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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穿千年:厨娘的古言情长

苏晚最后记得的,是厨房燃气灶上咕嘟冒泡的酱骨,和手里突然漏电的料理机。一阵尖锐的刺痛伴着浓郁的酱香席卷而来,眼前的火光炸

苏晚最后记得的,是厨房燃气灶上咕嘟冒泡的酱骨,和手里突然漏电的料理机。一阵尖锐的刺痛伴着浓郁的酱香席卷而来,眼前的火光炸开,再睁眼时,鼻尖萦绕的就不是熟悉的肉香,而是一股淡淡的、挥之不去的草药味,混杂着陈旧布料的霉气。

“水……”喉咙干涩得像要冒烟,苏晚费力地掀开沉重的眼皮,入目是熏得发黑的房梁,挂着一盏昏黄的油灯,灯芯跳跃着,将房间里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身下是硬邦邦的土炕,铺着一层薄薄的、粗糙的麻布,盖在身上的被子又沉又硬,还带着一股说不清的异味。

这不是她的出租屋厨房,更不是她那个摆满了厨具、贴着美食海报的小天地。苏晚是个小有名气的美食博主,靠着一手好厨艺,把家常小菜做出花样,圈了几十万粉丝。她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餐馆,每天和烟火气打交道,可现在,眼前的一切都透着诡异。

“姑娘,你醒了?”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门口响起,一个穿着灰布襦裙、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端着一个破了口的粗瓷碗走进来,脸上满是惊喜,“太好了,你都昏睡三天三夜了,我还以为……”

苏晚看着小姑娘身上的古装,脑子“嗡”的一声,一个荒诞却又唯一的念头冒了出来——她穿越了。她强压下心头的震惊,哑着嗓子问:“小姑娘,这里是……哪里?我是谁?”

小姑娘愣了一下,眼里泛起一丝担忧:“姑娘,你忘了?这里是青溪县外的李家村啊,你是上个月来我们村投奔亲戚的苏晚姑娘,谁知刚到村口就淋了大雨,发了高热,多亏了村医救了你。你亲戚家早就没人了,这几天一直是我在照顾你。”

苏晚闭上眼,脑海中涌入一些零碎的记忆碎片——原主也叫苏晚,是个孤女,父母双亡,本想投奔远房亲戚,却不料亲戚早已搬离,淋雨后高热不退,竟一命呜呼,换成了来自现代的她。

老天爷还真是会开玩笑,让她一个靠厨艺吃饭的人,穿越到了这个看起来就物资匮乏的古代,连口热乎好吃的都没有。想到这里,苏晚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一阵饥肠辘辘。

小姑娘见状,连忙把粗瓷碗递过来:“姑娘,我这里只有一点稀粥,你先喝点垫垫肚子吧。村里今年收成不好,家家户户都紧巴巴的。”

苏晚接过碗,低头看着碗里几乎能照出人影的稀粥,只有几粒米漂浮在上面。她咽了咽口水,还是端起碗喝了起来,粥水寡淡无味,甚至带着一点涩味,可她实在太饿了,还是一口气喝光了。

“谢谢你,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苏晚放下碗,轻声问道。

“我叫春桃,”小姑娘笑着说,“姑娘,你要是不嫌弃,就先在我家住着,等你身子好些了,再做打算。”

苏晚心里一暖,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无依无靠,春桃的善意就像一束光,照亮了她灰暗的处境。“谢谢你,春桃,以后麻烦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苏晚就在春桃家住了下来,靠着春桃家仅有的一点粮食勉强糊口。她的身子渐渐好了起来,也开始观察这个时代的生活——李家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村民们靠种地为生,日子过得十分清贫,平日里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别说肉了,就连白面馒头都是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口。

看着春桃一家省吃俭用,甚至有时候还要挖野菜充饥,苏晚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可是个美食博主,一手厨艺不能白白浪费,既然穿越过来了,就不能委屈自己,也不能辜负春桃的善意。她决定,靠自己的厨艺,在这个时代站稳脚跟,不仅要让自己吃上好吃的,还要帮春桃一家改善生活。

这天,苏晚身子彻底痊愈了,她拉着春桃的手说:“春桃,咱们不能一直这样苦熬下去,我会做些好吃的,咱们拿到镇上去卖,换些粮食和钱,好不好?”

春桃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卖好吃的?可是咱们没有钱买食材啊,而且,姑娘,你做的东西,城里人会买吗?”

苏晚笑了笑,信心十足地说:“食材不用愁,咱们村里有野菜、野菌,还有河边的小鱼小虾,这些都是不要钱的,咱们就用这些东西做,肯定能卖个好价钱。至于城里人会不会买,你放心,我做的东西,保证他们从来没吃过,一定会喜欢的。”

见苏晚说得这么有信心,春桃也动了心,点了点头说:“好,姑娘,我相信你,我跟你一起做!”

