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那句“抬举你了”,成了他最后的遗言

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不要代入现实(已完结)晨露还凝在崖边的卷柏叶上,我握着柴刀的手已经沁出了薄汗。

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不要代入现实(已完结)

晨露还凝在崖边的卷柏叶上,我握着柴刀的手已经沁出了薄汗。这处鹰嘴崖是青雾山最险的采药点,岩壁上攀着几株罕见的血竭——治金疮的良药,镇上药铺收价一两银子一两干品,只要采到这半篓,再配上先前晒好的金银花和柴胡,这个月不仅能凑够药庐修缮的费用,还能给山下独居的张婆婆送些过冬的炭火。

我叫阿蛮,自小跟着师父在这青雾山长大。师父是个云游郎中,医术高明却性子孤僻,教我辨识草药、配制药剂,也教我“医者当辨是非,不当滥发善心”,还传了我几套近身防身的粗浅功夫,说是深山里遇险能自保。三年前师父病逝,我便独自守着山腰那间小小的药庐,靠着采药、医治山民猎户过活。青雾山高路险,寻常人不敢深入,却因地处京城近郊,偶尔会撞见些避世或避祸的不速之客。我每月会下山一次,将采的草药卖给镇上相熟的药铺,也会把攒下的名贵饰件交给街口无儿无女的老铁匠处理,他嘴严手巧,收了重金从不多问,这是师父在世时便定下的交情。

今日运气不算坏,血竭长势喜人,红褐色的树脂饱满欲滴。我腰间系着结实的山藤,小心翼翼地用柴刀剔下根茎,裹进随身携带的麻布包里。刚要转身下崖,却听见不远处的密林里传来一阵沉重的喘息声,夹杂着金属落地的脆响,不似野兽,倒像是人受了伤。

“谁在那里?”我握紧柴刀,指尖扣住刀柄上的防滑纹路。青雾山虽偏,却也有盗匪藏在暗处,师父在世时便叮嘱过,遇人先辨善恶,遇险先保自身。

喘息声顿了顿,随即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嘶哑却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威严:“过来……救我。”

我循着声音拨开灌木丛,只见一棵老松树下躺着个锦衣华服的男子。他约莫二十七八岁年纪,面容俊朗,却面色惨白如纸,胸前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鲜血浸透了月白色的锦袍,晕开一大片暗沉的红。他腰间挂着一块羊脂白玉佩,上面刻着繁复的云纹,身旁散落着一把嵌宝石的匕首,想来是遇袭时掉落的。后来我才知晓,他是吏部侍郎沈文轩,因查一桩贪腐案遭仇家暗算,随从皆战死,他孤身逃入青雾山,终是撑不住倒在了这里。

“你伤得极重,血已经浸到肺腑了。”我蹲下身,指尖刚要触碰到他的伤口,便被他猛地攥住手腕。他的手劲极大,指节泛白,眼神却锐利如鹰,带着审视和警惕,仿佛我不是救他的人,而是来补刀的仇敌。

“救我,”他盯着我,语气是全然的命令,“事后必有重谢。”

我挣开他的手,从麻布包里掏出一小瓶自制的金疮药,晃了晃:“我这药是用十几种药材熬制的,能止血生肌,就是贵了些。要救你,需得一百两银子——先付五十两定金,剩下的伤好后补齐。你若拿不出,我这就下山叫人,只是这青雾山到镇上要走两个时辰,你这伤势,怕是等不及。”

他闻言,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皱,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事情。“一百两?”他嗤笑一声,语气里满是轻蔑,“乡野村姑,倒是胃口不小。”

“我这药里有雪莲、灵芝、麝香,单是一味麝香就值二十两,且我要冒着坠崖的风险采草药,还要守着你养伤,一百两不多。”我耐着性子解释,做生意讲究你情我愿,他若觉得贵,大可以另寻他人,只是这荒山野岭,除了我,怕是没人能救他。

他却像是没听见我的话一般,自顾自道:“本公子乃吏部侍郎沈文轩,只要你救了我,回到京城,我便纳你为妾。日后你跟着我,穿金戴银,衣食无忧,住的是青砖瓦房,吃的是山珍海味,可比在这破山里采药强上百倍。”

我愣了一下,随即气笑了。“我说了,我要一百两银子。”

“银子?”沈文轩挑眉,眼神里的轻蔑更甚,“女子无才便是德,你一个山野村姑,认得几个字?要那么多银子做什么?难不成还想自己开铺子?简直痴心妄想。跟着我做妾,是你的福气,多少官宦人家的女儿都求不来,别不知好歹。”

