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理工大学莲华、呈贡两大校区的多个修缮改造项目集中出现审计争议,引发教育领域及工程行业的广泛关注。涉及争议的施工单位包括云南仟柏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汉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矛盾集中在审计结果与报送金额差异悬殊、审计周期严重超时、保质两年却三年多未给出审计结果,审计机构中立性存疑几大问题。致多家企业破产,面临生存困境。
目前,相关施工方已通过提交书面申请书、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等方式,正式向校方提出维权诉求。
多校区改造项目卷入争议 核心矛盾直指审计环节此次陷入审计争议的项目,全面覆盖昆明理工大学莲华、呈贡两大核心校区,具体包括省职业教育网络学院修缮项目、智慧教室提升改造项目、呈贡校区工会架空层修缮项目、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态停车场场地提升改造项目、洗手设施改造项目、蓬华校区主干道修缮项目、真空冶金工程研究中心电气改造项目、呈贡校区后勤一号楼修缮项目、有色金属学科群国重实验室修缮项目及体育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等十一大品类。这些项目的竣工时间集中在2022年,签约合同价跨度从数十万元至三百余万元不等,均属于校园基础设施及科研配套的重要改造工程。据施工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及律师函件,争议核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审计结果与施工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总价差距显著且缺乏明确依据。以省职业教育网络学院修缮项目为例,该项目合同签约价为3641888.81元,施工方依据实际工程量核算的竣工结算总价为3800903.43元,而负责审计的云南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昆咨询”)在未充分说明调整依据的情况下,先后出具三次审计结果,分别约为190万元、280万元、299万元,三次结果不仅与合同金额及施工方报送金额存在较大差距,相互间的差额也高达百万元,缺乏审计结论应有的稳定性;在真空冶金工程研究中心电气改造项目中,施工方提出,经核对审计初稿,该项目室内工程、室外工程及签证部分的审计差额合计达76231.49元,且审计方未对差额部分的核减理由作出书面说明。
二是审计周期过长,部分项目竣工超三年仍无最终结果,直接导致工程款支付停滞。呈贡校区工会架空层修缮项目于2022年10月竣工,截至2025年11月审计工作仍无明确时间表,审计周期已超37个月;洗手设施改造项目2022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后,施工方于2023年3月按校方要求完整报送全套审计资料,但直至2025年11月仍未收到正式审计报告,依据合同约定的“审计后28天内付款”条款,该项目工程款已逾期支付超22个月。呈贡校区后期一号楼修缮项目于北区生态停车场地提升改造项目历时三年多,仍未有审计结果。
三是施工方对审计机构中立性及专业性存疑。多家涉事施工单位表示,在审计过程中与华昆咨询就工程量核算标准、定额套用依据等核心问题多次产生分歧,且该机构在同一项目中历经三次审计仍未得出公允一致的结果。施工方认为,此情形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审计机构与被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被审计单位有权申请回避”的相关规定,据此提出更换审计机构的诉求。
企业反映,因审计分管校负责人安排,审计处李某对接施工单位时,拒不接收合理诉求及申请,强令外聘审计单位出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签字,被指阻碍项目结算。
作为校审计合作方,其项目初审与终审均独立承担(其他机构则分由不同单位负责);与学校连续合作十年未更换,引发公平性及利益输送质疑。其审计还存“随意扣押资料、拖延审计”问题,如某项目质保期2年却拖延3年未完成审计,以“资料不全”搪塞(该问题此前未告知)。这一模式与多地推行的“初审与终审分离”审计规范相悖,如武冈市明确规定400万元以下项目需由中介机构审计、审计局抽查复核,以保障审计独立性。
基建处履职问题同样成为结算阻滞的重要诱因。在国重实验室等项目中,36份已核实的签证单被甲方代表拖延半年多未签字,直接导致结算资料无法送审,而该代表还获得“优秀”称号,引发施工方强烈不满;云南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的项目中,负责人赵某等人对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不按规定办理签证,进一步阻碍项目推进。根据工程管理规范,现场签证需及时完善手续,否则将直接影响竣工结算效率,基建处的上述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要求。


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说明书 图一、图二 (企业方提供)
施工方明确四项诉求 律师介入启动维权程序针对上述审计争议及履职问题,相关施工方已联合向昆明理工大学审计处及后勤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诉求,核心包括四项内容:一是请求对所有涉事项目启动独立的重新审计程序;二是申请更换审计机构,不再由华昆咨询负责相关项目的审计及复核工作;三是要求华昆咨询立即交还施工方提交的竣工结算送审全套原件资料,并出具资料接收确认清单;四是就审计拖延给施工方造成的资金占用利息、人工成本增加等经济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在此基础上,施工方进一步明确补充诉求:①对华昆公司存在的消极违规核查问责;②要求华昆咨询交还结算资料,并说明各项目送审进度及延误原因;③校方公开解释与华昆咨询长期合作的决策依据及遴选流程,同时出具基建处履职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案,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拨付直接挂钩,工程款逾期支付需按约定或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为推动诉求落地,多家施工方已正式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权。其中,云南仟柏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汉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律师,全面负责审计争议协调、工程竣工结算对接、工程款拨付协商及合同纠纷处理等事宜;云南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已向昆明理工大学发送律师函,就项目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确认、工程款支付进度的明确时限等问题提出书面沟通要求;云南筑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则通过律师函形式,正式要求昆明理工大学审计处对审计报告中工程量差异的核减依据进行书面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工程质量保修书 图三 (企业方提供)
合同与法规双重支撑 诉求具备充分依据从合同约定来看,所有涉事项目的施工合同均明确载明两项核心条款:一是工程结算造价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为准,结算审计总造价的3%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二是施工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全套资料,发包人需在审计完毕后28天内完成剩余工程款支付。
施工方表示,其提出的诉求均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周期过长已明显违反“结算审核时限”的约定,有八个项目保修期已过一年,现场部分改造内容因使用磨损发生变化,客观上已不具备重新实地核对原始数据的条件,进一步加剧了结算进程的阻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