当天下午,苏晚就带着春桃一头扎进了村后的山坳里,指尖抚过带着晨露的野菜——肥嫩的蒲公英带着白绒,荠菜的叶片上还沾着泥土,苦菜的根须粗壮饱满,还有一丛丛藏在松树下的野菌,伞盖鲜嫩,透着淡淡的菌香。两人蹲在地里,指尖翻飞间,竹篮很快就装得满满当当,又拎着竹筐去河边,借着青石的力道,捕了些巴掌大的小鱼和蹦跳的小虾,鱼鳞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带着河水的清冽气息。

回到春桃家的小院,苏晚挽起灰布袖口,立马忙活起来,烟火气瞬间填满了小小的院落。她先把野菜倒进木盆,舀来井水反复冲洗,揉掉叶片上的泥沙,再烧起土灶,锅里倒上少许井水,待水冒起细密的白汽,便把野菜一股脑倒进去焯水,沸水咕嘟咕嘟地翻涌,野菜的涩味随着蒸汽飘出,又很快被淡淡的清香取代。焯好的野菜捞进竹篮,用重物压去多余水分,再放在案板上,握着菜刀细细切碎,刀刃起落间,野菜的清香愈发浓郁,飘得满院都是。

她从陶罐里舀出一点春桃家省吃俭用存下的面粉,又撒上少许粗盐,再抓一把晒干的野葱碎拌匀,淋上一点温水,指尖快速揉搓,面团从松散的粉末渐渐变成光滑的面团,软硬适中,不粘手也不发散。取一小块面团放在掌心,捏成薄薄的面皮,舀一勺切碎的野菜馅放进去,指尖轻轻收口,揉成圆滚滚的团子,一个个整齐地摆放在案板上,白白胖胖,透着淡淡的绿意,看着就十分讨喜。

另一边,土灶里的火苗舔着锅底,苏晚从油罐里舀出一点点猪油,放进另一个铁锅,猪油遇热慢慢融化,泛起细密的油花,滋滋作响,一股醇厚的油香瞬间炸开,勾得春桃直咽口水。她把处理干净的小鱼小虾放进碗里,撒上少许盐腌制片刻,待猪油烧至微微冒烟,便把鱼虾顺着锅边轻轻滑进去,“滋啦”一声脆响,油星微微跳动,鱼虾的鲜香立马被激发出来,混着猪油的醇厚,飘得很远,引得院外的小狗都汪汪叫着凑过来,扒着院墙不肯走。

接着,她又把小鱼小虾处理干净,用盐腌制了一会儿,然后放在油锅里煎至金黄酥脆。没有现代的食用油,她就用了春桃家存的一点猪油,虽然量不多,但煎出来的鱼虾香气扑鼻,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春桃站在一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土灶和案板,看着苏晚熟练地翻动鱼虾、揉搓团子,鼻尖萦绕着越来越浓的香气,眼里满是惊讶与期待。她从来不知道,这些平日里用来充饥、难以下咽的野菜和不起眼的小鱼小虾,在苏晚手里,竟能生出这样诱人的香气。

苏晚握着锅铲,时不时翻动一下锅里的鱼虾,火候把控得恰到好处,不多时,鱼虾就煎得金黄酥脆,鱼鳞煎得焦香,虾肉紧实,鱼肉鲜嫩,表面泛着油光,咬一口定是外酥里嫩。另一边,她把揉好的野菜团子放进蒸笼,盖好木盖,借着土灶的余温慢慢蒸制,蒸汽顺着木盖的缝隙钻出来,带着面团的麦香和野菜的清香,混着煎鱼虾的香气,在小院里缠绕、飘荡,那是最朴实的烟火气息,暖得人心头发软。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蒸笼里传来阵阵清香,苏晚掀开木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白胖的野菜团子变得愈发软糯,轻轻一捏就微微变形,透着淡淡的绿意,咬一口,外皮软糯筋道,带着麦香的清甜,内里的野菜馅鲜香爽口,没有半点涩味,野葱的清香恰到好处地中和了野菜的清淡,越嚼越香;煎鱼虾也刚刚好,夹起一条小鱼,轻轻一咬,外皮酥脆,咔嚓作响,内里的鱼肉鲜嫩多汁,带着河水的清冽和猪油的醇厚,鲜而不腻,小虾更是一口一个,脆嫩鲜香,连骨头都能嚼碎咽下。

“姑娘,太好吃了!”春桃忍不住拿起一个野菜团子咬了一大口,软糯的面皮在嘴里化开,鲜香瞬间填满口腔,她眼睛都亮了,含糊不清地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比过年吃的白面馒头还要香!”

苏晚看着春桃狼吞虎咽的样子,心里也暖暖的,她拿起一块煎鱼,咬了一口,外酥里嫩,鲜香可口,虽然没有现代的调料,却胜在食材新鲜,烟火气十足,比她穿越前做的任何一道大餐,都多了几分朴实的暖意。“好吃就多吃点,明天咱们就把这些东西拿到镇上去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以后咱们就能经常吃这样的吃食了。”

“姑娘,太好吃了!”春桃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苏晚看着春桃开心的样子,心里也暖暖的,她拿起一块煎鱼,咬了一口,外酥里嫩,鲜香可口,虽然调料简单,但胜在食材新鲜,味道也不比现代的差。“好吃就多吃点,明天咱们就把这些东西拿到镇上去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苏晚和春桃就起床了,把昨天做好的野菜团子和煎鱼虾装进一个竹篮里,然后结伴往青溪县而去。李家村到青溪县有十几里路,都是土路,不好走,两人走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终于到了县城。

青溪县虽然不大,但也十分热闹,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小摊小贩,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苏晚和春桃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放下竹篮,开始叫卖起来。