我脸上的笑意淡了下去。这男人,怕不是伤糊涂了,还是天生就听不懂人话?我明确说了要银子,他却偏要扯什么妾室,还一副施舍的模样。师父说过,有些人仗着身份便轻视他人,骨子里的傲慢是改不了的,与这种人多说无益。

“我不要做妾,我只要钱。”我一字一顿地说,声音冷了下来。

沈文轩脸色沉了下去,语气也变得不耐烦:“放肆!本公子给你脸了是不是?一个乡野女子,也敢跟我讨价还价?告诉你,要么乖乖救我,做我的妾,要么,你就看着我死在这里——只是你若见死不救,日后我家人寻来,定要拆了你的破药庐,将你卖到窑子里去!”

他的话像是一根刺,扎得我心头火起。我阿蛮在这青雾山活了十几年,向来是凭本事吃饭,何时受过这等轻视?他以为他是个侍郎,就能随意践踏别人的意愿?以为女子就只能依附男人,做个供人取乐的妾室?

“听不懂人话是吧?”我缓缓站起身,握着柴刀的手紧了紧,指节泛白,“我再说最后一遍,我要一百两银子,不做你的妾。”

沈文轩怒极反笑,咳出一口血沫,染红了胸前的锦袍:“痴心妄想!你一个卑贱女子,也配跟我谈条件?等我伤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手中的柴刀已经挥了下去。刀锋没劈向坚硬的脖颈骨头,而是精准落在他颈侧的动脉处——师父教过,此处血管密集,无需蛮力,一击便能致命。鲜血喷涌而出,溅在我脸上,温热而粘稠。沈文轩的眼睛瞪得极大,满是难以置信,似乎到死都不明白,一个乡野女子,竟敢杀了他这个朝廷命官。

我抹了把脸上的血,心里没有半分惧意,只有一股郁气消散后的畅快。我要的是钱,是凭自己本事挣来的钱,不是什么寄人篱下的妾位,更不是他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的施舍。

处理现场时,我没敢大意。青雾山多毒蛇猛兽,我将他的尸体拖到崖下的乱石堆里,用枯枝落叶掩盖——不出三日,便会被野兽啃食干净,不留痕迹。他的玉佩和匕首我收了起来,玉佩质地极好,只是上面的云纹是吏部官员的专属标识,我打算等下月下山时,交给老铁匠磨去纹章再变现;匕首锋利,日后采药也能防身。做完这一切,我背着装满草药的麻布包,转身下了山。

日子依旧平静地过着,我每日上山采药,偶尔给山下的村民看病。沈文轩的死像是投入湖面的一颗石子,只泛起一丝涟漪,便很快恢复了平静。京城里的人或许会寻他,但青雾山绵延百里,他们未必能找到这里,即便找到,也只会以为他遭了野兽袭击。我以为不会再遇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人,却没料到,半个月后,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那天是个阴天,云层压得很低,像是要下雨。我刚走到半山腰的平坦处,就听见前面的山路上传来一阵马蹄声,紧接着是马匹受惊的嘶鸣,然后是“扑通”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我悄悄躲在树后,探头望去,只见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倒在地上,口鼻流血,已经没了气息。马旁躺着一个穿着银灰色锦袍的男子,他约莫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眉目间带着几分英气,锦袍上绣着金线流云纹,腰间挂着一块虎头佩,一看便知是勋贵世家子弟。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镇国公府世子萧策,带着随从进山狩猎,谁知坐骑突然受惊失控,将随从冲散,他自己也被掀下马背,左腿被马蹄狠狠踩中,当场断了。

他看见我,眼中闪过一丝希冀,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又倒了下去,痛得闷哼一声:“姑娘,救我……”

我犹豫了一下,走了出去。他的穿着打扮比沈文轩还要华贵,想来身份不低,但看他这般模样,倒像是遭了意外,而非遇袭。

“你伤得很重,左腿怕是断了。”我蹲下身,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要救你,得先把骨头接好,再用草药敷上,还得抬回我的药庐静养至少一个月。接骨会很痛,你得忍着。”

“只要你救我,”他打断我的话,语气带着几分急切,又带着几分理所当然,“本世子乃镇国公府世子萧策,等我伤好,便娶你为侧妃。”

我闻言,动作一顿,心里涌上一股熟悉的荒谬感。又是这样,又是用这种施舍般的语气,许给我一个所谓的“名分”。镇国公府我听过,是开国功勋之家,权势滔天,可这世子,怎么也和沈文轩一个德行?

