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炉山镇,一场始于2013年的土地征收,不仅摧毁了苗族村民吴国兴赖以生存的家园和产业,更在其家庭中刻下了无法愈合的伤痕。八年间,吴国兴为维护自身权益,先后经历行政复议、一审、二审及再审等五轮法律程序,却屡屡败诉。直至今日,这位身心俱疲的村民仍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答案。
一、未批先征:项目施工先行,合法批文滞后两年2013年6月,为引进“富安鸿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炉山镇政府启动了对响水村(后并入环西新村)陡山上寨组约50亩土地的征收工作。然而,这一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行政行为,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法治轨道。
据吴国兴回忆,征收启动前,镇政府既未发布征地预公告,也未依法组织村民听证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未与村委会或相关权益人签订补偿协议。在程序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便直接进场进行土地勘丈。更令人不解的是,此次勘丈仅简单记录土地面积及青苗种类,对吴国兴合法经营的砖厂、数十万元的生产设备、自住房屋及投入4万余元建设的供水设施等关键地上附着物,未作任何登记与评估。
2017年,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才获得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该文件落款日期为2015年4月27日,比实际施工征收晚了近两年。这一时间差充分说明,炉山镇政府的征收行为属于明显的“未批先征”,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先批后征”的法定原则。
二、暴力逼迁:“三断”手段接连施压,九旬老母伤重离世如果说程序违法是此次征收的原罪,那么后续为推进项目所采取的“三断”(断水、断路、断电)等逼迁手段,则直接引发了财产与生命的双重悲剧。 2013年施工启动后,吴国兴砖厂的供水设施首先被破坏,导致生产线全面瘫痪,投入资金血本无归。随后,进出砖厂的唯一道路被挖断,厂内价值24万元的装载机、运输车辆无法转移,长期闲置最终彻底报废,砖厂被迫倒闭。 更为残酷的打击接踵而至。2014年12月30日,镇政府组织二十余名工作人员,以“无证经营”为由强行切断砖厂动力电及家庭照明用电。当时正值寒冬,吴国兴年近九旬的母亲因断电后行动不便,于当晚摔倒重伤。吴国兴多次向镇政府反映,请求恢复供电以保障老人护理条件,却遭到推诿与漠视。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他只能举债将母亲送医。由于伤势严重且后续护理条件恶劣,老人于两年后不幸离世,期间累计医疗、护理及丧葬费用高达数十万元。
雪上加霜的是,在吴国兴为母亲伤病奔波期间,他因持续向政府反映问题,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拘留决定书显示,其被拘时间恰为母亲护理的关键阶段。

为讨回公道,吴国兴自2017年起走上法律维权之路。然而,其提交的多项关键证据在后续司法程序中未获充分重视,使其屡屡受挫。 2017年,吴国兴依据获得的征地批文,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省政府在决定中明确认定:“当事人所涉土地不在批复范围内,与该批复无利害关系。”这一结论直接揭示,炉山镇政府对吴国兴土地的征收不仅存在“未批先征”,更是“无批文征收”,完全不具备合法性。然而,当吴国兴据此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申请查处违法征收行为时,该局却作出不予查处答复,称镇政府“已履行征地程序”,并称涉案土地“已取得批文”。
在随后的行政诉讼中,尽管吴国兴提交了完整证据链,但法院、中院及高院均未采纳其核心主张,在一审、二审及再审中接连败诉。吴国兴表示,法院败诉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其陈述的断水断电、设备损失、母亲摔伤离世等核心事实视而不见,仅采纳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程序文件”;无视复议决定中“涉案土地不在批文范围内”的结论,轻信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地已合法批转”的主张;
法院对其提出的关键质疑未予调查:一是《放弃听证的说明》存在“同一人笔迹、同一日签署”的明显造假痕迹;二是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征地图纸存在地块位置移动,意在掩盖富安鸿达公司占用其1/4土地的事实,但法院仍采纳了这些有争议的证据。
四、期待正义:向最高司法机关求助,望彻查违法问责赔偿八年的维权历程,让吴国兴耗尽家财、身心交瘁,但他始终未放弃对公正的信念。目前,他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驻贵州巡视组进行举报,希望上级司法和监督机构能够直接介入,彻查案件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证据采信不公及权力滥用等问题。
吴国兴的诉求明确而坚定:一是依法追究炉山镇政府违法征收、暴力逼迁行为的法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二是全面赔偿其经济损失,包括砖厂倒闭、设备报废、母亲医疗丧葬等费用;三是返还被企业强占的土地,恢复其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我母亲的离世与这场违法征收直接相关,我必须为她讨一个说法。”吴国兴表示,此案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是对基层依法行政与司法公正的检验。吴国兴期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够重视此案,彻查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让正义不再迟到,让逝者得以告慰,让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