“卖野菜团子喽,鲜香软糯的野菜团子!”“卖煎鱼虾喽,外酥里嫩的煎鱼虾!”春桃第一次摆摊,有些不好意思,叫卖声小小的,而苏晚则大大方方的,声音洪亮,还时不时地拿出一个野菜团子,递给路过的人品尝。

一开始,路过的人都只是匆匆瞥了一眼,没有人愿意停下来购买,毕竟在这个时代,野菜都是穷人用来充饥的,没人愿意花钱买野菜做的东西。但随着苏晚递出去的试吃品被越来越多的人品尝,情况渐渐有了好转。

“咦,这野菜团子怎么这么好吃?一点也不涩,还很香!”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书生尝了一口,眼睛一亮,连忙说道。

“是啊是啊,还有这煎鱼虾,外酥里嫩,太香了!”另一个中年汉子也忍不住称赞道。

越来越多的人被香气和称赞声吸引过来,纷纷围在小摊前,询问价格,购买野菜团子和煎鱼虾。苏晚定的价格不高,一个野菜团子两文钱,一条煎鱼五文钱,比起城里酒楼里的吃食,便宜了不少,而且味道又好,很快,竹篮里的东西就卖得差不多了。

不到一个时辰,两人带来的野菜团子和煎鱼虾就全部卖光了,一共卖了足足两百多文钱。春桃拿着手里的铜钱,激动得手都在抖,眼里满是不敢置信:“姑娘,咱们真的卖出去了!还卖了这么多钱!”

苏晚也笑了,两百多文钱,在这个时代,已经够春桃一家吃好几天了。“是啊,春桃,咱们成功了!以后,咱们每天都做,拿到镇上来卖,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两人拿着钱,先去粮店买了一些面粉、大米和杂粮,又买了一点盐和调料,还割了一小块肉,然后开开心心地回了李家村。回到家,春桃的爹娘看着两人买回来的东西,又惊又喜,拉着苏晚的手,一个劲地道谢。

从那以后,苏晚和春桃每天都会上山挖野菜、采野菌,去河边捕小鱼小虾,然后做成各种好吃的,拿到青溪县去卖。苏晚的厨艺越来越好,除了野菜团子和煎鱼虾,她还做出了凉拌野菜、野菌汤、炸菌子等各种小吃,每一样都鲜香可口,深受城里人的喜爱。

她们的小摊越来越红火,每天都能卖出不少钱,春桃一家的生活也渐渐改善了,再也不用挖野菜充饥,每天都能吃上白面馒头,偶尔还能吃上肉。苏晚也在春桃家旁边,盖了一间小小的茅草屋,有了自己的小天地,她还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上了一些蔬菜,日子过得也算安稳。

这天,苏晚和春桃像往常一样,在县城的街角摆摊,突然,一阵喧闹声传来,一群穿着黑衣、面带凶光的人冲了过来,二话不说,就掀翻了她们的小摊,野菜团子和煎鱼虾撒了一地,还被踩得稀烂。

“你们干什么!”春桃又气又急,冲上去想要和他们理论,却被一个黑衣人推倒在地。

苏晚连忙扶起春桃,眼神冰冷地看着眼前的黑衣人:“我们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要砸我们的摊子?”

为首的黑衣人冷笑一声:“无冤无仇?谁让你们的小摊挡了我们家公子的路,还抢了我们家酒楼的生意?识相的,就赶紧滚出青溪县,再也不要回来摆摊,否则,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苏晚这才明白,原来是城里的酒楼老板嫉妒她们的小摊生意红火,故意派人来捣乱。她咬了咬牙,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她知道,现在的自己,根本不是这些黑衣人的对手,硬碰硬只会吃亏。“好,我们走,但是你们记住,今日之仇,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黑衣人见她们服软,冷笑一声,扬长而去。看着撒了一地的吃食和被踩坏的竹篮,春桃忍不住哭了起来:“姑娘,咱们好不容易才把生意做起来,现在怎么办啊?”

苏晚拍了拍春桃的肩膀,语气坚定地说:“春桃,别哭,这点小事打不倒我们。他们不让我们在街角摆摊,我们就换个地方,他们越是打压我们,我们就越要做好,总有一天,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吃食,比他们酒楼里的好吃百倍、千倍!”

虽然心里委屈,但苏晚并没有放弃,她知道,在这个时代,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不被人欺负。当天晚上,苏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在想,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小吃做得更好,怎么样才能站稳脚跟,不被酒楼老板打压。

突然,她想到了一个主意——她可以做一些便携的小吃,比如肉脯、糕点之类的,不仅方便携带,而且保质期也长,这样,就算不能在街角摆摊,也可以走街串巷叫卖,甚至可以卖给城里的商铺,让他们代卖。

第二天一早,苏晚就开始忙活起来,她用之前卖小吃攒的钱,买了一些猪肉和面粉,开始做肉脯和糕点。她做的肉脯,选用的是新鲜的瘦肉,切成薄片,加入盐、糖、酱油等调料,腌制一段时间后,放在阳光下晒干,吃起来嚼劲十足,鲜香可口。她做的糕点,有桂花糕、绿豆糕、芝麻糕,软糯香甜,入口即化,深受女子和孩童的喜爱。

做好之后,苏晚和春桃没有再去街角摆摊,而是走街串巷叫卖起来。她们的小吃味道好,价格又实惠,很快就受到了城里人的欢迎,不少人都慕名而来,甚至还有一些商铺的老板,主动找到她们,想要代卖她们的小吃。

