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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男童命丧生父女友之手,“忍不住”换来死缓判决

今天是2026年4月21日。对大多数人而言,这只是暮春时节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周二。但对于一位痛失爱子的母亲马女士来说,这一

今天是2026年4月21日。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只是暮春时节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周二。但对于一位痛失爱子的母亲马女士来说,这一天是她背负锥心之痛、苦苦等来的一个交代。

就在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槌重重落下,轰动全国的“三岁男童被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案”迎来一审宣判。

被告人赵雨蝶,因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然而,比判决结果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庭审中披露的那些令人发指的细节,以及凶手轻飘飘抛出的那句犯罪理由——“忍不住”。

时间倒回至那个致命的傍晚。

2024年8月24日,上海浦东新区某开放式公园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了这起悲剧的最后一幕。

画面中,年仅三岁的黄某某正处于最天真烂漫、活泼好动的年纪。然而,他的“顽皮”在被告人赵雨蝶眼中,成了需要被暴力纠正的过错。

仅仅因为孩子“乱跑”,赵雨蝶的理智彻底崩盘。她不仅多次用手猛拍孩子稚嫩的头面部,甚至抄起树枝抽打、用脚踢踹。如果说这些只是皮肉之苦,那么接下来的举动,则彻底暴露了她的凶狠。

她竟然将幼小的黄某某从河道岸堤的下斜坡拎起来,像丢弃一件破烂的玩偶一般,狠狠甩向堤面。巨大的惯性让孩子侧身倒地,脆弱的后脑勺重重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

那一瞬间,生命的倒计时开始了。

当晚八点,黄某某在家中陷入昏迷。即便赵雨蝶将其送医,也无力回天。在ICU里挣扎了十余天后,这个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世界的小生命,于2024年9月4日戛然而止。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黄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

如果死亡是结局,那么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黄某某所经历的,堪称人间炼狱。

判决书披露,从2024年7月到8月23日,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赵雨蝶以孩子“顽皮不听话”为由,频繁采用殴打、牙咬等方式实施虐待。

“牙咬”——这是一个多么违背常理的字眼。面对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三岁幼童,是什么样的扭曲心理,能让一个成年人像野兽一样用牙齿去撕咬孩子的腿部?

在之前的庭审中,当男童生母马女士质问赵雨蝶时,赵雨蝶竟然狡辩称是“孩子先咬了她”,并承认自己咬了孩子。而当被问及为何如此残暴时,她给出的答案令所有人瞠目结舌——“忍不住”。

这三个字,迅速引爆了网络。

“忍不住”究竟是借口,还是人性沦丧的遮羞布?谁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但成年人该有的克制、对法律的敬畏、对幼小生命的悲悯,在赵雨蝶身上荡然无存。这哪里是“忍不住”,这分明是骨子里透出的恶。

本案中,最令人心疼的角色,无疑是孩子的生母马女士。

据马女士回忆,孩子大约一岁时,她因发现孩子生父出轨而带着孩子离开。2024年1月,孩子生父以“母亲病重想看孙子最后一眼”为由,将孩子带走。此后,生父为了争夺抚养权,甚至威胁马女士,如果不答应条件就永远不让她见孩子。

谁能想到,这一别,竟是永诀。

当马女士在ICU里见到浑身伤痕的儿子时,她的天塌了。医生告诉她的不是简单的摔伤,而是疑似虐待。在医院里,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赵雨蝶当面对质。

赵雨蝶狡辩说孩子是洗澡时摔倒的。但当马女士看到孩子腿上那清晰的、成年人齿痕般的淤青时,她彻底崩溃了。

在庭审现场,当法庭播放公园监控视频时,看着自己的孩子默默承受暴打,甚至“没有掉一滴眼泪,默默地去捡拖鞋”,马女士当场昏厥过去。

那句“他没有掉一滴眼泪”,是整起案件中最刺痛人心的一句话。一个三岁的孩子,在被虐待时已经不再哭泣,甚至学会了顺从地去捡被打掉的拖鞋。这背后,是经历了多少次殴打后的绝望与麻木?

今天的判决,厘清了许多公众关注的焦点。

法院认定赵雨蝶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后答疑中特别指出,虽然赵雨蝶有如实供述情节,也有施救行为,但鉴于其犯罪对象是年仅三岁的幼童,手段残忍,依法仍应予从严惩处。

针对此前网络上流传的一些骇人听闻的传言,比如“孩子背部被牙签扎”“死前胃里只有小石子”等,法院也进行了官方澄清:经审查,这些情况均不属实。法院确认的虐待方式主要为殴打和牙咬。

我们需要理性看待这份判决。虽然生母马女士坚持要求“凶手必须死刑”,但法院根据“主观上并不希望孩子死亡”以及“送医施救”等情节,依法判处了死缓。这虽然不能让所有人满意,但这是法律框架下的严谨裁量。

在痛恨凶手的同时,我们也无法忽视那个“隐身”的男人——孩子的生父。

庭审中,生父称自己工作太忙,“我下班孩子都睡着了,也看不到身上有伤”。他辩解说自己不理解赵雨蝶的行为,希望从重处理。

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作为将孩子从母亲身边强行带走的人,他真的毫无责任吗?

正如马女士所质疑的那样:一个多月的时间,孩子身上伤痕累累,难道真的就完全看不见?尤其是当孩子说出“想要换妈妈”这种话时,他难道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

据相关报道,现有证据没有反映出孩子父亲存在参与、隐瞒、纵容的情况。但在道德层面,这种对孩子的“疏忽”和“不察”,又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伤害?将一个三岁的孩子完全托付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且情绪不稳定的女友,这本身可能就是悲剧的伏笔。

案子判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未结束。

三岁的黄某某,没能等到那个“忍不住”的恶魔真正受到极刑的那一天,但他等来了法律的公正。

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的关注,是因为它触动了社会最敏感的神经——未成年人的保护到底还有多远?

赵雨蝶的“忍不住”,毁掉了一个无辜的生命,也毁掉了两个家庭。死缓的判决,既是对她恶行的惩戒,也给了她在高墙内慢慢忏悔的时间。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对于为人父母者,这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如果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请不要轻易将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如果你选择带他来,请务必用尽一生去护他周全。

作为旁观者,我们或许无法阻止每一个悲剧的发生,但至少,当我们听到邻家孩子的哭泣、看到孩子身上可疑的伤痕时,请多管一次“闲事”。

因为,我们每一次的“忍不住”关注,都可能是在拯救下一个“黄某某”。

愿天堂没有疼痛,也没有牙印和拳头。

愿这个判决,能让那个默默捡拖鞋的小天使,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