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或者朋友由于种种情况无法申请贷款,请求帮忙担保,最终帮忙担保相信大家都遇到过,不想但又碍于面子和关系,往往会同意担保,就把字签了,成了担保人了。
如果说担保人遇人不善的话,贷款人拒绝还款,那么真的是倒霉了。
很多人并不知道给别人做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若是找你做担保的那个人还不上钱,又会有什么后果?具体会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担保:

一、什么是担保人?
法律上对担保人的定义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钱时,是需要替借款人还债的。
二、担保记录怎么显示
帮别人贷款后,过一段时间查询征信记录,可能会有这样的信息:
XX年X月X日,为小王(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XXX)在中国XX银行支行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合同金额30000,担保金额30000。截至XX年X月X日,担保贷款本金余额20000。

征信改版后,细节可能会有不同,大概就是显示成这样,会记载担保的日期、银行、为谁担保、担保金额、剩余未还金额,这条信息会一直留在征信报告里,你个人申请别的信贷业务,审核银行也可以看到。
三、给别人担保有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2条规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成为他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意味着当对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你需要自掏腰包为其还款。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会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容易执行的那个;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银行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其次,要认清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贸然替人担保或借款,到头来受苦的只能是自己。
再者,涉及担保等行为中不能感情用事。很多人碍于情面,去帮人担保,等入坑了才后悔莫及,总之就是学会脸皮“厚”一点,该拒绝就拒绝,实在拒绝不了尽量把贷款金额缩至最小。
最后,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给亲戚朋友做担保时,要求他要有抵押物,这样的话,就算他还不上钱跑了,银行也可以拍卖他的抵押物,减轻你的还贷负担。帮人担保后若是遭受了经济损失,要及时向专业人士求助,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