就这样,苏晚的小吃生意越来越红火,不仅在青溪县站稳了脚跟,还渐渐传到了邻县。她攒的钱也越来越多,不仅给春桃一家盖了新房子,还自己开了一家小小的小吃铺,取名“晚食居”。小吃铺不大,但装修得干净整洁,里面摆满了各种小吃,每天都顾客盈门,生意十分火爆。

“晚食居”的生意红火,自然也引起了之前那个酒楼老板的注意。酒楼老板名叫王怀安,是青溪县的富户,为人心胸狭窄,嫉妒心极强。他见苏晚的小吃铺生意越来越好,甚至超过了自己的酒楼,气得暴跳如雷,又派人去捣乱,可这一次,苏晚早有准备,她请了几个身强力壮的伙计,还结交了一些城里的朋友,王怀安派去的人,不仅没有砸成小吃铺,还被打了一顿,灰溜溜地回来了。

王怀安不甘心,又想出了一个主意,他让人去苏晚的小吃铺里闹事,说吃了她们家的小吃拉肚子,想要讹诈苏晚,毁掉“晚食居”的名声。这天,几个地痞流氓冲进“晚食居”,拍着桌子大喊大叫,说吃了这里的肉脯拉肚子,要求苏晚赔偿他们的损失,否则就砸了小吃铺。

店里的顾客见状,都吓得纷纷躲开,议论纷纷。苏晚冷静地看着眼前的地痞流氓,语气平静地说:“各位,我们‘晚食居’的小吃,都是选用新鲜的食材,干净卫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你们说吃了我们家的肉脯拉肚子,可有证据?如果你们能拿出证据,证明是我们家的小吃有问题,我愿意十倍赔偿你们的损失;如果你们拿不出证据,就请你们立刻离开,不要在这里闹事,否则,我就报官了!”

地痞流氓们没想到苏晚会这么冷静,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为首的地痞流氓强装镇定地说:“证据?我们拉肚子就是最好的证据!你要是不赔偿我们,我们就不走了!”

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光凭你们一句话,就想讹诈人家姑娘,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众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月白色锦袍的男子走了进来,男子身姿挺拔,面容俊朗,眉眼间带着一丝清冷,气质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身后跟着几个穿着青色长衫的随从,神色恭敬。

地痞流氓们见男子气质不凡,身后又有随从,心里顿时慌了,但还是强装镇定地说:“我们和这个姑娘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识相的,就赶紧滚开!”

男子冷笑一声,眼神冰冷地看着地痞流氓:“本公子的人,刚才也在这里吃了小吃,怎么没有拉肚子?我看你们,分明是有人指使,故意来这里闹事的吧?”

说着,男子身后的一个随从上前一步,拿出一锭银子,扔在地上:“这是给你们的,赶紧滚,不要再在这里闹事,否则,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地痞流氓们见有银子拿,又怕男子的身份,连忙捡起银子,灰溜溜地跑了。店里的顾客见状,都松了一口气,纷纷称赞男子见义勇为,也称赞苏晚冷静镇定。

苏晚走上前,对着男子盈盈一拜:“多谢公子出手相助,小女苏晚,感激不尽。不知公子高姓大名,改日小女定当登门道谢。”

男子看着苏晚,眼神柔和了几分,语气也缓和了下来:“姑娘不必多礼,举手之劳而已。本公子沈砚之,路过此地,见他们闹事,便出手相助。姑娘的小吃,味道很不错,本公子很喜欢。”

沈砚之,苏晚心里一动,她听说过这个人,沈砚之是当朝太傅的儿子,才华横溢,气质不凡,只是性格清冷,很少与人交往,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原来是沈公子,久仰大名。沈公子若是不嫌弃,以后常来‘晚食居’,小女一定好好招待公子。”

沈砚之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好,以后本公子定会常来。”

从那以后,沈砚之就成了“晚食居”的常客,每日午后准时出现,雷打不动。他从不多言,总是选靠窗的角落坐下,点一份苏晚当日做的招牌小吃,有时是软糯的桂花糕,有时是嚼劲十足的肉脯,偶尔也会要一碗温热的野菌汤,安安静静地吃着,目光却常常不自觉地落在苏晚身上。苏晚忙碌时,挽着袖口,眉眼低垂,指尖灵活地揉着面团、摆放小吃,阳光落在她的发梢,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沈砚之看着看着,嘴角便会不自觉地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

起初,他只是默默看着,后来便忍不住主动搭话,不问身份高低,只问吃食的做法。“苏姑娘,这桂花糕入口清甜,却不腻人,是加了什么特殊调料?”“这野菌汤鲜香醇厚,为何比别处的更入味?”苏晚起初还有些拘谨,毕竟沈砚之身份尊贵,气质清冷,可渐渐发现,他问起厨艺时,眼里满是真诚,没有半分轻视,便也放下心防,细细为他讲解:“沈公子,这桂花糕要选当年新采的金桂,晒干后研成粉末,加少许蜂蜜拌匀,和面时要力道均匀,蒸制时火候要足,才能保证软糯清甜。”“野菌汤要先将野菌焯水去杂味,再用慢火熬煮一个时辰,加一点姜片去腥,不用太多调料,才能保住野菌本身的鲜香。”