“侧妃就算了,”我站起身,语气平淡,“我救你,要二百两银子。你这伤比上次那个人重,接骨、敷药、静养,还要耗费不少名贵药材,二百两不算多。”

萧策皱起眉头,像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二百两?”他嗤笑一声,眼神里的轻视与沈文轩如出一辙,“你一个乡野村姑,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银子。做本世子的侧妃,何等荣耀?日后你跟着我,出入有车马,衣食有仆从,还有丫鬟伺候,比你在这山里苦哈哈地采药强多了。”

“我不要荣耀,我只要银子。”我重复道。

“银子?”萧策的脸色沉了下来,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耐,“女子安身立命,当以夫为天,有个体面的名分才是最重要的。你出身乡野,无父无母,无依无靠,能做本世子的侧妃,已是天大的抬举,别不知好歹!”他顿了顿,语气带着威胁,“你若救我,便是侧妃之位,日后我还能照拂你这破药庐;你若不救,耽误了本世子的行程,我回京后,定要让人封了你的药庐,把你赶出青雾山!”

我看着他那张盛气凌人的脸,心里的火气一点点往上涌。又是这样,又是觉得给我一个名分就是对我最大的恩赐,又是用身份地位来压迫我。他们这些权贵子弟,从小养尊处优,便以为全天下的人都该围着他们转,以为女子的价值就只能依附于男人,就只能靠着男人的施舍过日子。

“我再说一次,我要银子,不做你的侧妃。”我的声音冷得像冰。

萧策怒不可遏,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因为牵动伤口,痛得龇牙咧嘴,额头上冷汗直流:“放肆!一个卑贱的山野女子,也敢跟本世子讨价还价?告诉你,除了侧妃,你别想得到任何东西!要么救我,要么看着我死在这里,到时候我父亲定会派人彻查,你也活不成!”

他的话彻底点燃了我心中的怒火。我握紧了手中的柴刀,眼神冰冷地看着他:“看来,你也听不懂人话。”

萧策还想说什么,我的柴刀已经再次挥了下去,依旧是颈侧动脉的位置。鲜血染红了他的银灰色锦袍,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嘴里吐出几个模糊的字眼,便再也没了气息。

我喘了口气,看着地上的尸体,心里没有丝毫愧疚。这些男人,仗着自己有权有势,便肆意践踏别人的意愿,轻视女子的尊严,以为自己的身份地位就能决定一切。他们不懂,也不愿意懂,女子也可以凭自己的本事活下去,也有自己的骄傲和底线。

处理尸体时,我依旧按照之前的法子,将他拖到附近的深沟里,用枯枝和泥土掩盖。他的虎头佩和锦袍上的鎏金扣子我摘了下来,虎头佩上有镇国公府的家纹,我打算和沈文轩的玉佩一起交给老铁匠磨去纹章;鎏金扣子则收集起来,日后让老铁匠熔成素金,这样当铺老板便看不出端倪。做完这一切,我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背着药篓,继续上山采药。云层越来越低,很快便下起了小雨,雨水冲刷着地面,能掩盖住血迹和足迹,倒省了我不少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依旧过着采药、治病的生活。山下的村民只知道我医术高明,却没人知道我在山上杀过两个身份显赫的权贵。我以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却没想到,命运似乎总爱开玩笑。

一个月后的一个黄昏,天降大雨,电闪雷鸣。我刚收拾好药庐,把晒干的草药归置妥当,准备关门休息,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踉跄的脚步声,紧接着是“扑通”一声,有人摔倒在了门口的台阶上。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墙边的柴刀,打开了门。只见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子倒在雨地里,他穿着一身玄色锦袍,上面沾满了泥泞和血迹,胸口插着一支羽箭,箭头穿透了后背,气息奄奄。他抬起头,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露出一张清俊却苍白的脸,约莫二十五六岁年纪,眼神里带着一丝哀求,还有几分不易察觉的慌乱。后来我才知晓,他是吏部尚书之子李云庭,因与人结怨遭追杀,随从拼死护他逃入青雾山,最终还是倒在了我的药庐门前。

“姑娘……救我……”他的声音微弱,几乎被雨声和雷声淹没。

我心里咯噔一下,又是这种场景。但看他这般模样,倒像是被人追杀,而非意外受伤。我犹豫了片刻,还是将他扶进了药庐——师父教我医者仁心,虽要辨是非,但见死不救,终究违背本心。

