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与2026年1月11日,《城市经济导报》头条账号“方鉴深度”连续刊发两篇调查报道,聚焦湖南省平江县梅仙镇乡村小微工程在招标、施工、监管等环节存在的乱象。从“400万元以下免招标”引发的施工指定、财务不透明,到“假图纸”暴露出的设计、审查、监督全链条失守,这两篇报道共同勾勒出一幅基层小微工程治理失效的图景。

两篇报道,反映了平江县梅仙镇党委、政府,在政策执行中发生了异化,在监督履行中失去了位置,在基层治理中迷失了路径……
报道中,总投资257万多元的道路工程未经任何公开程序,直接指定给有犯罪记录且处于“保外就医”状态的村民施工;村账中多次大额水泥采购无对应实体工程,资金流向成谜。这些现象说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已被严重扭曲,从“简化程序”滑向“程序虚无”。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9月实施的《农村公路条例》并未对“400万元以下免招标”作出直接规定,这说明基层组织在执行中可能存在对上级政策的片面解读或选择性执行。政策善意在落地过程中因缺乏细化和监督,极易被架空,这是当前乡村小微工程治理中的一个典型困境。
平江县梅仙镇小微工程乱象的突出特征是监管的多重缺失与系统性失灵。镇政府以“交由村级处理”为由袖手旁观,存在明显的“懒政”思维;村级组织则陷入“支书说了算”的封闭运行,缺乏有效制衡。从假图纸的流通(设计单位盖章不规范、人员签名造假、未经审图机构审核)到施工质量的失控(路面厚度不足、路基处理不规范、材料不达标),从财务账目的混乱(大额采购无对应项目)到施工安全的漠视(工人未戴安全帽、无监理在场),监管环节几乎全线失守。
这种“镇级不想管、村级随意管、村民没法管”的局面,使得小微工程成为监督盲区。
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行政主体,本应履行属地监管的首要责任,却在“放手给村里”的思维下主动后撤,未能对项目立项、承包人资质、资金使用、工程质量进行必要把关。村级组织缺乏专业能力和制度化的监督机制,权力集中于个别村干部手中,极易形成“小微权力”腐败。
令人担忧的是,村民作为最直接的受益者和利益相关方,却被排除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之外。报道中村民对水泥用途、图纸真伪、施工方背景的连续追问,恰恰反映了信息不透明带来的普遍焦虑。监管的缺失不仅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资金流失,更助长了“关系施工”“指定施工”的风气,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和乡村长治久安。
乡村小微工程虽小,却承载着民生期待与政府公信,是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要打破“一放就乱”的困局,必须推动治理模式从“暗箱操作”转向“阳光运行”,构建制度严密、群众参与、监督有力的治理新格局。
推行“全过程阳光化”操作规范,是基层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立项、设计、施工到验收、付款,所有环节信息应在村务公开栏和线上平台同步公示,图纸、合同、验收报告等关键文件应允许村民查阅、复制,甚至提出异议。
平江县的案例并非孤例,它折射出全国许多乡村小微工程共存的治理短板。唯有通过制度补漏、监督赋能、群众参与,才能让小微工程真正成为“放心工程”,筑牢乡村振兴的基石。乡村治理现代化,正是要体现在这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务中,让每一分钱都花在明处,每一段路都经得起“承压”。(李志飞)
来源:河南经济报