沈砚之听得认真,有时还会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细细记下要点,偶尔也会提出自己的见解,竟也颇有几分道理。有一次,苏晚试着做新的糕点——枣泥酥,第一次做时,火候没掌握好,外皮有些发硬,内里的枣泥也不够细腻。她看着失败的枣泥酥,有些懊恼,随手放在一旁。沈砚之见状,拿起一块尝了尝,轻声说道:“外皮虽硬了些,但枣泥香甜,若是和面时加少许猪油,火候再小一些,想必会更好。”苏晚眼前一亮,按照他说的方法重新尝试,果然做出的枣泥酥外皮酥脆,内里软糯,十分美味。她拿着一块递给沈砚之,眼里满是欢喜:“沈公子,太谢谢你了,果然成功了!”沈砚之接过,咬了一口,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语气温柔:“是苏姑娘聪慧,一点就通。”那一刻,苏晚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连忙低下头,掩饰住脸上的红晕。

日子久了,两人的相处越来越自然。沈砚之不再只是问厨艺,还会和苏晚说起京城的趣事、外面的风光,苏晚也会和他说起李家村的生活、自己做小吃时的趣事,说起自己穿越前的零星回忆(只是隐去了穿越的真相)。沈砚之总是耐心倾听,偶尔会安慰她、鼓励她。有一次,苏晚因为思念现代的家人,心情低落,一个人坐在窗边默默流泪。沈砚之没有多问,只是默默给她端来一碗温热的甜汤,轻声说道:“苏姑娘,不管遇到什么难处,有我在。”他的声音温柔而坚定,像一束温暖的光,照亮了苏晚心底的阴霾。苏晚抬起头,看着他关切的目光,所有的委屈都化作泪水,忍不住向他倾诉了自己的孤单与思念。沈砚之一言不发,只是静静陪着她,等她哭够了,便轻声安慰她,说着自己的过往,说起自己虽出身名门,却也常常身不由己,两人仿佛找到了知己,心与心的距离越来越近。

沈砚之也开始默默为苏晚做一些事。知道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准备食材,他便让人早早送来新鲜的面粉、猪肉、蔬菜,都是上好的品质,却从不提起,只说是“朋友赠送,用不完,拿来给苏姑娘试试”;知道她摆摊时曾被黑衣人欺负,担心她再受委屈,便悄悄安排两个随从,乔装成普通百姓,在“晚食居”附近暗中保护,不让她受到半点伤害;知道她喜欢新鲜的桂花,每到桂花开的季节,他便亲自去城外的桂花园,采摘最新鲜的桂花,送到她手中,看着她欢喜的样子,自己也满心欢喜。

苏晚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知道沈砚之的心意,也渐渐对他动了心,只是她始终自卑,觉得自己出身平凡,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娘,配不上尊贵的太傅之子。她不敢表露自己的心意,只能默默回应他的好,做他喜欢吃的小吃,在他来时,提前备好温热的茶水,在他疲惫时,递上一块软糯的糕点。有一次,沈砚之处理完公务,匆匆赶来“晚食居”,神色有些疲惫,眼底还有淡淡的青黑。苏晚看在眼里,没有多问,只是默默给他端来一碗温热的莲子羹,轻声说道:“沈公子,快喝点莲子羹,解解乏。”沈砚之接过,看着她温柔的眉眼,心里一暖,轻声说道:“苏晚,有你在,真好。”简单的一句话,却让苏晚的心跳再次失控,脸上满是红晕,低头轻声说道:“沈公子说笑了。”

春桃也看出了两人之间的暧昧,常常打趣苏晚:“姑娘,沈公子对您可真好,一看就对您有意思,您就别再犹豫啦。”苏晚嘴上反驳,心里却满是甜蜜与忐忑。她害怕自己配不上沈砚之,害怕两人之间的差距太大,终究没有结果,可又忍不住贪恋他的温柔与陪伴,渴望能和他在一起。沈砚之也看出了她的犹豫与自卑,没有逼迫她,只是默默陪伴在她身边,用自己的行动,一点点消除她的顾虑,告诉她,身份、地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她,愿意护她一生一世。

苏晚一开始还有些拘谨,毕竟沈砚之的身份尊贵,而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娘。但相处久了,她发现沈砚之虽然看起来清冷,但其实人很好,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从来没有因为她的身份而轻视她。他会在她忙碌的时候,默默地帮她收拾桌子;会在她遇到困难的时候,主动出手相助;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耐心地安慰她。

苏晚渐渐对沈砚之动了心,只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沈砚之,只能把这份心意藏在心底。而沈砚之,也被苏晚的善良、坚韧和才华所吸引,他喜欢她的笑容,喜欢她忙碌时的样子,喜欢她做的吃食,更喜欢她骨子里的那份韧劲。他知道,苏晚虽然出身平凡,但她的光芒,却比任何女子都要耀眼。

王怀安见自己两次捣乱都没有成功,反而让苏晚认识了沈砚之,心里更加不甘心,但他也不敢再轻易招惹苏晚,毕竟沈砚之的身份尊贵,他根本得罪不起。无奈之下,王怀安只能放弃打压苏晚,转而专心打理自己的酒楼,但他的酒楼生意,还是一天比一天冷清,越来越多的人,都宁愿去“晚食居”吃小吃,也不愿意去他的酒楼。

