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酒吧搭讪独自饮酒的女子,灌酒至醉酒失能后带至出租屋性侵,还拍摄相关内容发微信群炫耀,最终因炫耀记录成铁证获刑3年2个
凌晨酒吧搭讪独自饮酒的女子,灌酒至醉酒失能后带至出租屋性侵,还拍摄相关内容发微信群炫耀,最终因炫耀记录成铁证获刑3年2个月!2025年12月,长沙天心区法院的一纸判决,将邹某的罪恶行径公之于众,这起从搭讪到落网仅24小时的案件,不仅还原了施暴者的嚣张与残忍,更以法律利剑明确:醉酒不是免责符,网络炫耀只会罪加一等!

2025年4月的一个深夜,长沙天心区某酒吧内,邹某盯上了独自饮酒的被害人,凌晨1点,他主动上前搭讪,随后以拼酒为由不断劝酒。凌晨3点,被害人已被灌至醉酒失能,邹某假意提出送你回家,实则将她带至自己的出租屋,在接下来的3小时里,被害人完全失去自主行动能力,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下她被拖拽的场景。
凌晨6点,趁被害人无意识,邹某实施了性侵,还拍摄了相关内容,仅仅30分钟后,他便迫不及待地将性侵过程的文字描述和相关内容发至微信群,在群内大肆炫耀,当天中午13点,被害人酒醒后质问邹某,却遭到矢口否认。直到下午15点,被害人收到朋友转发的微信群截图,才得知自己不仅被侵害,还遭到了二次羞辱,随即报警,警方迅速行动,当日便在邹某家中将其抓获,微信群记录成为锁定犯罪的关键铁证。

庭审中,三大焦点成为判决的关键,首先是是否违背意志,法医鉴定显示被害人血液酒精浓度达醉酒状态,监控中的拖拽画面证明其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法院直接认定性侵行为违背被害人意志力其次是炫耀行为的量刑影响,法院特别指出,将性侵过程发群炫耀,体现出邹某极强的主观恶性,需酌情从重处罚,最后,邹某虽以家庭困难为由提出赔偿,但因双方未就金额达成一致,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无缘缓刑。
这起案件的证据链堪称完美,酒吧及小区的监控录像证明被害人醉酒失能,微信聊天记录直接锁定犯罪事实,DNA鉴定报告确认性行为发生,微信群成员的证言则形成了完整的传播链条,铁证如山之下,邹某的狡辩毫无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早已明确:利用妇女醉酒状态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本案判决传递出三重强烈信号:醉酒绝非性侵者的免责符,网络炫耀会成为加重处罚的情节,电子证据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起案件更是一堂深刻的安全课,独自饮酒时需提高警惕,避免陷入醉酒失能的危险境地;遭遇侵害后,要第一时间保留监控、聊天记录、生物检材等关键证据,记住醉酒=红灯,炫耀=罪证,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法律的判决,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正义伸张,更是对所有潜在施暴者的严厉警告,任何试图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