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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分两次申报?别傻了!这1个误区坑过太多人

离职这件事,成年人总想着“好聚好散”,可比起告别老东家的不舍,大家最关心的还是——离职补偿金能不能顺利拿到手?个税会不会

离职这件事,成年人总想着“好聚好散”,可比起告别老东家的不舍,大家最关心的还是——离职补偿金能不能顺利拿到手?个税会不会被多扣?

最近被问爆一个问题:“我拿到了一次性离职补偿,公司说分两个月发,那个税能不能也分两次申报?这样是不是能少交点税?”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想法,甚至有些公司的财务也会默认“分开发就分两次申报”。但今天必须把话说透:一次性离职补偿,几乎不能分两次申报! 一旦操作不当,不仅不能少交税,反而可能被税务稽查,面临补税、交滞纳金的风险。

先搞懂核心:什么是“一次性离职补偿”?

首先要明确,我们说的“一次性离职补偿”,不只是大家常说的N+1经济补偿金,还包括公司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安置费等所有和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补偿类收入——重点是“一次性”三个字,这是后续申报个税的核心前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这类补偿有明确的个税优惠政策,也是大家想“分两次申报”的核心诱因:

✅ 免税部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税部分: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税率远低于正常工资个税。

重点解答:一次性离职补偿,能分两次申报个税吗?

答案直接给:不能!

很多人之所以想分两次申报,核心想法是“拆分后,每次金额都低于免税额度,就能全额免税”。但这种想法,完全误解了税务政策,也忽略了申报系统的规则,具体原因有3点,看完就懂:

1. 政策层面:“一次性”是硬性要求,拆单不符合规则

税务政策明确规定,离职补偿的个税优惠,仅针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这里的“一次性”,不仅指补偿的性质是“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所得”,也要求申报时“按总额一次性申报”。

计算免税额度和应纳税额,再一次性完成申报,不能拆分申报。

2. 系统层面:申报系统仅允许一次申报,重复申报会预警

目前,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对“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申报有明确限制——同一笔离职补偿业务,仅允许申报一次。

也就是说,公司第一次申报后,第二次再想以“一次性离职补偿”的名义为你申报,系统会直接预警,无法通过;即便强行用其他名义(如“工资补发”)申报,也会被税务系统判定为异常,引发稽查。

3. 风险层面:分两次申报=补税+滞纳金,得不偿失

如果公司违规分两次为你申报离职补偿个税,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人为拆分收入、规避个税”,后果很严重:

① 免税额度缩水:原本按总额计算可享受的3倍社平工资免税优惠,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需按两次申报的金额分别计税,个税大幅增加;

② 补缴税款+滞纳金:需要补缴少缴的个税,同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③ 留下税务污点: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都会被税务机关重点关注,后续可能影响其他涉税业务。

职场人必看:离职补偿申报避坑指南

提醒1:离职协议一定要写清“一次性支付”

和公司谈离职时,不管公司是分几次发补偿,一定要在离职协议中明确“该笔补偿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并注明总金额、付款时间,避免后续公司以“分开发放”为由违规拆分申报。

提醒2:核对公司的申报方式,避免被乱扣税

离职补偿的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正确的申报流程是:公司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模块,录入补偿总额,系统会自动带出免税额度和应纳税额,完成申报后再发放税后补偿。

如果公司告诉你“按偶然所得20%扣税”“分两次申报能免税”,一定要警惕——这都是错误操作,属于违规克扣收入,你可以拿着财税〔2018〕164号文件和公司交涉,要求按正确方式申报。

提醒3:有疑问直接咨询12366,避免被误导

不同城市的社平工资不同,免税额度也有差异,如果对自己的补偿个税有疑问,直接拨打12366税务热线咨询,或登录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比听公司财务、身边朋友的猜测更靠谱。

其实大家纠结“分两次申报”,本质上是想多拿点钱、少交点税,这份心情完全能理解,但税务规则容不得半点侥幸——一次性离职补偿,不分几次发放,都要按总额一次性申报个税,拆分申报不仅不能免税,还会面临补税、滞纳金的风险。

离职本就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事,尤其是和钱相关的细节,多花几分钟搞懂规则,就能避免后续扯皮、白白吃亏。愿每一位职场人,离职都能好聚好散,该拿的补偿一分不少,前路皆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