这份暧昧在心底滋生蔓延,两人都心照不宣,却又都没有点破。直到深秋的一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晚食居”的客人不多,苏晚收拾好东西,正准备关门,却看到沈砚之撑着一把油纸伞,站在门口,浑身有些湿漉漉的,显然是冒雨赶来的。苏晚连忙上前,语气里满是关切:“沈公子,这么大的雨,您怎么来了?快进来避避雨,擦擦身子,别着凉了。”

她连忙拉着沈砚之走进店里,找来干净的布巾,递给她。沈砚之接过布巾,却没有擦,只是目光坚定地看着苏晚,轻声说道:“苏晚,我有话想对你说,这句话,我憋了很久了。”苏晚看着他认真的神色,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心跳飞快,脸颊也泛起了红晕,她轻轻点了点头,声音细微:“沈公子,请说。”

沈砚之深吸一口气,目光坚定地看着苏晚,语气里满是深情与真诚:“苏晚,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看到你冷静地应对那些地痞流氓,不卑不亢,我就被你吸引了。后来相处得越久,我就越喜欢你,喜欢你的善良,喜欢你的坚韧,喜欢你对厨艺的执着,喜欢你做的吃食,更喜欢你这个人。我知道,你的出身平凡,而我,身份特殊,我们之间或许有很多阻碍,有很多人会议论纷纷,我的父母或许也会反对,但我不在乎。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护你一生一世,让你再也不用受委屈,让你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地做自己喜欢的吃食,让你再也不用孤单一人。苏晚,你愿意,嫁给我吗?”

苏晚看着沈砚之认真的神色,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她点了点头:“沈公子,请说。”

沈砚之深吸一口气,目光坚定地看着苏晚:“苏晚,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看到你冷静地应对那些地痞流氓,我就喜欢你了。我喜欢你的善良,喜欢你的坚韧,喜欢你做的吃食,更喜欢你这个人。我知道,你的出身平凡,而我,身份特殊,我们之间或许有很多阻碍,但我不在乎,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护你一生一世,让你再也不用受委屈,让你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地做自己喜欢的吃食。你愿意,嫁给我吗?”

苏晚愣住了,怔怔地看着沈砚之,眼泪瞬间模糊了双眼。她从来没有想过,沈砚之会如此坚定地喜欢自己,会不顾身份差距,向自己求婚。所有的自卑、忐忑、犹豫,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泪水,有委屈,有欢喜,更多的是被珍视的感动。她哽咽着,声音断断续续:“沈公子,我……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娘,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出众的容貌,而你,是太傅之子,才华横溢,身份尊贵,我们之间,差距太大了,我怕……我怕配不上你,怕给你丢脸,怕我们终究没有结果。”

沈砚之看着她泪流满面的样子,心里一阵心疼,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指尖的温度透过肌肤,传到苏晚的心底,温柔而有力量。他语气温柔而坚定,一字一句,清晰地传入苏晚的耳中:“傻瓜,在我心里,你从来都不是一个普通的厨娘。你善良、坚韧、聪慧,有自己的执着和热爱,你靠自己的双手,从一无所有到开起这家‘晚食居’,靠自己的厨艺,赢得了所有人的认可,这样的你,光芒万丈,比任何名门闺秀都要耀眼。身份、地位,不过是外在的虚名,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是那个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放弃的苏晚,是那个说起厨艺,眼里就有光的苏晚。”

他握住苏晚的手,她的手因为常年做小吃,有些粗糙,却很温暖。沈砚之紧紧握着,仿佛握住了自己此生的珍宝:“苏晚,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也不在乎我的父母怎么反对,我只在乎你。我会用我的一生,护你周全,宠你爱你,让你再也不用受半点委屈,让你知道,嫁给我,是你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看着沈砚之温柔的眼神,听着他深情的话语,苏晚再也忍不住,点了点头,泪水掉得更凶了:“我愿意,沈砚之,我愿意嫁给你!”

沈砚之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伸出手,紧紧地抱住苏晚,语气激动地说:“太好了,苏晚,太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对你,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

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耀眼。那一刻,苏晚觉得,穿越到这个时代,所有的苦难和委屈,都是值得的,因为她遇到了沈砚之,遇到了那个愿意护她一生一世的人。

沈砚之向苏晚求婚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青溪县,有人祝福,也有人议论纷纷,说苏晚出身平凡,配不上沈砚之。但沈砚之和苏晚,都不在乎别人的议论,他们只想好好在一起。

沈砚之回到京城,第一时间就向自己的父母说明了自己想要娶苏晚的想法。果然,他的父母强烈反对,太傅夫人拉着他的手,苦口婆心地劝道:“砚之,你是太傅之子,身份尊贵,将来要承担起家族的重任,怎么能娶一个出身平凡、毫无背景的厨娘为妻?传出去,不仅会让皇家笑话,还会毁了你的前程啊!娘已经为你选好了,礼部尚书的女儿,知书达理,温柔贤淑,家世显赫,和你门当户对,你们成婚,对咱们沈家,对你的前程,都大有裨益。”太傅也面色严肃地说道:“砚之,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由着你性子来?苏晚出身低微,配不上你,你必须放弃她,迎娶礼部尚书的女儿。”

