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代广场的蟋蟀》
1.书名:《时代广场的蟋蟀》
2.种类:童话故事
3.作者:乔治.塞尔登
乔治·赛尔登(1929-1989)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从康州的耶鲁大学毕业后,去罗马留学过一年,此后一直居住在纽约。热爱音乐。
1956年出版第一本书,但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1961年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赛尔登回忆说:“一天晚上,我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正是这声蟋蟀的鸣唱,唤起了赛尔登对于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雏形便在他脑海里出现了。
本书插画作者是鼎鼎大名的插画大师盖斯·威廉姆斯(1912-1996),他曾为《精灵鼠小弟》、《夏洛的网》等经典童书配图,他自写自画的《黑土和白兔》同样征服了不同国度的无数读者。
4.荣誉:
豆瓣评分8.9 、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国际安徒生奖。入选《人民日报》“100本适合孩子阅读的精品读书”、入选“1900~1999全球50本最佳童书”
5.简评:
提及蟋蟀,亦称蛐蛐,各位读者首先会联想到什么?是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所描绘的童年趣事:“仅是周围的泥墙根一带,便蕴含着无穷的趣味。油蛉在此低吟,蟋蟀在此弹奏”?抑或是影视作品中那些不务正业的富家子弟或王公贵族,终日沉迷于斗蟋蟀的场景?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我童年时对蟋蟀的记忆,源于儿时与村中伙伴一同捕捉蟋蟀的欢乐时光。直到多年后,我才意识到我们那时捕捉的其实是蚂蚱。众所周知,蚂蚱的后腿十分强健有力,我们有时会捉到一只蚂蚱,它的后腿经常会脱落,我们便捏住那脱落的腿,一挤压大腿,小腿便会像人踢腿一样弹射出去,乐此不疲。现在回想起来,那行为颇为残忍。然而,当我得知我们当初捕捉的是蚂蚱而非蟋蟀时,心中多少感到一丝安慰,减少了些许内疚。

斗蛐蛐
然而,阅读这篇童话故事后,我不禁怀念起那逝去的童年时光,那些乡村生活的美好回忆,以及那萦绕心头的乡愁。据说,该童话的作者在一个偶然的夜晚,乘坐地铁回家,途径时代广场时,意外地听到了蟋蟀的鸣叫……正是这声鸣叫,唤起了他对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的雏形在他脑海中浮现,从而诞生了这部伟大的童话。
故事讲述了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草原的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食,它意外地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这只来自乡下的小蟋蟀,首次远行便来到了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它幸运地被一个善良的男孩,报摊老板之子玛利欧收养,并与两位地铁站的老居民——亨利猫和塔克鼠结为挚友。
柴斯特拥有惊人的音乐天赋,它所演奏的美妙音乐感动了每一个听众,使它成为了纽约最受瞩目的明星,改变了玛利欧一家的贫困生活。令人意外的是,尽管柴斯特获得了无数掌声和鲜花,它仍旧怀念家乡的自由生活,最终告别了朋友们,踏上了归乡之路。
整个故事如同细水长流,作者娓娓道来。故事中的三个小动物仿佛三个孩子。首先是老鼠塔克,虽然在许多童话故事中,老鼠通常扮演反派角色,自私而狡猾,但本书中的塔克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老鼠。当得知柴斯特因梦中咬坏主人2美元时,塔克慷慨解囊,主动献出自己的积蓄帮助朋友弥补过失。其次是猫咪亨利,它慈祥而温柔,在认识柴斯特之前,就与塔克鼠是好友,他们共同帮助柴斯特发掘音乐才能,解决困难。最后是主角蟋蟀柴斯特,从名字便可看出其非凡之处(柴可夫斯基与莫扎特名字的结合),它不仅拥有卓越的音乐才华,还极富责任感。在看到小主人一家忙于生计时,它利用自己的音乐才能,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举办演唱会,帮助主人招揽生意。最终,在自己事业的巅峰时刻,柴斯特急流勇退,返回了康涅狄格州的乡下。
故事最令我感动之处在于童话的结尾,当秋天的第一片落叶飘进车站,触动了柴斯特的乡愁,它毅然决定返回曾经的家乡。当柴斯特正处于演艺生涯的巅峰时,它却毅然决然地放弃了时代广场的一切,返回了那个魂牵梦绕的家乡。我们中有多少人会对此感到惊讶?如果换作我们,在自己事业的巅峰时刻,是否愿意急流勇退,舍弃一切,返回最初的起点?尽管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却不禁引人深思,如果是你,你会选择纽约的时代广场还是康涅狄格州的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