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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劳动局提醒:小年夜至初三国定假日应依法给假给薪

农历新年将至,台湾台北市劳动局提醒,今年2月15日“小年夜”至2月19日“初三”为岛内指定应放假的国定假日。因2025年

农历新年将至,台湾台北市劳动局提醒,今年2月15日“小年夜”至2月19日“初三”为岛内指定应放假的国定假日。

因2025年新增“小年夜”为国定假日,按《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应让劳工休假1天且工资照付,呼吁企业依法给假给薪、合理安排人力。

台北市劳动局提供

劳动局长王秋冬表示,企业需注意避免因沿用旧制引发争议。

若雇主征得月薪制劳工同意于小年夜至初三出勤,需至少增给1日工资(8小时内)或经协商调移至其他工作日补休。

关于补假规则,依《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国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需补假。以“周一至周五工作、周六休息、周日例假”的企业为例,今年小年夜(2月15日)恰逢例假,应补假1日(2月20日);若需劳工当日出勤,雇主需支付国定假日加班费。

劳动局特别提醒,部分工时劳工原则上不适用弹性工时,排班计薪需更谨慎。自2026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950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196元;时薪制劳工国定假日出勤,每小时工资(8小时内)不得低于3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