沈砚之态度坚定,丝毫没有动摇:“爹,娘,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为了沈家好,可我真心喜欢苏晚,非她不娶。她虽然出身平凡,但她善良、坚韧、聪慧,靠自己的双手打拼,比那些娇生惯养、只会琴棋书画的名门闺秀,更值得我珍惜。我不在乎她的出身,不在乎别人的议论,我只知道,我想和她共度一生,护她一生一世。如果你们不同意,我宁愿不娶,宁愿放弃所有的荣华富贵,也要和她在一起。”

为了苏晚,沈砚之不惜和父母僵持,每日都在父母面前诉说苏晚的好,诉说两人相处的点滴,诉说自己对苏晚的深情。他还特意让人把苏晚做的小吃送到府中,让父母品尝。太傅和太傅夫人起初不屑一顾,可尝过之后,也忍不住称赞味道绝佳。他们看着儿子坚定的眼神,看着他因为思念苏晚而日渐憔悴,心里也渐渐软了下来。他们渐渐明白,自己的儿子,是真的深爱苏晚,不是一时兴起。最终,太傅和太傅夫人被沈砚之的真诚和执着所打动,叹了口气,点了点头:“罢了罢了,既然你如此坚持,我们也不勉强你了。只是你要记住,这是你自己选的路,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后悔。”沈砚之闻言,欣喜若狂,连忙向父母行礼:“多谢爹,多谢娘,我一定不会后悔,一定会好好对苏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大婚那天,沈砚之亲自来到青溪县,迎娶苏晚。苏晚穿着大红的嫁衣,头戴凤冠,面容娇美,笑容灿烂。春桃和村里的乡亲们,都来为苏晚送行,脸上满是祝福。

嫁给沈砚之之后,苏晚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厨艺,反倒借着京城的好食材,把“晚食居”开得愈发红火。这京城的“晚食居”,虽比青溪县的宽敞精致,却半点没丢骨子里的烟火气——朱红木门敞开着,进门便是两排原木长桌,墙角垒着整齐的陶罐,装着苏晚亲手腌的酱菜、酿的米酒,灶房的烟囱整日冒着袅袅炊烟,咕嘟咕嘟的炖煮声、滋滋作响的煎炸声,混着食物的鲜香,从早到晚飘在街头巷尾,勾得往来行人频频驻足。

苏晚依旧每日天不亮就扎进灶房,沈砚之虽心疼她辛苦,却也懂她对厨艺的热爱,每日下朝便直奔这里,陪着她忙活。灶房里,两口大铁锅并排架着,柴火噼啪作响,火苗舔着锅底,映得苏晚的脸颊红扑扑的。她褪去了往日的灰布襦裙,换了一身素色的布裙,挽着袖口,指尖依旧灵活利落,只是眉眼间多了几分婚后的温婉。

她结合现代厨艺与京城食材,创新出不少新菜式,却也没丢了当初的老味道。清晨的灶房,总飘着桂花糕的清甜——选用京城近郊桂花园的金桂,趁着晨露摘下,晒干后研成细粉,和上上好的糯米粉、白糖,再淋上少许蜂蜜,揉成光滑的面团,压进雕花模具里,一个个小巧玲珑的桂花糕便成型了,放进蒸笼里蒸上一炷香,蒸汽顺着木盖缝隙钻出来,带着桂花的清甜与糯米的醇香,飘得满店都是。蒸好的桂花糕,莹白中透着淡淡的金黄,咬一口软糯绵密,清甜不腻,桂花的香气在舌尖缓缓散开,余味悠长,连太傅府的夫人小姐,都常常让人来打包。

正午时分,灶房里最是热闹。苏晚忙着做红烧排骨,选用的是上好的肋排,切成寸长的小段,用清水反复浸泡去血水,再放进沸水焯去浮沫,捞出沥干后,放进热油锅里翻炒,待排骨表面煎至金黄,便淋上自己酿的酱油、撒上冰糖,再加入姜片、葱段去腥,倒上足量的温水,盖上锅盖,用小火慢慢炖煮。柴火慢慢烧着,锅里的排骨咕嘟咕嘟翻滚着,酱汁渐渐变得浓稠,裹在每一块排骨上,油光锃亮,浓郁的肉香混着酱汁的醇厚,飘出灶房,飘到街头,引得路过的人忍不住咽口水。炖好的排骨,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酱汁浓郁回甘,连骨头缝里都浸着香味,不少王公大臣的子弟,特意绕远路来这里,就为了这一口地道的红烧排骨。

除了这些,苏晚还做了适合京城百姓的家常吃食——糖醋鱼选用新鲜的鲤鱼,处理干净后打上花刀,裹上薄薄的面粉,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酥脆,捞出后淋上酸甜可口的糖醋汁,外酥里嫩,酸甜开胃;火锅则是她的独创,铜锅炭火,锅底用骨头慢火熬煮整日,汤色奶白,鲜香醇厚,搭配着新鲜的羊肉卷、时令蔬菜、手工丸子,宾客围坐在一起,边煮边吃,热气腾腾,暖意融融,驱散了京城的寒凉;还有她亲手做的肉脯,选用新鲜的猪瘦肉,切成薄片,加入盐、糖、料酒,腌制一夜,再放在竹筛上,借着阳光慢慢晒干,晒干后的肉脯,嚼劲十足,鲜香可口,无论是当做零食,还是旅途便携,都深受喜爱。