药庐不大,只有一间正房和一间偏房,我将他安置在偏房的床上,然后烧了热水,准备给他处理伤口。羽箭插得很深,若不及时拔出,怕是会伤及心脉。

“多谢姑娘……”他看着我忙碌的身影,眼神里带着几分感激,“若姑娘能救我,我愿娶姑娘为正妻,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我正在准备剪刀和烈酒的手顿了一下,心里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又是这样,又是用婚姻来作为报答。只是这一次,他许的是正妻之位,而不是妾室或侧妃。

我没有立刻答应,而是一边用烈酒消毒剪刀,一边淡淡问道:“你要娶我为正妻,那你家中的妻子怎么办?”

他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随即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只是笑容因为疼痛而有些扭曲:“我家中确有一妻,不过她只是个商户之女,无才无德,也未能为我诞下子嗣。等我伤好之后,便将她贬为妾室,姑娘你聪慧善良,医术高明,又有救命之恩,才配得上正妻之位。”

“贬为妾室?”我停下手中的动作,眼神冷了下来,“她为你操持家务,伺候你的父母,为你劳心劳力这么多年,你一句无才无德,就要将她贬为妾室?商户之女便低人一等吗?”

“女子嫁人,本就该以夫为天,”他皱了皱眉头,似乎觉得我的话有些不可理喻,“她能嫁给我这个吏部尚书之子,已是她的福气。我让她贬为妾室,已是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她向来贤惠大度,定会同意的——女子嫁人,不就是要听丈夫的话吗?”

“贤惠大度?”我嗤笑一声,心里的火气再次被点燃,“所以在你看来,她的贤惠大度,就是任由你随意践踏她的尊严,背叛你们的婚姻?她为你付出那么多,你却如此忘恩负义,这般凉薄无情,也配谈情分?”

他的脸色沉了下来,语气带着几分不悦:“姑娘,你只是个乡野女子,不懂朝堂世家的规矩。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常事,我能许你正妻之位,已是对你最大的抬举。你莫要不知好歹,耽误了我的伤势。”

“抬举?”我看着他,眼神里满是冰冷的嘲讽,“你妻子为你付出一切,你却视若无睹,随意辜负。今日你能这样对她,他日若是遇到更好的女子,是不是也会像对待她一样,将我弃之如敝履,甚至为了讨好别人,杀了我给新欢腾位置?”

他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呼吸也急促起来:“你胡说什么!我岂是那种人?我对你是真心的!”

“真心?”我拿起消毒后的剪刀,眼神凌厉如刀,“你的真心,就是让我做一个踩着别人尊严上位的正妻?就是让我嫁给一个忘恩负义、凉薄无情的男人?像你这种不懂得珍惜妻子,随意践踏别人感情的男人,根本不值得托付终身。我要的是凭自己本事挣来的钱,不是你这种虚假的承诺,更不是你所谓的正妻之位。”

“你……”他气得浑身发抖,想要起身,却因为伤势过重,又倒了下去,胸口的羽箭晃动了一下,疼得他脸色煞白,“你一个乡野女子,敬酒不吃吃罚酒!若不是我重伤在身,岂容你这般放肆!”

“放肆的是你。”我冷冷地看着他,手中的剪刀毫不犹豫地刺进了他的心脏——近身发力,无需蛮力,正中心脏要害。

他的眼睛瞪得极大,满是震惊和不甘,似乎到死都不明白,自己许出了正妻之位,为何还会被杀。我拔出剪刀,鲜血溅在了我的衣袖上,我却毫不在意。

处理这具尸体时,我格外谨慎。他胸口有羽箭,明显是被人追杀,若是被追兵发现尸体,定会追查下去。师父生前曾带我去过一处废弃矿洞,就在青雾山最深处,偏僻且封闭,平日里连野兽都不会靠近。我取来师父留下的粗麻布,将他的尸体紧紧裹住,再用坚韧的山藤层层捆牢,借着大雨路滑的掩护,半拖半扶地往矿洞走——深山的泥土本就松软,拖拽的痕迹很快便会被瓢泼大雨冲掉,这是山野生存的巧劲,比硬抬省力太多。到了矿洞后,我将尸体拖入最深处,又搬来几块巨石封住洞口,这样一来,除非有人特意凿开巨石,否则绝无可能发现。他身上的玉佩、腰带扣都是值钱的物件,我一一收好,打算下月下山时,一起交给老铁匠处理,玉佩磨去纹章,金属饰件熔成素金,连夜做好,次日便取,从不在铁匠铺久留,避免引人怀疑。

