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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上班昏迷受伤陷维护权益困局 企业涉嫌多项违法用工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官湖镇葛先生向媒体反映,其妻子石某芳在当地企业徐州华庆木业有限公司(又名华源木业)工作期间,于岗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官湖镇葛先生向媒体反映,其妻子石某芳在当地企业徐州华庆木业有限公司(又名华源木业)工作期间,于岗位上突发昏迷,送医后确诊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损伤。然而,伤后维护权益之路却困难重重:不仅工伤认定与赔偿无从谈起,石某芳在希望复工时也遭拒绝,并被移出工作群,疑似被变相辞退。

工作中意外降临,用工乱象浮出水面

据葛先生陈述,其妻子石某芳自今年10月任职于华庆木业,11月在工作台上作业的时候突然失去意识昏迷,随后由公司负责人送往医院。经诊断,其伤情包括鼻骨骨折、内嘴唇撕裂及面部擦伤。

(图片由葛先生提供)

对于妻子昏迷的原因,葛先生推测,华庆木业主要从事板材深加工,石某芳所在的加工车间或许存在甲醛超标等严重的环境问题,这极有可能是导致她昏倒的潜在因素。

企业违法违规,劳动者权益岌岌可危

石某芳在任职期间,华庆木业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而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需符合当地规定。企业未为石某芳缴纳社保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石某芳受伤后,公司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沟通时,公司方面亦明确表示不愿承担相关费用。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石某芳无法通过正常的工伤保险基金渠道获得医疗救治和补偿,所有工伤待遇风险暂时转移至用人单位自身。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未缴纳社保,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仍应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所以,石某芳此次受伤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应由华庆木业全权承担。

伤后维权受阻,劳动关系处理争议不断

石某芳出院后,向公司提出返岗复工申请,却遭到明确拒绝。更让葛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出院当晚,公司便派人上门以口头形式通知将其开除,且未出具任何书面解除通知,之后就将石某芳移出了公司工作群聊。

“既没有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没有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直接就被‘踢’出工作群,这明显是变相辞退,我们认为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葛先生表示。

针对此事件,劳动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分析指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者复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

而且,如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应当实时结清劳动报酬,可石某芳受伤前的工资至今未结清,该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当事人拟法律维权,多方问题待解

目前,葛先生称正在收集整理考勤记录、工资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准备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乃至提起法律诉讼等多重途径,维护妻子石某芳的合法权益。

企业本应是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主体,却在此次事件中涉嫌成为侵权方,暴露出劳动者权益保障实践中的现实挑战,也让企业用工规范度与责任履行情况备受质疑。期待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与环保部门能主动介入调查,严查企业违法用工行为,核实车间环保标准执行情况,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依法依规处理双方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