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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源股份:实控人存外汇登记“历史瑕疵”,资产负债率超50%,产能利用率下滑却“逆势扩产”引关注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隆源股份”)IPO申请将于12月25日上会,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募集资金约5.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隆源股份”)IPO申请将于12月25日上会,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募集资金约5.6亿元,主要用于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然而,随着上市进程的推进,公司面临的毛利率持续下滑、负债水平偏高、历史合规瑕疵及产能消化能力等多重挑战,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隆源股份正面临毛利率持续下滑与负债水平较高的双重压力。数据显示,2022年至报告期最新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从30.57%降至24.56%,其中2024年较上年下降5.01个百分点;尽管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业务增长迅速,收入占比已提升至最新一期的34.71%,成为重要收入来源,但由于该产品毛利率长期低于其他业务,持续拖累了整体盈利水平。与此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达到50.31%,主要因业务扩张所需银行借款增加所致,财务结构压力较为显著。

除财务指标外,隆源股份实际控制人林某栋的历史合规问题也曾引发关注。2008年,林某栋通过其设立的香港公司受让境内股权,依据当时有效的相关规定,该行为未构成“特殊目的公司”,因此未办理外汇登记;但2014年新规实施后,此类情形被纳入规范范围,本应补办登记却因不了解要求而未及时办理,从而构成程序违规。目前香港公司已转让全部股权并注销,不具备补登记条件。公司认为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系历史遗留的程序性问题。

此外,隆源股份在产能利用率呈现波动(2024年降至83.61%)的背景下,仍计划通过募投项目新增1420万件/年铝合金压铸件产能。北交所对其产能消化能力提出问询。公司回应称,募投项目重点投向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轻量化部件领域,公司已凭借技术优势与行业标准制定参与者的地位,获得多家头部客户定点,产品竞争力强、需求明确,下游行业增长及现有客户订单储备将为新增产能提供消化支撑,强调此次扩产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毛利率骤降5%,资产负债率超50%且高于行业均值

近年来,隆源股份的财务状况呈现出两组引人关注的趋势: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以及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且超出行业均值,反映出公司当前经营所面临的内外压力。

隆源股份招股书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57%、29.18%、24.17%和24.56%。其中,2024年较上年骤降5.01个百分点,公司坦言,未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若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结构变化、销售价格下降以及生产成本发生重大波动,公司存在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

图片来源:隆源股份招股书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隆源股份增长引擎的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其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8.55%快速攀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34.71%,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25.23%、18.76%、16.86%和17.60%,低于公司其他产品类别。隆源股份在招股书中称,未来,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收入占比可能继续上升,若公司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或不能通过生产经验积累,工艺改善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毛利率仍可能低于公司其他产品类别,进而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与盈利能力承压相伴的是隆源股份居高不下的负债水平。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隆源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46%、49.24%、50.31%和47.31%,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同行均值为40.95%、37.69%、42.75%、39.94%),隆源股份解释称,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公司构建固定资产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实控人存外汇登记“历史瑕疵”

隆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某栋与唐某云夫妇,两人直接与间接合计控制公司98.5337%的股份,然而,林某栋外汇登记瑕疵却成为其上市进程中的关注焦点。

回溯历史,隆源股份的前身隆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由林某栋与胡某明共同出资设立。2008年,胡某明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林某栋在香港设立的香港兴隆公司。然而,林某栋在设立香港兴隆并进行返程投资的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亦未及时完成补充登记。就此,北交所要求隆源股份说明上述行为是否违反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隆源股份在回复中称,林某栋于2008年5月设立香港兴隆并用于受让隆源有限公司的股权,因当时其设立目的不属于融资性质,故依据当时有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简称“75号文”)并不构成“特殊目的公司”,也无需办理外汇登记;然而,随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实施后对“特殊目的公司”及返程投资的定义有所拓宽,林某栋本应根据新规办理外汇补登记,但因对规定不熟悉而未及时办理,此行为构成了违反37号文的情形。

图片来源:隆源股份首轮问询的回复

隆源股份进一步解释称,由于香港兴隆已于2020年9月转让所持全部股权、不再持有公司权益,随后于2022年9月完成注销,依据37号文的相关指引,此时已不再具备外汇补登记条件,因此无需再办理补登记手续。隆源股份认为林某栋最初设立香港兴隆及返程投资时未办理外汇登记不违反当时规定,但其后续未及时按37号文补登记存在程序违规,但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产能利用率下滑却“逆势扩产”引关注

近日,隆源股份因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的产能消化能力问题引发北交所关注。

作为一家聚焦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企业,隆源股份在最初拟募集约6.1亿元,后调整至约5.6亿元,其中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拟投入资金相应减少5000万元,根据披露,该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隆跃科技实施,建成后预计新增1420万件/年铝合金压铸件产能。然而,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3.05%、89.14%、83.61%和82.15%,2024年出现明显下滑。北交所由此要求公司结合定点产品情况、客户需求及产能利用率变化,论证项目产品竞争力与产能消化能力。

面对问询,隆源股份在回复中表示,公司募投项目聚焦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转向、发动机、热管理系统等关键领域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紧扣汽车轻量化趋势,并已在相关产品领域建立起较强竞争力。公司自2016年起布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核心产品如OBC箱体2024年全球市场份额已超5%,并主导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技术实力获得认可。

隆源股份强调,近年来,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客户涵盖富特科技、台达集团、零跑汽车等头部企业,且定点产品生命周期内预计金额规模较大,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明确的需求支撑。同时,公司在传统优势产品如涡轮增压器背板、EPS电机壳体等细分市场也占有较高份额,销量持续稳定增长。隆源股份认为,其产品关键指标优于行业及竞品,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业务扩张需要,而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增长及客户强劲需求,将有效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项目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记者:贺小蕊财经研究员: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