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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者申诉引发程序争议:宋文彬案件的事实疑点与公正诉求

在开鲁县建华镇永安村,一起涉及基层工作人员的纪律处理案件,因当事人宋文彬的持续申诉,逐渐引发公众对处理流程规范性的关注。

在开鲁县建华镇永安村,一起涉及基层工作人员的纪律处理案件,因当事人宋文彬的持续申诉,逐渐引发公众对处理流程规范性的关注。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名基层工作者的个人名誉,更牵动着大家对纪律审查流程严谨性与结果公正性的关切。

案件关键事件回顾(一)退牧还草资金的预支与核销争议宋文彬自 1993 年起投身永安村村务管理,直至 2015 年因上述纪律处分,政治生涯戛然而止。这一处分的核心争议源于 2007 年的退牧还草专项补助资金:当年宋文彬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预支了 1 万元补助资金。宋文彬表示,该笔款项原本计划用于村务开支,因当时村集体资金紧张,他先行垫付,本打算用后续村集体收入核销。但财政所在发放剩余补助资金时,直接扣除了这 1 万元,导致他不得不以其他支出名义在村集体账目上核销该笔预支款。他坚称自己未涂改任何账目,所有操作均符合村务管理常规。(二)崔某信款项核销的争议焦点

如果说退牧还草资金的预支与核销是宋文彬遭遇的第一个风波,那么崔某信要款事件的“变脸”,则彻底将他推向了风口浪尖。2009年,崔某信因村上欠其外甥姑爷的工程款,向宋文彬要款2000元。

宋文彬表示,村上欠他外甥姑爷工程款,当时他外甥姑爷家里急用钱,找宋文彬帮忙给算一下工程款,但当时村上也没有钱,为此宋文彬和别人那说给崔某信借3000元,当时宋文彬让崔某信去拿的钱结果给了2000元,崔某信打的收条经手人是宋文彬签名,村主任也签了字。为此他把 2000 元给人家了,收条也就放在了宋文彬手上。因为2000元是我(宋文彬)付的,下帐到我账面也是合理的,纪委在核算账目给予宋文彬处分的时候,说是宋文彬改据了。

然而,在县纪委的调查中,这笔要款却被指为宋文彬涂改账目、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证据。“我根本没有涂改任何账目,所有的操作都是公开透明的。”宋文彬坚称,自己只是按照村务管理的常规流程操作,却无辜背上了“涂改账目”的罪名。

案件处理中的五大核心疑点(一)证据收集不够全面,认定依据存疑

宋文彬指出,调查过程中未全面收集证据,仅依据村会计等少数人的陈述便作出处分决定。在崔某信款项事件中,未向崔某信本人核实情况,也未深入核查款项实际用途及核销的合理性,仅凭单方面说法就认定 “涂改账目”,不符合公正处理的基本要求,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卷宗存在签名不符等问题宋文彬查阅卷宗时发现,多份关键材料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疑似存在他人代签情况。部分卷宗内容与本人实际陈述不一致,却出现了所谓 “本人签名”,直接影响调查结果的客观性。(三)未依法进行笔迹鉴定,定性缺乏科学依据对于 “涂改账目” 这一关键认定,相关部门未进行笔迹鉴定,仅靠主观判断及证人证言定性,缺乏科学依据。若依法开展笔迹鉴定,或许能更准确还原事实真相,让定性更具说服力。(四)程序规范性不足,申诉权益未充分保障宋文彬反映,调查期间他多次提出申诉,但未得到有效回应。相关部门未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未保障其正常申诉权利便作出处分决定。此外,他查看卷宗时还发现部分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修改痕迹,程序上的不规范可能导致处理结果出现偏差。(五)检察机关调查未移送审理,证据链不完整

宋文彬称,案件曾由相关司法调查部门介入,期间他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半个月,相关部门试图让其认可指控,但他始终坚持清白。最终,相关司法调查部门未收集到实质性证据,也未将案件移送法院审理便搁置,在关键证据未核实、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未依法推进后续程序,不符合相关处理流程。

坚守公正底线,期盼还原真相

宋文彬作为一名为村集体勤恳工作多年的基层干部,因该争议案件被开除党籍,如今已年过六旬的他仍心系村子发展,这样的结果令人惋惜。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宋文彬个人的清白与名誉,更关乎公众对基层治理中纪律审查程序公正、结果公正的信任。

从案件经过到处理过程中暴露的诸多疑点不难看出,该案处理存在程序不够规范、证据不够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可能影响公众对相关部门的信任。

我们呼吁上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申诉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复查,深入核查案件事实,还原事件真相,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同时,希望以该案为鉴,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律审查程序,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检验。

公正透明是基层治理的生命线,只有坚守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期待这起案件能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