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还在台上部署反腐败,一个月后自己被查:内蒙古电影集团董事长曾涵落马,曾参与投资《长津湖》
10月9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一天稍早,中国艺术研究院原院长连辑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一天之内,文艺领域连出两记重拳。
而曾涵这个名字,之所以格外扎眼,是因为就在大约一个月前,他还坐在主席台上,主持会议、部署反腐败工作。
一、最讽刺的时间差
今年9月4日,内蒙古电影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曾涵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集团当时发布的消息,这次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会议还专门提出: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强化纪律警示教育,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
一个多月后,这名主持会议、部署反腐败工作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就出现在了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审查调查通报里。
台上讲廉政,台下被查处——这种反差,公众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但每一次见到,都还是让人觉得刺眼。
更早一些,今年7月31日,集团官网还转载了一篇曾涵的署名文章。文章原载于《中国电影报》,题为《守正出新 以情动人——〈给阿嫲的情书〉的创作启示与实践路径》。
他在文章里谈国有电影企业的创作责任,谈要尊重艺术规律、重视作品质量,谈要加强对地方文化资源的开发、推动民族题材影视创作。
话说得都很正。可惜,文章是文章,人是人。
二、从广电局长到电影集团董事长
公开简历显示,曾涵,男,满族,1970年1月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修班毕业。
他的履历,几乎全部在内蒙古文化系统内打转:
早年曾任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市文物局局长。
201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当时担任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的曾涵,拟提任内蒙古出版集团党委副书记,并提名担任集团总经理。
2018年,曾涵正式出任内蒙古出版集团总经理,从地方文化行政管理岗位,转向自治区级国有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岗位。
2021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人事任免信息,曾涵被提名为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此后,他长期担任电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此次被查。
在内蒙古文化系统深耕多年,从行政主管到国企一把手,曾涵的每一步都踩在文化产业的关键位置上。
三、《长津湖》的身影,和一家老牌制片厂
曾涵执掌的内蒙古电影集团,来头不小。
集团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是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以内蒙古电影制片厂为核心,整合电影发行放映、广播电视器材、民族语电影译制等多家单位组建而成。
其前身内蒙古电影制片厂成立于1958年8月,是我国成立较早、生产规模较大的少数民族电影制片厂,曾获得华表奖、金鸡奖等多个奖项。
经过多年发展,集团业务已覆盖影视投资、影片制作、电影发行、院线运营、公益放映、民族语电影译制、数字文化出版等领域。
而在曾涵任内,集团确实参与了不少有分量的项目。
根据《内蒙古年鉴(2022)》披露,2021年,内蒙古电影集团与中国电影、博纳影业等企业合作,参与出品了《中国医生》《我和我的父辈》《长津湖》等电影。
其中《长津湖》上映后取得57.24亿元票房,成为当时中国影史票房冠军。内蒙古电影集团通过旗下影视产业基金参与了该片投资。
同年,集团完成营业总收入近1.4亿元,净利润3390万元。
在电影制作方面,曾涵担任出品人的《海的尽头是草原》,是他任职期间的代表作品。该片由尔冬升执导,陈宝国、马苏、阿云嘎等出演,2022年9月9日全国上映,取材于上世纪60年代初"三千孤儿入内蒙"的真实历史。
内蒙古电影集团是该片第一出品方,曾涵与博纳影业董事长于冬等人共同担任出品人。该片还被选为第十二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开幕影片。
2023年,集团参与出品的电视剧《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在央视播出,曾涵同样位列出品人名单。
此外,集团还启动了内蒙古影视文体产业园项目。根据《内蒙古年鉴(2022)》数据,该项目规划总投资约20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约10亿元;截至2021年12月,一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47亿元。
直到今年9月初,集团还启动了动画电影《尼斯格的奇妙旅行》,曾涵担任总出品人。
四、国有文化企业的钱,谁来盯着
电影集团与普通事业单位不同。它既承担文化事业发展任务,也开展影视投资、项目制作、商业合作等经营活动。
从电影项目立项,到拍摄制作,再到发行放映,每个环节都可能涉及资金使用及商业合作。国有影视企业还涉及公共文化服务、影视项目扶持、院线建设和资产管理等事项。
这些资金在审批、合同签订、确定合作方等环节,都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
曾涵身为集团一把手,长期主持集团的经营决策与人事管理。他的被查,意味着其任职期间的重大投资决策、国有资产使用、财务收支及项目运作等关键环节,都已被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范围。
目前,官方仅公布曾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尚未披露其具体涉嫌的问题、涉案金额以及有关事项发生的时间。对于曾涵是否涉及影视投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等待后续调查结果。
我们不做猜测,不传小道消息,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五、银幕上拍英雄,不等于自己就是英雄
这家集团参与过《长津湖》这样的作品——那是一部讲述先烈牺牲与家国情怀的电影,是多少观众含着泪看完的。
可银幕上讲信仰,不等于坐在办公室里的人就有信仰。出品过主旋律大片,也不等于经营者本人就干净。
这些年,文艺领域反腐持续深入。从中宣部、文旅部到各地国有文化企业,一个个"蠹虫"被挖出来。事实证明,文化单位不是清水衙门,国有文化企业更不是保险箱——只要手里有权、有钱、有项目,就同样有寻租的空间。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文化资源是人民的。谁把它当成自家的提款机,谁就要付出代价。
曾涵究竟涉嫌哪些问题,目前还是个问号。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反腐没有行业例外,没有"文化人"的豁免权,更没有台上讲廉政、台下搞腐败的生存空间。
蠹虫就是蠹虫。蠹虫在,事业就不可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