沈砚之常常坐在灶房门口的小凳上,看着苏晚忙碌的身影,眼里满是温柔。苏晚忙得满头大汗时,他便起身,递上一块干净的布巾,为她擦去额角的汗珠;她试做新菜式时,他便是第一个品尝者,细细品味后,轻声说出自己的见解,“晚晚,这糖醋鱼的汁再稠一点,口感会更好”“这火锅的锅底,可再加少许红枣,更添清甜”;傍晚客人散去,两人便一起收拾灶房,沈砚之帮着刷锅、劈柴,苏晚则忙着整理食材,灶房里的烟火气,伴着两人的欢声笑语,温柔而绵长。

有时候,苏晚会特意为沈砚之做一碗温热的莲子羹。选用去芯的莲子,加入糯米、红枣、冰糖,用慢火熬煮一个时辰,莲子软糯,糯米绵密,汤汁清甜,带着淡淡的莲子香。沈砚之处理公务到深夜,回到家时,桌上总会摆着一碗温热的莲子羹,喝一口,暖意顺着喉咙滑进心底,一天的疲惫都消散殆尽。他握着苏晚的手,轻声说道:“晚晚,有你做的吃食,便是人间至味。”苏晚笑着靠在他的肩头,“只要你喜欢,我便日日做给你吃。”

“晚食居”里的每一道吃食,都藏着苏晚的用心,藏着烟火气,也藏着她与沈砚之的温情。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平民百姓,都喜欢来这里,不仅为了品尝地道的美食,更为了感受这份独有的烟火暖意。苏晚用自己的厨艺,在京城站稳了脚跟,也用烟火气,温暖着自己与沈砚之的婚后生活,让这份跨越千年的缘分,在烟火气中愈发醇厚。

“晚食居”在京城一经开业,就深受京城百姓的喜爱,甚至连皇宫里的皇子公主、王公大臣,都慕名而来,品尝苏晚做的美食。苏晚也因此名声大噪,成为了京城有名的厨娘,甚至还被邀请进宫,为皇上和皇后做菜,深受皇上和皇后的喜爱。

沈砚之也十分支持苏晚的事业,从来没有因为她是厨娘而轻视她,反而因为她的才华而更加欣赏她、爱护她。苏晚在京城开“晚食居”时,遇到了不少麻烦,有人因为她的出身,故意刁难她,挑剔她的吃食,沈砚之总是第一时间站出来,为她撑腰,平息麻烦,还帮她打理“晚食居”的生意,为她出谋划策,让“晚食居”的生意越来越红火。

他知道苏晚习惯了忙碌,不想因为嫁给自己,就被困在深宅大院里,失去自己的热爱,便从不限制她的自由,任由她打理“晚食居”,做自己喜欢的吃食。每日下朝后,他不会先回太傅府,而是先去“晚食居”,陪苏晚一会儿,帮她收拾桌子,听她说说店里的趣事,尝尝她新做的小吃,等到苏晚忙完,再陪她一起回家。有时候,苏晚做小吃到深夜,他也会一直陪着,默默为她端茶倒水,不离不弃。

苏晚也懂得体谅沈砚之的辛苦,知道他身为太傅之子,公务繁忙,常常疲惫不堪。她便每天变着花样,为他做可口的饭菜和小吃,用美食为他缓解疲惫。沈砚之熬夜处理公务,她便会端来一碗温热的夜宵;他下乡巡查,她便会提前做好便携的肉脯和糕点,让他带在身上;他生病时,她便亲自下厨,为他做清淡可口的粥品和小菜,悉心照料,不离不弃。

两人婚后的生活,十分幸福美满。沈砚之温柔体贴,苏晚善良坚韧,他们相互扶持,相互包容,一起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一起分享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苏晚也渐渐适应了京城的生活,融入了沈砚之的家庭,和沈砚之的父母相处得十分融洽。

有时候,苏晚会坐在“晚食居”的窗边,看着窗外人来人往,品尝着自己做的美食,身边坐着自己心爱的人,心里满是幸福。她想起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的点点滴滴,从一开始的无依无靠、艰难求生,到后来靠着自己的厨艺站稳脚跟,遇到沈砚之,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和事业。她想起两人初识时的拘谨,相处时的暧昧,求婚时的感动,相守时的温暖,每一个瞬间,都清晰地印在脑海里,温暖而珍贵。

她知道,命运有时候虽然会给你一些意想不到的挫折,但只要你不放弃,努力拼搏,就一定能迎来属于自己的光明和幸福。而她,很幸运,不仅靠着自己的厨艺,在这个时代活出了自己的精彩,还遇到了那个愿意护她一生一世、陪她共度余生的人。

夕阳西下,金色的阳光洒在“晚食居”的窗户上,洒在苏晚和沈砚之的身上。苏晚靠在沈砚之的肩膀上,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手里握着一块刚做好的桂花糕,递到沈砚之嘴边。沈砚之张口吃下,清甜的味道在舌尖蔓延,一如两人之间的感情,温柔而绵长。他轻轻握住苏晚的手,低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个轻柔的吻,轻声说道:“晚晚,有你在,此生无憾。”苏晚抬头,看着他温柔的眼眸,嘴角的笑容更加灿烂:“砚之,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空气中弥漫着美食的香气和幸福的味道,这份跨越千年的缘分,这份藏在烟火气里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却有着细水长流的温暖,将会在岁月的长河中,一直延续下去,岁岁年年,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