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对拖延十余年的“三中案”作出二审终局宣判,维持一审对前立委蔡正元3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没收不法所得2亿3919万元新台币,全案不得上诉。同案被起诉的马英九等5人继续维持无罪判决,蔡正元成为全案唯一获罪者,这一结果在岛内引发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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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的源头要追溯到2005年,当时国民党为落实广电法规定,需退出媒体经营,对外出售旗下“中影”“中视”“中广”三家媒体及旧党部大楼等资产。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主导这一资产处置,交易总金额超90亿元新台币,其中还包含50亿元新台币的负债。这样一桩正常的政策执行行为,却在2017年蔡英文当局时期被重启调查,2018年台北地检署正式起诉马英九等6人,涉案卷宗达300余宗,起诉书长达51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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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蔡正元犯“业务侵占罪”“商业会计法不为记录致生不实罪”,核心依据是其动用“阿波罗公司”资金的相关行为。但蔡正元的回应充满争议,他直言“阿波罗公司”是自己全资拥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侵占自身资金的逻辑。他透露,当年国民党党产被民进党扣押,无人敢接手“中影”,是马英九请他出面救急。接手后才发现“中影”已亏空7亿多元新台币,还背负30多亿元银行贷款,他四处筹钱填补窟窿,最终自己扛下7亿多元债务,用“阿波罗公司”进行资金调度只是正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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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意外的是,蔡正元提到检察官曾明确要求他指证马英九“贱卖党产”,只要配合就能免于追责,但他拒绝了这一要求。案件审理期间,他还在2025年4月被法院裁定佩戴电子脚镣一年,24小时受到监控,甚至洗澡时都不能摘除,还被限制接近机场和港口。岛内民众党民代张启楷公开质疑,电子脚镣通常只用于杀人犯、强暴犯等重大恶行罪犯,全台仅约100人佩戴,用在蔡正元身上过于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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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办公室在判决后发布声明,感谢司法还其清白,强调当年资产出售完全合法,无任何个人获利,同时痛批此案是民进党以司法手段追杀政敌,浪费大量司法资源造成社会内耗。蔡正元则在节目中悲愤表示,案件从马英九时代两度不起诉到蔡英文当政后突然被起诉,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是蔡英文亲信,这一切都是政治打压。他年过七十,早已买好灵骨塔位,即便面临入狱也绝不向民进党屈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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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横跨二十年的案件,最终以唯一关键参与者获罪收场。岛内舆论的分裂与争议,让司法公正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您怎么看待这件事呢?请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