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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这话刚在公开讲座里说出来,瞬间就冲上了热搜,评论区里全是叫好声。为啥能戳中这么多人?因为这些年,扶老人被讹的糟心事,实在是让普通人寒透了心,敢伸手的人越来越少。2006年的彭宇案,成了绕不开的节点,尽管后续有司法补正,但当时的舆论导向,让很多人心里埋下了“不敢扶”的种子。之后各地接连出现类似事件,没证据就索赔,讹成了就赚一笔,讹不成也没损失。这些讹人者的底气,就来自于违法成本太低。大多时候只是调解道歉,顶多赔点误工费,连行政处罚都少见,更别说刑事追责。零成本的作恶,自然会不断有人效仿,把善良当成敛财的工具。李玫瑾教授的建议,根本不是针对老年群体,而是精准打击恶意讹诈的行为。她很清楚,区分善意求助和恶意敲诈,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棍子打死所有老人,从来都不是初衷。很多人觉得老人年纪大了,不该严惩,可法律面前本就没有年龄豁免权。拿不出证据却狮子大开口,索要天价赔偿,这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本质就是借弱势之名行违法之实。见义勇为者的困境,远不止经济损失。被讹诈时的委屈、被质疑时的难堪,还有家人的埋怨、邻里的议论,这些精神伤害,往往比金钱损失更让人难以承受,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处世态度。李玫瑾作为犯罪心理学专家,她的建议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基于人性和社会治理的务实判断。她见过太多因讹诈引发的道德滑坡,深知没有法律的硬约束,道德说教根本站不住脚。这些年各地陆续出台“好人法”,明确救助者免责,可只防不打远远不够。就像治病只治标不治本,只有让讹诈者付出惨痛代价,才能从根源上斩断恶意索赔的链条。有人担心高额罚款会激化矛盾,可比起社会信任的崩塌,这点顾虑根本不值一提。当扶人不再需要担惊受怕,当善良能被法律守护,街头的冷漠才会慢慢被温情取代。那些恶意讹人的人,消费的不仅是救助者的善意,更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石。每一次讹诈成功,都会让更多人选择袖手旁观,最终陷入人人自危的恶性循环。李玫瑾的提议,看似严苛,实则是在守护最朴素的公平正义。高额罚款不是目的,而是用强硬的手段,告诉所有人:善良不能被欺负,正义不能被妥协。我们不否认,很多老人是真的不慎摔倒,需要帮助,这也是为何建议里明确了“拿不出证据”的前提。精准打击恶意者,才能保护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让善良被混淆。当讹诈者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额代价,当法律站在好人这一边,相信不用多久,街头再次有人摔倒时,会有无数双手毫不犹豫地伸过去,而不是冷眼旁观。法律的意义,不仅是惩罚恶行,更是守护善良。李玫瑾的这番话,说出了无数人的心声,也为完善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指明了最务实的方向。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信源: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开讲座、《唐律疏议》卷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只要有人好心扶起摔倒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只要有人好心扶起摔倒

