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隆庆三年(1569年)前后,努尔哈赤生母喜塔腊氏病逝,彼时努尔哈赤年仅10岁,弟弟舒尔哈齐5岁,最小的弟弟雅尔哈齐尚在襁褓之中。

为了维系家族势力、主持内务,父亲塔克世便迎娶了海西女真哈达部的纳喇氏为继妻。纳喇氏,名恳哲,出身海西女真哈达部旁支,本是首领王台同宗兄长的遗孤,自幼被王台收养在府中。
这场联姻发生于万历三年至四年(1575-1576年),当时努尔哈赤的外祖父王杲刚被明廷凌迟处死,建州左卫势力溃散,塔克世急需借助哈达部的力量自保;而哈达部则希望通过联姻进一步笼络建州左卫,巩固自身在海西女真中的地位。对双方而言,这都是一场各取所需的政治交易。
成为塔克世的继福晋后,纳喇氏顺理成章地接过了主持家务的重任。但作为继母,她与努尔哈赤兄弟的关系,从一开始便埋下了矛盾的伏笔。
根据《满洲实录》记载:“继母妒之,父惑于继母言,遂分居,年已十九矣,家产所予独薄。”纳喇氏忌惮努尔哈赤的嫡长子身份,担心他日后继承塔克世的建州左卫首领之位,威胁自己亲生子女的利益,因此常在塔克世面前屡进谗言。受其影响,万历十年(1582年),19岁的努尔哈赤被分出家门,所得家产极为微薄。

关于分家时的具体财产,《满文老档》中努尔哈赤晚年的回忆更为真切:他仅分得“几亩贫瘠耕地、五件旧布衣、一张弓与七支箭”,这份所得甚至不及弟弟舒尔哈齐的一半。
清代民间传记《清太祖轶事》还补充了更细节的矛盾:纳喇氏曾刻意克扣努尔哈赤兄弟的衣食,寒冬时节不提供足够的御寒衣物,迫使兄弟几人不得不进山采参、狩猎换取生计;她还曾诬告努尔哈赤“私藏人参换取铁器,意图叛逃明廷”,导致塔克世一度软禁努尔哈赤,这也成为分家的直接导火索。
《明神宗实录》万历十年(1582年)条也明确记录,建州左卫“部落离散,内部纷争,首领塔克世之子被迫出走,以采参互市为生”;朝鲜使者申忠一在《建州见闻录》中也提到,努尔哈赤早年“常孤身往来抚顺关,与汉人交易,言语流利”。史书里的寥寥数笔,藏着少年努尔哈赤的风雪与饥寒。
万历十一年(1583年),塔克世与祖父觉昌安在古勒寨被明军误杀,努尔哈赤以十三副遗甲起兵。此时纳喇氏年仅24-25岁,带着年幼的亲生子女无依无靠。

按照女真部落的宗法制度,嫡长子需赡养继母与异母弟妹,纳喇氏不得不放下过往矛盾,依附于崛起的努尔哈赤生活。
此后,随着努尔哈赤的势力不断壮大,纳喇氏的态度逐渐缓和,而努尔哈赤也并未对继母施以报复。他不仅保障了纳喇氏母子的基本生活,还让她跟随宗室先后迁居赫图阿拉、辽阳。虽无显赫名分,但纳喇氏的晚年也算衣食无忧。
在主持家务与依附生活之外,纳喇氏也完成了作为妻子与养母的角色。她为塔克世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巴雅喇成年后随努尔哈赤征战,参与了统一建州五部、萨尔浒之战等关键战役,顺治十年(1653年)被追封为多罗笃义刚果贝勒;女儿嫩哲格格则嫁与乌拉部首领布占泰的堂弟喀尔喀玛,这场联姻成为努尔哈赤分化海西女真的重要政治筹码。
此外,纳喇氏还曾代养塔克世的庶子穆尔哈齐——穆尔哈齐的生母是庶妃李佳氏,因地位低微无权抚育子女,穆尔哈齐幼时便由纳喇氏照料。

纳喇氏的去世时间,史料中并无确切记载。据《爱新觉罗宗谱》推测,她应在天命七年至九年(1622-1624年)之间离世。彼时其子巴雅喇刚病逝,纳喇氏大概率因丧子之痛撒手人寰,终年约68-70岁。
纳喇氏死后被追尊为显祖继妃,附葬于兴京永陵,无单独祭祀的资格,这与努尔哈赤生母喜塔腊氏形成了鲜明对比,喜塔腊氏被追封为显祖宣皇后,入祀太庙,享受宗室最高规格的祭祀。
这既是清代宗法制度“嫡庶有别”原则的直接体现,也暗含着清廷对努尔哈赤生母正统地位的刻意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