收拾好一切,我洗净了手上的血迹,关上房门,任由外面的大雨继续下着。药庐里很安静,只有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夹杂着偶尔的雷鸣。我坐在桌前,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慢慢喝着。或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相信这些所谓的权贵男子了。他们骨子里的傲慢和凉薄,是刻在骨子里的,无论许给多少好处,都改变不了。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只是自那以后,我上山采药时总会多留一个心眼,尽量避开人迹罕至的地方,生怕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好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再也没有遇到过重伤的权贵男子,只有一些寻常的猎户和村民,偶尔会来药庐看病。张婆婆的身体好了许多,还常常给我送些自己做的咸菜和馒头,让我心里暖暖的。每月下山时,我都会如约去找老铁匠,他从不多问,只按我的要求处理饰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稳妥得很。

这天,我正在山上采摘灵芝——前几日山下的李猎户打猎时被熊抓伤,需要灵芝来补气养血。刚找到一株长势饱满的灵芝,忽然听见不远处的草丛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呻吟声。我心里一紧,握紧了手中的柴刀,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

只见草丛里躺着一个女子,她身着素色锦裙,外罩的浅灰布衫早已被扯落,锦裙上沾满了血迹和尘土,头发散乱,用金簪固定的发髻已经松开,几缕发丝贴在苍白的脸颊上。她的左臂有一道深深的刀伤,正不断地流着血,染红了身下的青草。她看起来约莫十八九岁年纪,容貌清丽,即使狼狈不堪,也难掩那份与生俱来的贵气,尤其是那双眼睛,即便带着痛苦,也透着一股澄澈和坚韧。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当今的昭阳公主赵宁,此次微服出行考察民间疾苦,为了隐蔽身份,褪去了宫装,只穿素色锦裙配粗布外衫,带了少量暗卫随行,谁知遭遇刺客,暗卫为护主皆亡,公主孤身逃入青雾山,终是撑不住倒在了这里。

她看见我,眼中闪过一丝警惕,随即又化为哀求:“姑娘,求你救救我……我不是坏人,只是遭了歹人追杀。”

我愣了一下,这还是第一次在山上遇到受伤的女子。我放下柴刀,蹲下身,检查了一下她的伤势:“你的伤很重,刀伤很深,已经伤及筋骨,需要立刻处理,否则会留下残疾。”

“我知道,”她虚弱地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又摘下头上的金步摇和手上的羊脂玉镯,递给我,“这些都是我的一点心意,姑娘,求你救救我。钱不够的话,我日后定会加倍奉还。只要你能救我,日后你有任何难处,我也定会尽力相助。”

她的语气恭敬,眼神里满是恳求,没有丝毫的轻视和傲慢,与之前遇到的那三个男子截然不同。她的手指纤细,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一看便知是娇生惯养之人,却没有半分骄纵之气,反而带着几分真诚和谦卑。

我看着她手中的钱袋和首饰,心里涌上一股莫名的情绪。钱袋沉甸甸的,想来里面装了不少银子,金步摇和玉镯也都是上等货色,足够支付医药费,甚至还有富余。

“这些钱和首饰,足够付我的医药费了。”我接过钱袋和首饰,放进自己的药篓里,“跟我回药庐吧,我会尽力救你。不过山路难走,你的伤又重,可能会有些颠簸,你得忍着。”

她脸上露出一丝感激的笑容,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多谢姑娘,大恩不言谢。姑娘放心,我能忍。”

我扶起她,让她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的伤口,一步步向山下的药庐走去。她的伤势比我想象的还要重,不仅左臂受了刀伤,身上还有多处瘀伤,想来是逃跑时摔了不少跟头。一路上,她几次疼得浑身发抖,却硬是咬着牙没有哼出声,只是额头上的冷汗越来越多。

回到药庐,我先烧了热水,给她清洗伤口,然后敷上了自制的金疮药——这药是师父留下的秘方,止血生肌的效果极好。又熬了一碗补气养血的汤药,看着她喝了下去。她喝下药汤后,精神好了许多,靠在床头,看着我忙碌的身影,轻声问道:“姑娘,不知你芳名如何称呼?”

