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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判决背后的司法迷雾:“自审自证”引质疑,违建认定藏猫腻

在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小场村,一场因拆迁引发的赔偿纠纷,不仅让村民宋国金陷入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更将司法公正的问题推向了风口

在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小场村,一场因拆迁引发的赔偿纠纷,不仅让村民宋国金陷入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更将司法公正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这起看似普通的行政赔偿案件,背后却隐藏着诸多令人震惊的枉法行为,引发了社会对司法公正性的深刻反思。

拆迁风波起,维权路漫漫

在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云龙社区小场村,宋国金这位年逾七旬的老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住了几十年的砖木结构房屋,会在2022年12月15日这一天,被政府在没有提前通知、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拆除。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宋国金选择了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首先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海口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经过审理,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作出判决,确认海口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

这一判决,让宋国金看到了维权的希望,他随即向海口街道办事处申请国家赔偿,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以弥补强拆带来的巨大损失,但接下来的赔偿之路,却远比他想象的要艰难和曲折。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枉法行为曝光:司法公正遭遇挑战

(一)承包地还在,何来栽赃陷害?

海口街道办在强拆宋国金的房屋后,为了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竟然编造出“宋国金的房屋建在承包地上”的谎言,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明明承包地还在,为什么栽赃陷害宋国金的房子盖在承包地上?。

宋国金提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记载了承包地的四至范围,可以清晰地看出,被拆除的房屋并不在承包地内,而是位于宅基地上,这一关键证据,足以证明海口街道办在土地性质认定上存在明显的虚假性。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海口街道办却提交了一份由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复函》,声称“案涉房屋占用土地为集体承包土地(耕地)”。这份《复函》与宋国金提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明显矛盾,但法院却未对这一矛盾进行实质性审查,直接采信了海口街道办的虚假证据。

这种栽赃陷害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宋国金的合法权益,更让司法公正蒙上了一层阴影,旁人不禁要问:明明承包地还在,为什么海口街道办要如此明目张胆地栽赃陷害?法院又为何会对如此明显的虚假证据视而不见?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二)副院长“变脸”,非法证据成赔偿障碍

在这起案件中,西山区法院的副院长的行为耐人寻味。判决海口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的,是西山区法院的副院长王某波,然而在后续的赔偿案件中,同样是由这位副院长审理,但他却采信了海口街道办提交的非法证据,驳回了宋国金的赔偿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然而在本案中,海口街道办提交的《回函》《复函》及《测绘报告》等关键证据,均是在强拆行为作出两年后、行政赔偿诉讼过程中自行收集的。这些证据明显违反了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禁止事后补证”的核心原则。

然而,副院长王某波却无视这一法律规定,直接采信了这些非法证据,以“宋国金的房屋无审批手续、系违法建筑”为由,驳回了其要求赔偿房屋损失的诉讼请求。这种“变脸”行为,不仅让人对司法公正产生了严重质疑,更让人对这位副院长的职业操守产生了深深的不安。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三)中院、高院“未审先判”,非法证据成“护身符”

如果说西山区法院的枉法裁判还只是个别现象的话,那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未审先判”行为,则更是让人对司法公正性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在宋国金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承办法官雷某在未进行充分审理的情况下,就作出了驳回上诉的判决。这一判决,不仅未对一审中存在的枉法裁判行为进行纠正,反而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了原判。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判决书中,竟然未对宋国金提交的合法证据进行任何回应和说明。

而当宋国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承办法官惠某同样未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就直接以“宋国金没有审批手续”为由,驳回了其再审申请。这一结果,不仅让宋国金感到绝望,更让社会对司法公正性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我们不禁要问:中院、高院的承办法官,是否真的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理?是否真的做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是被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所左右,造就了枉法裁判的不公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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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性执法,权力滥用

据宋国金及多位村民反映,整个村全部都未办理建房手续,海口街道办事处却仅对宋国金的房屋进行了强拆。这种选择性执法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让人对海口街道办事处的执法动机产生严重质疑。 更为讽刺的是,云龙居委会监督委员李某昆,作为村里的“权威人物”,其名下拥有多处建筑,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且均未办理审批手续却没有被拆。 李某昆的亲老表有三栋洋房。很多的石棉瓦房,都没有审批手续。为什么也没有拆?这种鲜明的对比,无疑加剧了村民对政府执法公正性的怀疑。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以上图片均由于宋先生提供)

守护司法公正,共筑法治基石

宋国金的遭遇,不仅是一起简单的行政赔偿纠纷,更是对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的一次严峻考验。在这场较量中,我们看到了个别司法人员对法律程序的漠视、对非法证据的偏袒以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践踏。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更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动摇了法治社会的根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失守,那么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将无从谈起。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起案件,依法对涉嫌枉法裁判的审判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希望这起案件能够成为推动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益的契机,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