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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女生扶人反被定次责索赔22万!监控画面曝光全过程

事发时间:2025年3月15日 地点:福建莆田城厢区某村道 报道时间:2026年2月19日(中安在线采访) 最新进展:案

事发时间:2025年3月15日 地点:福建莆田城厢区某村道 报道时间:2026年2月19日(中安在线采访) 最新进展:案件将于2026年2月26日开庭审理

“以后再也不敢扶人了。”

这是一个14岁女孩在经历“扶人被追责”后,哭着对妈妈说的话。

近日,中安在线报道的一起发生在福建莆田的事件,让“扶不扶”这个老话题,再次刺痛了所有人的心。

一、监控下的真相:好心搀扶,反成“肇事者”?

事情发生在2025年3月15日。福建莆田的一条村道上,一名女子骑着自行车经过拐弯处。此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从前方驶出,女子注意力被分散,慌乱中自行车失控,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这时,两名初中女生骑着电动车恰好经过。看到有人摔倒,两个孩子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停下车,上前将女子扶起。

这本该是暖心的一幕,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两个家庭坠入深渊。

摔倒女子坚称,自己是被这两个孩子的电动车“吓到”才摔倒的。尽管监控画面清晰地显示,两车并未发生任何接触,尽管事故的直接诱因是那辆突然出现的白车,但交警部门最终认定:两名初中女生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更让人震惊的是,摔倒女子随后向法院起诉,向两名女生索赔22万余元。

二、“无接触”被判次责?这合理吗?

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

从监控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无接触事故”。 女子的摔倒,直接原因是为了避让白色轿车。将“可能被吓到”这种主观、模糊的因素作为定责依据,将意外风险转嫁给善意施救者,这样的判定在法律和情理上都值得商榷。

•因果关系的疑问:直接诱因是白色轿车,而非女孩的电动车。

•与“好人条款”相悖: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保护善意施救者,免除其在非重大过失情况下的责任。此次“次责”判定,让“好人法”的保护形同虚设。

•社会导向堪忧:当扶起别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未来谁还敢伸出援手?

三、22万索赔:是维权,还是对善意的“收割”?

对于两个普通家庭来说,22万无疑是天文数字。

我们理解受伤者希望获得赔偿的心情,但将自己摔倒的责任完全归咎于好心施救的孩子,并开出天价索赔,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

试想,如果这种行为被纵容,未来每一个摔倒的人都可能将路人视为潜在的责任人,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为了自保而选择冷漠,社会信任将荡然无存。

四、最让人心疼的,是那两个孩子

事件中最令人揪心的,是那两个尚未成年的女孩。

女孩的母亲郑女士在采访中泣不成声。她说,女儿当时和同伴看到有人摔倒还特意商量了一下才决定上前帮忙。可现在,这份善意换来的是心理创伤和巨额索赔。

“孩子现在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不敢骑电动车,更不敢轻易帮助别人。”

十几岁的孩子,世界观正在形成。当她们发现课本里教的“助人为乐”换来的是追责时,她们会对这个世界产生怎样的怀疑?这种心理创伤,可能需要一生去治愈。

五、法律必须为善意撑腰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绝大多数网友都在为两个孩子鸣不平:

“如果扶人都要赔钱,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法律不能让好人寒心!“

据悉,此案将于2026年2月26日开庭审理。

我们期待一个公正的判决。这不仅仅是对两个女孩的公平,更是对整个社会善意的保护,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信号:善举永远不会被当作“原罪”,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别让孩子的善意,为成人世界的冷漠和算计买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