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镇查干巴拉嘎苏嘎查敖格特尔社1号,78岁的蒙古族牧民苏龙嘎手握合法《林权证》,却16年未能踏足自己的2820亩草牧场。
2010年当地建工业园区时,她与查干巴拉嘎苏嘎查委员会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约定的200万元补偿款未足额兑付,土地还被擅自流转给第三方,相关补偿款也全给了外人。
此后,她解除协议获法院确认,但恢复土地权益的诉求屡屡碰壁,还遭遇行政机关违法履职、补贴失踪等问题。
这场横跨16年的维权,早已不只是苏龙嘎一家的生计之争,更是对法治尊严的考验。
权益之争:解除的合同与拿不回的土地
“当时村委会和镇政府领着企业老板来,说要征我们家近3000亩地,谈好一二百万补偿,签了协议就走了。”苏龙嘎的家人回忆,这份协议是和村委会签订的,约定的补偿款却迟迟没有足额兑付。
更过分的是,村委会没跟苏龙嘎商量,就把包含她家土地的一万多亩草原转给了外人杨卫江,之后当地相关部门还直接和杨卫江签了征收补偿协议,把1500万元补偿款全给了他,完全没考虑苏龙嘎这个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苏龙嘎发通知解除了之前的补偿合同,2018年法院也确认这份合同已经解除。按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但苏龙嘎想拿回土地权属、补办证明的要求,一直被卡住。后来她两次起诉要返还草原承包经营权证,都被法院驳回了。
苏龙嘎家人透露了一个关键细节:“当年根本不是企业要征地,而是镇政府打着企业的名头搞得政府征收。”家人回忆,征地时敖勒召其镇政府工作人员三番五次上门,对老人说:“现在可以把草场交出来换钱,再过几年,国家就要收回草场了,到时候一分征地补偿都拿不到。”苏龙嘎夫妇对政府工作人员深信不疑,在这种套路下,同意了征地。而那份合同上,盖的却是镇人民政府的公章,这充分说明了合同的虚假性。
明明确认了合同解除,却不支持恢复土地权益,相当于把行政机关违法流转、征收的后果,全让牧民承担。而且她手里的《林权证》至今有效,可行政机关征收时完全没把这个当回事。
此外,镇政府承诺将50多平米住房换成100平米,苏龙嘎一家缴纳7万元房款。2018年法院判决解除不公补偿合同后,换房前提不复存在,家人多次要求镇党委书记薛某某,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乌某某等分管领导退还房款,却被彻底无视,好像压根没这回事,7万元被占用十余年分文未退。
正义之外:那些被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
苏龙嘎的维权过程中,多份法院判决直接认定了相关行政机关履职违法,暴露了不少问题。
2023年10月,她向当地镇政府申请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偿协议、征地批复等关键材料,镇政府签收后,在法定期限内没任何答复,后来法院确认这个行为违法。镇政府还辩称没收到材料,可法院查明材料一直放在收发室,把内部管理疏漏的成本甩给了维权的牧民。
之后她向当地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土地信息,也被以“没提供地块坐标和具体名称”拒绝,可这些征地信息本就该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对方也没指导她补充材料。
直到2025年,法院才确认自然资源局的拒绝答复和相关行政复议决定违法。另外,镇政府还越权对补偿问题作出答复,法院也认定这份答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党委副书记、镇长高某某,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冯某某,副镇长何某,村委会书记塞某某等人,对生效判决始终不予认可。
另外,当地交通局在公路建设时,强行清理她土地上的附着物、占用土地。苏龙嘎起诉后,一审被驳回,二审法院指出,一审没查清土地权属,而且交通局没有直接强制清理的权力,行政强制得走法定程序。
生存之困:被占的土地和失踪的补贴
对苏龙嘎来说,维权不只是要个说法,更是为了活下去。她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强行占用,2010年到2025年的国家政策性补贴,一分钱都没拿到,去向不明。
苏龙嘎家人回忆,村民代表会曾经开会同意归还草场,镇党委书记薛某某,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乌某某,村委会书记塞某某,这些人就不认可这个东西。
当地政府和镇政府没跟她协商、没签合法补偿协议、没给一分钱补偿,就擅自在她的草牧场和林地上搞建设,修油路、埋水管和污水管、架高压线,总共占了一百多亩地。这明显违反了“先补偿、后征收”的法律规定。按法律,政策性补贴该发给合法的土地权利人,可苏龙嘎的这份权益被硬生生剥夺了。
2023年,苏龙嘎拖着病体去施工工地交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乌某某要求企业报警,敖勒召其派出所所长高某某派民警到场,将老人强行拖拽至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以“阻挡工程损失大”为由扣押至深夜,直至老人高血压发作送医,土地已被推平。她上诉说自己没阻拦施工,而且处罚决定书也没书面送达,可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维持了原裁定,这更像是对她维权行为的变相压制。
尊严之问:谁来守护牧民的生计权益?
按内蒙古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要保障农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标准还要定期调整。但在苏龙嘎的案子里,补偿款给了外人,补偿标准也没落实,根本谈不上保障长远生计。
镇政府不依法公开信息、越权答复,旗政府行政复议流于形式,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在征收和施工中不遵守法定程序,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我们不禁要问:这2820亩土地的权属到底该怎么定?被违法流转、征收的土地能不能还给苏龙嘎?1500万元补偿款为什么给了第三方?她该得的补偿什么时候能给够?失踪的补贴去哪了?
如今78岁的苏龙嘎还在等答案,家里堆着厚厚的判决书、信访材料和快递底单,每一份都记着这场维权的艰辛。家人说:“我们不是要闹事,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和补偿,想要一个公道。”
这场16年的维权,早已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抗争,更是对法治尊严的考验。生效的法院判决不能形同虚设,少数民族牧民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被随意侵犯。我们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