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出生仅27天的小生命,因黄疸被送进医院接受常规治疗,家人盼着孩子早日痊愈回家,却等来天人永隔的噩耗。这是大河报独家报道的一起发生在安徽的医疗纠纷事件,也是一个普通家庭难以承受的伤痛。

据大河报独家报道,安徽一名仅27天的新生儿因黄疸入住当地妇幼保健院西区,常规治疗期间,孩子俯卧挣扎约13分钟后逐渐失去动静,间隔44分钟才被医护人员发现并抢救,最终不幸离世。

事发后,院方给出的初步结论为“罕见遗传病导致死亡”,对监控中暴露的监护缺位问题未作任何解释。有媒体评论指出,回避医疗事故只会适得其反。而这件事刺痛公众的核心,不仅在于新生儿病房护理环节的明显失职,更在于院方试图以罕见病为由转移焦点、回避自身责任的做法。

在我看来,这起事件最不该出现的,就是院方“避重就轻”的回应姿态。从法理层面审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院方在未披露监护流程细节的前提下,直接抛出“罕见病”结论,这一行为本身就容易引发公众对其公信力的质疑。

微博网友泪雨記_作为有着多年新生儿科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也针对此事发声,观点兼具专业度与可信度。她直言,新生儿科全称是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入住患儿均需特级护理,行业规范明确要求每15分钟到半小时巡视一次,且特级护理收费标准高达每天1500-2500元,收费与服务严重不匹配。更值得关注的是,新生儿科是极少不允许实习生、见习生独立操作的科室,只能跟随带教老师观摩学习,但涉事人员大概率是实习男护士,却存在独立带班的情况,本身就违背了科室管理准则。

他还补充了新生儿科的护理细节:照蓝光时孩子会放在暖箱内,暖箱通常处于相对密闭状态,孩子的哭闹声很难被及时察觉,按规定必须为孩子佩戴脉氧仪和心电监护设备,一旦设备脱落或指标异常,机器会自动报警。而这次悲剧的发生,大概率是因为这些关键监护设备根本没有给孩子佩戴。

同时,她驳斥了“家长有责任”的说法,强调孩子黄疸值高达22,属于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程度,且家长本身有医务工作者,送医决策完全合理。她还痛斥涉事医院领导“死的是你家的孩子,不是我家的孩子”的言论,称其冷酷无情、毫无责任感。更让人忧心的是,涉事医院还是医学院附属医院,承担着培养医务工作者的职责,连管理最严格的新生儿科都松散如筛子,很难不让人怀疑其他科室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新生儿是医疗监护中最为特殊的群体之一,身体机能尚未发育完全,病情变化快,需要高频次、精细化的巡查和照护。这起事件中暴露的44分钟监护空白,到底是个例疏忽,还是部分医院新生儿病房管理的共性漏洞?院方的初步结论为何刻意避开监护问题?当医疗纠纷发生时,普通家庭该如何高效留存证据、依法维权?这些问题,值得每一个人关注和思考。
温州小洛熙事件还未平息,现在又有一例这样让人气愤的公共医疗事件,引发全民对医疗过程监控的担忧还在发酵。大家对这一事件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新闻素材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