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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类社会6个生产阶段,规定、规矩是抽象要素,说明不了历史

一切生产阶段所共同的、被思维当做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

一切生产阶段所共同的、被思维当做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二卷.)

“一切生产阶段”,就是指人类社会的6个“生产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确定下来的规定”,就是这6个生产阶段之中、社会政治上的各种“说法、提法、口号、法规”等等。

比如:在“奴隶社会”,就是“天下一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忠诚”、“君臣”、“三纲五常”等等。

在“封建社会”,就是继承孔子形成的那些“理论”,并把“儒家”上升为“儒教”;还有诸如“为民之父母”、“父母官”、“归仁”等等。

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自由”、“平等”、“博爱”那些。

其他的社会模式,也有各种“说法、提法、法规”。

这些“规定”、“一般条件”,是些“抽象要素”、是华而不实的;从这些“要素”,理解不了任何“现实历史阶段”,无法获得真正的认知、也认识不了真正的历史。

因为是“口头”上“说说”,是“说的比唱的好”,实际的现实,根本不是说的那样。

奴隶社会的奴隶主、王公贵族,残酷压迫奴隶、欺压人民,哪有什么“忠诚”、“纲常”、“道德”可言?

封建社会的地主官僚,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镇压迫害人民,敢说他们是“人民的父母”?什么“父母官”,贪官、赃官还差不多。

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官僚,拼命压榨、剥削工农,“割韭菜”、巧立名目“捞钱”,有什么“自由、平等、博爱”可言?

任何一个社会模式,都是“说是一套,做是一套”,搞“愚民政策”、欺骗公众,调子唱的很高、也很“高大上”,但是,实际做什么、做了些什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就现代社会,如果只关注世界各国的那些“官方论调”、“官方论著”、“文件”、“规章条例”等等;是根本无法真正了解社会的,不能看透“本质”,就像医生,一知半解、蜻蜓点水,找不到、抓不住“病根”。

对于历史,也是如此;如果只关注历史上的那些“训示”、“大诰”、“大行皇帝训诰”、“回銮训示”等等,是永远无法真正“吃透”历史的,不过是认识了一些“皮毛”。

通过“现象”,看透“本质”;不要老是窝在家里,而是看看社会各界发生了什么、有什么社会现象,民众的意愿、态度是什么。

以往是“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要想真正的了解社会、认识到一个事物的本质及变化规律,是需要实践、接触的,最好是自己有深切感触的那种。

但是,一个人的活动范围,是有限的;学习、工作所限,不可能像“卫星”一样,随时全方位监控地球上的人和事。多看看报道,也是好的;然而,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有“新闻自由”,很多国家实行“新闻管制”,看到的新闻是“处理过的”,还不如不看。

“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新闻管制”,总能打听到一点消息;这些,就足以认识到社会、历史了。

所以,要通过各种有效“方法”,真正了解历史、社会,而不是把一些华而不实的“抽象要素”,奉为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