惠政,民到于今思之。”

白居易去世后,杭州百姓为他修建了“白公祠”,历代文人墨客也纷纷写诗赞颂他的清廉与政绩。苏轼任杭州知州时,曾多次拜谒白公祠,并感慨道:“白公之才,不仅在诗,更在治政;白公之德,不仅在文,更在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