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回应股票被“ST”
1月18日晚,京山轻机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整改情况说明的公告。1月16日,京山轻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将自1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本次处罚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对财务状况无新增影响。京山轻机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次历史问题给所有投资者、合作伙伴及公众带来的困扰,公司管理层表示最诚恳的歉意。上述处罚为追溯性程序完结,不涉及当前主营业务,对京山轻机现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运营、订单交付、研发创新等一切正常。公司已将此次事件视为深刻教训,并立即启动了全面的内控体系升级计划,包括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引入智能化风控平台、重塑合规文化,旨在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风险。财务追溯调整已完成1月18日晚,为回应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京山轻机就本次处罚事项的整改情况、影响及后续安排进行说明。本次《告知书》所涉事项,源于公司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大成”)。慧大成系公司于2018年通过投资并购取得控股权的子公司,本次事件系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在慧大成独立运营期间实施的财务欺诈行为,其性质具有隐瞒与欺骗性。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主动发现慧大成的财务异常,并于2021年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司法程序已终结。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及法院审理,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慧大成原股东犯合同诈骗罪,相关刑事责任已追究完毕。财务追溯调整已完成。基于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为真实反映历史财务状况,公司已于2022年1月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涉及慧大成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该次整改已使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反映了真实情况,所有历史财务影响均已消除。涉事业务主体已关停。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对生产经营无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