“我叫阿蛮。”我一边收拾草药,一边回答。

“阿蛮姑娘,”她点了点头,眼神里满是感激,“我叫赵宁,是……是京城来的。此次是随家人出行,没想到遇到了刺客,与家人走散了。若非遇到姑娘,我恐怕早已性命不保。”

我没有追问她的身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既然不愿多说,我也不必多问。接下来的几天,我悉心照料着她的伤势,她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过来。她的脾气很好,说话总是温温柔柔的,从不摆架子,还常常主动帮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帮我择菜、晒草药,甚至还会跟我聊些京城的趣事,说那里有繁华的街道、精致的点心,还有各种各样的新奇玩意儿。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就像多年未见的姐妹。

这天清晨,我刚打开药庐的门,就看见外面来了一队人马,为首的是几个穿着禁军服饰的男子,他们神色肃穆,腰间佩着刀剑,腰间的令牌上刻着“禁军统领”四个字。后面跟着几辆华丽的马车,一看便知是皇家规制。赵宁看见他们,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挣扎着想要下床。

“公主!”为首的禁军统领看见赵宁,立刻快步走上前,单膝跪地,声音带着几分激动和愧疚,“属下等终于找到您了!您受惊了!陛下和皇后娘娘都快急疯了!”

公主?我愣在原地,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赵宁。原来她竟然是公主。

赵宁扶起禁军统领,轻声说道:“起来吧,这段时间辛苦你们了。我没事,多亏了阿蛮姑娘救了我。”她转过身,看着我,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阿蛮姑娘,其实我是当今的昭阳公主。此次微服出行,是为了考察民间疾苦,没想到遭遇刺客,若非你出手相救,我恐怕早已性命不保。”

我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没想到自己救的竟然是公主。我连忙想要行礼,却被赵宁一把拉住。

“阿蛮姑娘,你不必多礼。”赵宁握着我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柔软,眼神里满是真挚,“你救了我的性命,是我的大恩人。我知道你性子刚烈,不愿依附他人,但是我真心想认你做妹妹。”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医术高明,若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回京城,向父皇请旨,给你一个正式的身份——封为县主,让你免受旁人的轻视。你也可以在京城开设一间药铺,凭你的医术,定能闯出一番天地。宫里的太医们也都是医术精湛之人,你们可以互相交流,你的医术也能更上一层楼。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离开青雾山,我也会派人送来丰厚的赏赐,拨给你一些田地和仆人,保证你一辈子衣食无忧,再也不用辛苦采药。”

我看着赵宁真诚的眼神,心里百感交集。她没有像之前的那些男子一样,用施舍的语气对我,也没有用身份地位来压迫我,而是尊重我的意愿,给我选择的权利。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来自权贵的尊重,也是第一次有人真正看到我的价值,而不是把我当成一个可以随意赏赐、随意丢弃的附属品。

我想了想,这些年来,我独自在青雾山生活,虽然自在,却也常常受到旁人的轻视和刁难。就像镇上的药铺老板,每次收我的草药都会刻意压价,说我是个女子,不懂行情;还有些猎户,受伤后不愿付医药费,说我一个女子开店,就该“行善积德”。若是能有一个正式的身份,或许能活得更有尊严,也能让更多人认可我的医术。而且,京城是个繁华之地,或许能遇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也能找到更好的药材,提升自己的医术,救治更多的人。

“我愿意。”我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多谢公主厚爱,我愿意认你做姐姐。”

赵宁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紧紧地抱住了我:“太好了!阿蛮妹妹,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几天后,我收拾好药庐里的东西,将药庐托付给了张婆婆——她无儿无女,正好可以住在这里,平日里也能给附近的村民看看小病。那些经老铁匠处理好的素金和磨去纹章的玉佩,我也换成了银子,一部分留给张婆婆贴补家用,一部分带在身边。然后,我跟着赵宁一起离开了青雾山,前往京城。

坐在马车上,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我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我知道,未来的路或许不会一帆风顺,京城的朝堂复杂,人心叵测,但我不再是那个独自在山里采药的阿蛮了。我有了新的身份,有了可以依靠的姐姐,更有了凭自己本事闯出一番天地的底气。

马车一路前行,朝着京城的方向驶去。阳光洒在马车上,温暖而明亮,就像我即将迎来的新生活。我轻轻抚摸着腰间的匕首——那是沈文轩的遗物,如今成了我的防身之物。我知道,无论未来遇到什么,我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初心,不会丢掉自己的骄傲和底线。我要靠自己的医术,在京城站稳脚跟,活出真正的自我。

属于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