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捆柴火,竟引发一场七旬老人间的夺命惨案。2025年3月,江西瑞金74岁的曾某某偷搬73岁老太刘某某的柴火被当场抓包。双方争执中,曾某某将对方按倒,用石头疯狂砸向太阳穴十余下,直至老人气绝。更令人发指的是,她杀人后淡定搬走柴火,还连夜分三次将尸体掩埋,妄图瞒天过海。直到十多天后异味扩散,遗体才被发现。

2026年4月14日,此案一审宣判:曾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消息一出,全网哗然。被害人女儿毛女士当场表示无法接受,明确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她悲愤地说:"年龄大绝不是免死金牌!"
从情理看,"杀人偿命"是刻在国人骨子里的朴素正义。此案手段之残忍、动机之卑劣、事后之冷漠,完全突破人性底线。为一捆柴火蓄意行凶,砸向致命部位十余次,杀人后藏尸灭迹、毫无悔意。如此恶行,若不能处以极刑,如何告慰死者?如何安抚家属?如何震慑潜在犯罪?

从法律看,法院判死缓的主要依据是:审判时被告已满75周岁,且有坦白情节 。我国法律确有规定,75岁以上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除非"手段特别残忍" 。争议焦点正在于此:持石猛砸太阳穴、反复重击致死、事后周密藏尸,难道不算"特别残忍"?法律对老年人的宽宥,难道要以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
当下司法总讲"人性化"、"少杀慎杀",初衷本是文明进步。但人性化不等于无底线纵容,更不能成为恶性犯罪的"保护伞" 。法律的温度,应给真心悔罪、情有可原之人;而对蓄意残杀、手段狠毒、毫无悔改的恶徒,就该亮出最锋利的刀刃。若连这种案子都不判死刑立即执行,只会让公众心寒——难道年纪大,就可以肆意杀人而不用偿命?

对被害人家庭而言,母亲惨死、凶手苟活,是双重伤害。毛女士一家坚持抗诉,正是无数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法律可以宽容,但不能是非不分;可以审慎,但不能纵容邪恶。当"人性化"被恶意利用,当"免死金牌"成了行凶者的护身符,法律的公信力就会受损 。
我们支持少杀慎杀,但更支持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对老弱的体恤,不能建立在受害者的痛苦之上。江西这起惨案,不应是法律人性化的样板,而应是司法公正的试金石。希望抗诉能改变结果,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在法治社会依然闪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