大快人心!李玫瑾怒提建议:扶人被讹无证据,按敲诈勒索严惩,别让好人寒心“不能

大快人心!李玫瑾怒提建议:扶人被讹无证据,按敲诈勒索严惩,别让好人寒心“不能

大快人心!李玫瑾怒提建议:扶人被讹无证据,按敲诈勒索严惩,别让好人寒心“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一番建议,近期引发全网热议,直击当下最令人揪心的社会痛点——扶老人被讹诈。她明确提出,凡是热心扶起摔倒老人,却被对方索要天价赔偿,且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是救助者所致的,可直接按“敲诈勒索”起诉,予以严惩。这番建议之所以能戳中大众心声,核心在于“扶不扶”早已不是简单的道德选择题,而是变成了一场充满风险的“豪赌”。如今出门在外,若是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你第一反应是毫不犹豫冲上去搀扶,还是下意识往后退、观望犹豫?我敢说,绝大多数人的选择都是后者。这不是咱们冷血无情,也不是不愿践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而是真的被一次次“扶人被讹”的案例吓怕了。吃一堑长一智,谁也不想因为一时的好心,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搭进去,甚至惹上一身官司,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自证清白,最后落得“好心没好报”的下场。这样的悲剧,并非个例,上海小伙子小庞的遭遇,就戳中了无数人的痛处。早高峰的上班路上,小庞匆匆赶路时,看到邱老伯骑着自行车不慎摔倒在地,一时之间无法起身。没有丝毫犹豫,小庞立刻停下车,快步上前搀扶,还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全程守在老人身边,直到救护车赶到才离开。可谁能想到,这份善意换来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无妄之灾。老人被送到医院醒来后,竟然一口咬定是小庞撞了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小庞告上了法庭,张口就索赔16万元。突如其来的指控,让小庞彻底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做了一件好事,竟然要面临如此沉重的代价。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小庞不得不请假奔波,四处寻找当时的目击者,调取路边的监控录像,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好在最终监控清晰地还原了真相,证明小庞只是热心扶人,并未与老人发生碰撞,法院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小庞才得以洗清冤屈,但这段经历带来的心理阴影,却久久无法消散。小庞的遭遇,只是无数“扶人被讹”案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类似的事情频频发生,每一起都在消耗着社会的善意。2024年8月,江西抚州17岁少年孟欣轩,路上看到醉酒老人摔倒后主动搀扶、联系家属,结果遭到家属的纠缠推搡,甚至被掌掴,直到警方调取监控证明清白,老人才被行政拘留。更令人无奈的是湖南桃源尹先生的经历,他只是帮忙扶起摔倒老人的自行车就离开,当晚就被报警,家属不仅扣上“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帽子,还张口索赔3万元,甚至拿刑责吓人。为了自证清白,尹先生花了十几天时间,四处寻找隐蔽摄像头,才找到完整录像证明自己与老人无接触,而真相大白后,家属只说了一句道歉就转身离开。这些案例的共同点的是,讹诈者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讹到了就赚一笔,讹不到就一句“误会”“道歉”了事,而热心救助者却要承担时间、金钱、名誉上的多重损失,陷入“自证清白”的困境。长此以往,破窗效应愈发明显,越来越多人不敢扶、不愿扶,社会的善意也在一次次冷漠中被消耗。其实,我国民法典早已出台“好人条款”,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的维权途径,为好人“撑腰”。但现实中,法律条款的落地却存在诸多阻碍,很多救助者被讹后,维权成本过高,而讹诈者的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这种不良风气难以遏制。李玫瑾教授的建议,正是抓住了这一关键痛点。她提出的“无证据讹诈按敲诈勒索严惩”,要么高额罚款,要么依法追责,就是要提高讹诈者的违法成本,让那些企图靠“碰瓷”讹钱的人,不敢轻易伸手。毕竟,只有让讹诈者付出惨痛代价,才能真正打消好人的顾虑,让热心人敢于出手。值得欣慰的是,已有部分地区开始行动。杭州出台地方条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救助者无需自证清白,由讹诈者拿出证据证明“被撞”,同时救助者被诬告产生的费用可追偿;无锡更是推出“奖励+救济+反诬告”三位一体的举措,既奖励见义勇为者,也为其提供救济,严厉打击诬告行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更是值得弘扬的社会正气。我们从来都不缺善良的人,缺的是保护善良的机制,缺的是对讹诈行为的严厉惩处。李玫瑾教授的建议,不仅是对讹诈者的警示,更是对社会善意的守护。愿每一份善意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每一个热心人都能无需顾虑、勇敢出手。唯有严惩讹诈行为,完善法律保障,才能打破“扶人被讹”的怪圈,让社会重拾温暖,让见义勇为不再是一场“高风险”的赌博,让每一份善良都能安心绽放。
“不够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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